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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PL3397-A-A103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734433
試驗已結束

2016-06-01 - 2017-12-31

Phase I

終止收納1

ICD-10C80.1

未明示惡性腫瘤(原發性)

一項以亞洲晚期實質固態腫瘤受試者為對象、單獨使用 PEXIDARTINIB 的第一期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灣第一三共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Daiichi Sankyo Co. Ltd (第一三共株氏會社 )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單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林家齊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適應症

晚期實質固態腫瘤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以亞洲晚期實質固態腫瘤受試者為對象,評估pexidartinib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為亞洲晚期實質固態腫瘤受試者判斷第二期建議 劑量(RP2D)。 次要目的: ˙評估 pexidartinib 的藥物動力學(PK)性質。 ˙評估 pexidartinib 對於血漿中 CSF-1 及脂聯素之 藥效學(PD)效應。 ˙對 pexidartinib 評估初步療效。 探索性目的: ˙探討UGT1A4基因對pexidartinib藥物動力學的影像 ˙探討基因體學狀況與pexidartinib安全性之間任何可能的關聯性

藥品名稱

capsule

主成份

Pexidartinib HCl(PLX3397)

劑型

capsule

劑量

mg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評估pexidartinib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時間:第1天至最後一次劑量後的28天] [作為安全性指標]
˙判斷第二期建議劑量(RP2D)。[時間:第1天至最後一次劑量後的28天] [作為安全性指標]

[次要評估指標]
˙評估pexidartinib的藥物動力學(PK)性質。[時間:第1周期] [非安全性指標]
˙評估pexidartinib的藥效學(PD)性質。[時間:第1周期] [非安全性指標]
˙對pexidartinib評估初步療效。[時間:至少每2周期一次至疾病出現惡化] [非安全性指標]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受試者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才可納入本試驗:
1. 年滿 20(20)歲
2. 受試者必須擁有具病理學紀錄之實質固態腫瘤,且
為標準治療後復發或難治,或是無標準治療可用
者。
3. 在治療分配前 14 天期間,具生育能力女性必須經血
清驗孕取得陰性結果。
4. 具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須避免使伴侶或自己懷
孕─在試驗期間及結束後最長 90 天內,應採用如下
所述的高度有效避孕法: 高度有效避孕法包括抑制
排卵的荷爾蒙避孕法、子宮內避孕裝置、手術絕育
(包括伴侶接受輸精管結紮)或是禁慾。
5. 經手術絕育或是停經已滿 1 (≥1) 年而不具生育能
力的女性可納入試驗。 具紀錄、至少為期 12 個月
的自發性停經加上促濾泡激素 (FSH) 濃度 >40
mIU/mL 即可視為停經。
6. 在開始施用 pexidartinib 前,過去癌症治療的所有相
關毒性必須已緩解(至 ≤ 第 1 級或基期程度)
7.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功能狀態(ECOG
PS)為 0 或 1。
8. 經試驗人員認定,預期壽命 ≥3 個月者。
9. 血液、肝臟和腎臟功能充足,其定義為:
 絕對中性球數量 ≥ 1.5 × 109
/L。
 血小板數量 ≥ 100 × 109
/L。
 丙胺酸轉胺酶 (ALT) 或天門冬胺酸轉胺
酶 (AST) ≤ 1.5 倍正常上限值 (ULN)
(若存在肝臟轉移,則為 ≤ 3 倍 ULN)。
 白蛋白 ≥ 3 g/dL。
 總膽紅素 ≤ 1.5 倍 ULN。
 血紅素 > 9 g/dL。
 血清肌酸酐 ≤ 1.5 倍 ULN 或以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所得肌酸酐清除率為每分鐘
> 60 mL。
10. 登錄前有充足的治療廓清期,定義為:
 重大手術: ≥ 4 週(大腸造口等低侵入性手
術為 2 週)。
 放射治療(例如:全腦放射治療): ≥ 4 週
(若為安寧腦功能趨向性放射治療,則為
≥2 週)。
 化療或免疫療法(包括抗體或小分子標靶療
法、類視色素療法及荷爾蒙療法): 4 週或
該藥劑之 5 倍半衰期(以較短者為準;若藥
物含亞硝基尿素或「排多癌 [mitomycin
C]」,則為 ≥6 週)。
 其他試驗藥物治療: ≥4 週
11. 完成任何試驗相關程序前,願意且有能力簽署受試
者同意書,並遵守所有試驗要求。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受試者滿足下列任何條件時,即不得參加本試驗:
1. 難治療的噁心和嘔吐、吸收不良、外在膽道引流,
或是導致吸收不良之長段小腸切除。
2. 存在一種醫療或精神病症,經試驗主持人 (PI) 認
定足以使受試者不適合納入本試驗。
3. 曾使用 pexidartinib 或任何以集落刺激因子-1 (
CSF-1) 或其受器 (CSF1R) 為作用標的之生物療
法。曾使用口服酪胺酸激酶抑制劑(例如:基利克
[imatinib] 或泰息安 [nilotinib])者仍可參加本試驗

4. 臨床活躍之原發性中樞神經系統腫瘤或腦部轉移,
定義為未經治療且具症狀,需要類固醇或抗抽搐劑
療法控制相關症狀者。
5. 存在活躍或慢性 C 型肝炎感染、已知 B 型肝炎表面
抗原陽性,或是已知的活躍或慢性人類免疫不全病
毒感染。
6. 已知患有開放性結核病。
7. 為授乳中女性。
8. 篩選時,Fridericia 修正 QT 間期 (QTcF) 為 ≥450
毫秒(男性)或 ≥470 毫秒(女性)。
9. 具臨床重大肺病(例如:間質性肺炎、肺炎、肺纖
維化及嚴重放射性肺炎)之病史或併發症。
10. 具鬱血性心臟衰竭(CHF;紐約心臟協會 [NYHA]
第 II 至 IV 級)伴隨症狀或嚴重心律不整需要治療
之病史。
11. 在納入試驗前 6 個月內具心肌梗塞或不穩定心絞痛
之病史。
12. 控制不良、需要靜脈注射抗生素、抗病毒劑或抗真
菌劑之感染。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5 人

  • 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