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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INC280L12301
試驗已結束

2022-03-01 - 2022-05-18

Phase III

終止收納2

一項第三期隨機分配、對照、開放標記、多中心全球試驗,評估 capmatinib 併用 osimertinib 相較於鉑類 pemetrexed 的雙重化療用於患有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EGFR 活化突變非小細胞肺癌、曾於 EGFR-TKI 治療中發生惡化,且其腫瘤為 T790M 突變陰性且具有 MET 擴增之患者 (GEOMETRY-E)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楊志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張基晟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非小細胞肺癌

試驗目的

這項前瞻性、隨機分配、對照、開放標記、多中心、全球第三期試驗旨在評估 capmatinib 併用 osimertinib 相較於鉑類 (順鉑或卡鉑) pemetrexed 雙重化療作為二線治療用於具有上皮生長因子受體 (EGFR) 活化突變 (即 L858R 和/或 ex19del)、T790M 陰性、MET 擴增 (定義為諾華中央實驗室判定基因拷貝數 [GCN] ≥ 5) 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IIIB/IIIC 或 IV 期) NSCLC、曾於接受第 1/第 2 代 EGFR 酪胺酸激酶抑制劑 (TKI)、osimertinib 或依當地照護標準使用的其他第 3 代 EGFR TKI 治療後發生惡化之患者。

藥品名稱

Film coated tablet
Film coated tablet

主成份

capmatinib
capmatinib

劑型

Film coated tablet
Film coated tablet

劑量

mg
mg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 從第 3 療程第 1 天起的最初 18 個月,每 6 週進行一次 RECIST 1.1 腫瘤評估,然後每 12 週進行一次,直到由試驗主持人 (導入部分) 或由試驗主持人依 RECIST 1.1 確定且經 BIRC (隨機分配部分) 確認疾病惡化)
• BIRC 依據 RANO-BM 標準評估的 CNS 病灶
• 每 12 週記錄一次存活狀態,無論治療中止原因為何 (除非受試者撤回同意或失聯) 直至死亡、失聯或撤回存活期追蹤同意 (僅限隨機分配部分)

藥物動力學評估:
將在下列時間點對所有接受 capmatinib 和 osimertinib 治療的受試者抽血,以評估 capmatinib、osimertinib 和 osimertinib 活性代謝物 (AZ5104 和 AZ7550) 的血漿藥物動力學:
• 第 1 療程第 1 天
• 第 1 療程第 2 天和第 1 療程第 15 天 (僅適用於導入部分)
• 在第 2 療程第 1 天 (僅適用於隨機分配部分)、第 3 、4、6 療程第 1 天 (適用於導入和隨機分配部分)

主要安全性評估:
• 實驗室評估,包括血液學、生化學、尿液分析、凝血功能、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檢驗 (依當地規定)、驗孕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等項目
• 身體檢查
• 生命徵象
• 身高體重
• 心電圖 (ECG) 和心臟造影,多時閘心室造影 (MUGA)
• 記錄不良事件 (AE) 及嚴重不良事件 (SAE)

