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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BYM338E2202E1

2016-06-01 - 2018-12-03

Phase II

終止收納1

ICD-10M62.50

未明示部位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11

右側肩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12

左側肩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19

未明示側性肩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21

右側上臂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22

左側上臂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29

未明示側性上臂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31

右側前臂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32

左側前臂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39

未明示側性前臂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41

右側手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42

左側手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49

未明示側性手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51

右側大腿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52

左側大腿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59

未明示側性大腿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61

右側小腿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62

左側小腿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69

未明示側性小腿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71

右側踝部及足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72

左側踝部及足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79

未明示側性踝部及足部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8

其他部位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10M62.59

多處部位肌肉耗損及萎縮,他處未歸類者

ICD-9728.2

肌肉耗損及廢用性萎縮,NEC

一項為期24週、停藥、平行分組、延伸試驗,評估藥物對於骨骼肌強度及功能的療效持久性;接續先前一項6個月、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評估bimagrumab對老年肌少症受試者的療效 (InvestiGAIT延伸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亮恭 老人醫學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老年肌少症患者

試驗目的

本延伸試驗的目的如下: • 評估停用主要試驗中接受的治療後,骨骼肌肉量、強度和身體功能作用之持久性; • 評估先前在主要試驗接受過 24 週治療的老年肌少症患者,接受額外 24 週 bimagrumab 治療之安全性、耐受性、藥物動力學及療效。 平行分組、安慰劑對照、隨機分配、停藥設計,可在老年肌少症患者族群中,公平比較停用 3 種不同劑量的 bimagrumab 和安慰劑,對於患者肌肉量和身體功能變化之作用的持久性。

藥品名稱

BYM338

主成份

Bimagrumab

劑型

liquid in vial

劑量

150

評估指標

1. 主要評估指標:
主要目標在於評估 bimagrumab (BYM338) 作用之持久性,測量指標為第 49 週的簡易體能量表 (SPPB) 分數表現。
2. 次要評估指標:
• 評估停用治療後,bimagrumab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之作用。評估方式包括生命徵象、臨床實驗室參數、心電圖 (ECG)、心臟超音波、不良事件 (AE) 等測量值。
• 評估第 49 週時 bimagrumab 的作用之持久性測量指標為:
o 6 分鐘步行測驗 (6MWT)
o 以 4 公尺步行速度 (GS;SPPB 測量項目之一) 測量之活動力
o 以雙能量 X 光骨質密度分析 (DXA) 測量之淨體重 (LBM) 及四肢骨骼肌指數 (ASMI)

主要納入條件

1. 主要納入條件:
下列條件必須在隨機分配前的第 25 週評估期間,或主要試驗的第 25 週治療結束(EOT)回診期間確認。
患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才可參與本試驗:
a. 年滿 70 歲以上的男性和停經後女性,曾參加先前主要試驗 (CBYM338E2202),並已依據試驗計畫書完成完整的試驗治療期 (第 24 週/治療結束回診)。
b. 進行延伸試驗的任何評估之前,必須取得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可在主要試驗的治療結束回診時取得)。
2. 主要排除條件:
本延伸試驗的排除條件與主要試驗相同。由於僅限完成主要試驗的參與者,符合納入本試驗的資格,因此不符合資格或應退出主要試驗的患者,將從本試驗排除、不可參與。
患者若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不可納入本試驗:
a. 依據主要試驗的試驗計畫書,應停用試驗治療的任何狀況。
為了確保試驗族群可代表所有符合條件的患者,各試驗機構的試驗主持人不可採用其他排除條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2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