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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NN1998-2161

2006-09-01 - 2009-06-30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一個104週、開放式、多中心、隨機分配及再次隨機分配延長追蹤12週之臨床試驗以探查餐前使用AERx® iDMS胰島素裝置吸入人類胰島素與皮下注射胰島素對於第二型糖尿病的療效與安全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莊立民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石光中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許惠恒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糖尿病

試驗目的

比較餐前使用AERx® iDMS胰島素裝置吸入人類胰島素與皮下注射insulin aspart (二者均併用insulin detemir)治療第二型糖尿病52週後血糖控制(測量治療前、後糖化血紅素HbA1c的變化)的療效

藥品名稱

主成份

Insulin Inhalation Solution for Inhalation

劑型

Solution

劑量

2.6mg/strip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治療52週後HbA1c的變化

安全性評估指標:
不良反應發生的頻率與嚴重程度, 在治療12週後低血糖(輕度、中度、有症狀的)之發生次數, 和肺功能的變化等等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 在進行任何與試驗相關的步驟前取得受試者的同意書。(試驗相關步驟是指正常醫療處置下並不會進行的步驟)。
2. 臨床上診斷為第二型糖尿病。
3. 正接受任何形式的胰島素治療三個月以上(未使用或使用至多一種口服抗血糖藥物)。
4. 有意願且能配合試驗執行基礎胰島素注射(一天一次或兩次)和餐時胰島素注射(一天三次)。
5. 18歲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6. 身體質量指數(BMI) ≤ 40.0 kg/m2。
7. 糖化血紅素HbA1c ≤ 11.0 % (由試驗之中心實驗室分析)。
8. 有意願且能配合計畫書執行自我血糖監測並記錄日記。
9. FEV1(1秒內強制呼氣體積) > 70%預估值。

主要排除條件:
1. 之前曾參加過本試驗者,即曾被隨機分配藥物者。
2. 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正在懷孕、哺乳者、或計劃懷孕、或沒有使用合適的避孕措施。
3. 每日胰島素總劑量 > 100 單位。
4. 現正規律性吸菸者或於前六個月內有規律性吸菸者* (*規律性吸菸者之定義為每日吸一根香菸或吸入等量菸草,或尿液cotinine試驗檢查為陽性者,除了使用非吸入性煙草製品之外)。
5. 由放射科醫師判定病患的胸部X光片有臨床顯著異常。
6. 在篩選前三週內有上呼吸道感染未緩和的症狀和徵象。
7. 現存的急性或慢性的肺臟疾病(氣喘可排除),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氣管擴張、慢性氣管炎、類肉瘤病和肺纖維化。
8. 在篩選時B型肝炎抗原或C型肝炎抗體為陽性者。
9. 在篩選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為陽性者。
10. 由醫師判定在過去一年內有未查覺的低血糖的病史和/或兩次或更多次嚴重低血糖事件。
11. 在篩選前二個月內有使用全身性類固醇治療。
12. 有肝臟功能缺損,定義如AST或ALT 在正常值上限的兩倍以上(可於一週內再由試驗之中心實驗室重做檢查)。
13. 已知或懷疑對試驗藥物或相關產品有過敏反應者。
14. 有臨床顯著之活性(或在過去12個月內發生過)的心血管、胃腸、神經、泌尿生殖器官、血液系統等的疾病,或難以控制或未治療的高血壓(收縮壓 > 180mmHg或靜坐時舒張壓 > 100mmHg)或有增殖性視網膜病變或黃斑病變需要治療的病史。
15. 腎功能缺損(肌酸酐 > 2mg/dL; > 180μmol/L)。
16. 任何依計畫主持醫師判定將影響試驗參與或結果評估的情況。
17. 由計畫主持醫師判定現存有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者。
18. 無行為能力及有語言隔閡,會影響對試驗計畫了解和配合度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0 人

  • 全球人數

    71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