主要納入條件

‧ 進入試驗時為 IIIB/IIIC 期 (無法接受根治性手術、化學放射療法或放療) 或第四期 NSCLC
‧ 依當地組織或血液檢驗的組織學或細胞學結果,若確診 NSCLC 具有已知與 EGFR TKI 敏感性相關的 EGFR 突變、EGFR T790M 陰性、MET 基因擴增 (定義為導入部分的 IHC [免疫組織化學染色法] 達 3 分以上 [定義為 ≥ 50% 的細胞高強度染色] 及/或 MET 基因拷貝數 ≥ 5),則予以用作試驗納入參數。在隨機分配部分,其應定義為諾華指定中央實驗室組織檢體檢驗得出的基因拷貝數 (GCN) ≥ 5
‧ 必須提供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腫瘤組織檢體 (新採集的腫瘤檢體,或在先前 EGFR TKI 治療惡化後採集的封存腫瘤塊/玻片)
‧ 受試者必須在前一線治療發生惡化 (第 1/第 2 代 EGFR TKI、osimertinib 或依據當地晚期/轉移性疾病照護標準使用的其他第 3 代 EGFR TKI,並且必須是鉑類 [順鉑或卡鉑] pemetrexed 雙重化療的合格人選)
‧ 至少有一處符合 RECIST 1.1 版定義的可量測病灶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為 0 或 1 分‧ 先前曾接受任何 MET 抑制劑或肝細胞生長因子 (HGF) 標靶治療。
‧ 受試者出現有症狀之中樞神經系統 (CNS) 轉移,在神經學上不穩定,或在進入試驗前 2 週內,需要增加類固醇劑量以控制 CNS 症狀
‧ 目前或過去罹患間質性肺病或間質性非感染性肺炎,包括具臨床意義的放射線肺炎 (亦即,影響日常活動或需要介入治療)
‧ QT 間期延長症候群,有原發性猝死或先天性 QT 間期延長症候群的家族史
‧ 在試驗治療第 1 劑之前 14 天內或大約 5 倍半衰期 (以時間較短者為準) 曾接受第 1 代或第 2 代 EGFR TKI (例如 erlotinib、gefitinib、afatinib、dacomitinib)、osimertinib 或另一種第 3 代 EGFR TKI (例如 almonertinib 和 furmonertinib) 治療
‧ 無法或不願意依照用藥時程吞服錠劑

主要排除條件

‧ 進入試驗時為 IIIB/IIIC 期 (無法接受根治性手術、化學放射療法或放療) 或第四期 NSCLC
‧ 依當地組織或血液檢驗的組織學或細胞學結果,若確診 NSCLC 具有已知與 EGFR TKI 敏感性相關的 EGFR 突變、EGFR T790M 陰性、MET 基因擴增 (定義為導入部分的 IHC [免疫組織化學染色法] 達 3 分以上 [定義為 ≥ 50% 的細胞高強度染色] 及/或 MET 基因拷貝數 ≥ 5),則予以用作試驗納入參數。在隨機分配部分,其應定義為諾華指定中央實驗室組織檢體檢驗得出的基因拷貝數 (GCN) ≥ 5
‧ 必須提供福馬林固定石蠟包埋腫瘤組織檢體 (新採集的腫瘤檢體,或在先前 EGFR TKI 治療惡化後採集的封存腫瘤塊/玻片)
‧ 受試者必須在前一線治療發生惡化 (第 1/第 2 代 EGFR TKI、osimertinib 或依據當地晚期/轉移性疾病照護標準使用的其他第 3 代 EGFR TKI,並且必須是鉑類 [順鉑或卡鉑] pemetrexed 雙重化療的合格人選)
‧ 至少有一處符合 RECIST 1.1 版定義的可量測病灶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為 0 或 1 分‧ 先前曾接受任何 MET 抑制劑或肝細胞生長因子 (HGF) 標靶治療。
‧ 受試者出現有症狀之中樞神經系統 (CNS) 轉移,在神經學上不穩定,或在進入試驗前 2 週內,需要增加類固醇劑量以控制 CNS 症狀
‧ 目前或過去罹患間質性肺病或間質性非感染性肺炎,包括具臨床意義的放射線肺炎 (亦即,影響日常活動或需要介入治療)
‧ QT 間期延長症候群,有原發性猝死或先天性 QT 間期延長症候群的家族史
‧ 在試驗治療第 1 劑之前 14 天內或大約 5 倍半衰期 (以時間較短者為準) 曾接受第 1 代或第 2 代 EGFR TKI (例如 erlotinib、gefitinib、afatinib、dacomitinib)、osimertinib 或另一種第 3 代 EGFR TKI (例如 almonertinib 和 furmonertinib) 治療
‧ 無法或不願意依照用藥時程吞服錠劑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25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