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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YO40245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434379

2018-03-01 - 2023-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5

ICD-10C22.0

肝細胞癌

ICD-10C22

肝及肝內膽管惡性腫瘤

一項第III期、開放標籤、隨機分配試驗,比較ATEZOLIZUMAB併用BEVACIZUMAB與SORAFENIB用於未曾接受治療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肝細胞癌病患

  • 試驗申請者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羅氏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趙毅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3 收納額滿

Audit

試驗主持人 馮盈勳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試驗主持人 顏家瑞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Audit

試驗主持人 楊再勝 血液腫瘤科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臺灣區總主持人

楊再勝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8 收納額滿

Audit

試驗主持人 鄭安理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Audit

適應症

肝細胞癌 (HEPATOCELLULAR CARCINOMA, HCC)

試驗目的

本試驗將評估atezolizumab併用bevacizumab相較於sorafenib使用於未曾接受全身性治療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肝細胞癌(HCC)病患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Atezolizumab; Bevacizumab; Sorafenib

主成份

Atezolizumab
Bevacizumab
Sorafenib

劑型

靜脈注射劑
靜脈注射劑
口服錠劑

劑量

400mg/16ml
1200mg/20mL
200mg

評估指標

評估atezolizumab + bevacizumab相較於sorafenib的療效
-總存活期(OS)
-客觀反應率
-無惡化存活期(PFS)
-不良事件之發生率與嚴重程度
-生命徵象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18歲以上 (臺灣僅納入年齡為20歲以上者)
-由試驗主持人判斷能夠遵從試驗計畫書
-透過組織學/細胞學檢查確診,或是肝硬化病患以美國肝病研究學會(AASLD)標準臨床證實,患有局部晚期或轉移性和/或無法切除HCC
-未曾接受HCC全身性療法(包括全身性試驗藥物)
允許先前曾使用標示中包含具有抗癌活性的草藥療法/傳統中藥,但須在隨機分配前已停用這些藥物的前提下。
-至少一處可測量(依據RECIST 1.1)且未接受治療之病灶
-曾接受局部療法(例如:射頻電燒術、經皮酒精或醋酸注射、冷凍消融術、高能量聚焦式超音波、動脈化學栓塞術、動脈栓塞術等)的病患,其標靶病灶未曾接受局部療法,或是局部療法範圍內的標靶病灶隨後依據RECIST第1.1版判定為惡化,即符合試驗資格
-治療前腫瘤組織檢體(若可取得)
-隨機分配前7天內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0或1
-隨機分配前7天內的肝硬化分級(Child-Pugh)為第A級
-足夠的血液及末端器官功能
-任何因先前療法產生的急性、臨床重大治療相關毒性,於進入試驗前恢復至<=第1級,禿髮除外
-篩選時HIV檢測結果為陰性
-經篩選時HBV與HCV血清檢測,紀錄肝炎病毒狀態
-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同意治療期間以及使用最後一劑atezolizumab後至少5個月內、最後一劑bevacizumab後至少6個月內或最後一劑sorafenib後至少1個月內,維持禁慾(不與異性發生性行為)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的避孕方法
-男性:同意持續禁慾(不進行異性間性行為)或使用避孕方式,且同意不捐贈精子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曾有軟腦膜疾病病史
-目前或曾經患有自體免疫疾病或免疫不全,包括但不限於重症肌無力、肌炎、自體免疫肝炎、全身性紅斑性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發炎性腸道疾病、抗磷脂質抗體症候群、韋格納肉芽腫、薛格連氏(Sjögren)症候群、格林-巴利(Guillain-Barré)症候群、或多發性硬化症
-曾患有特發性肺纖維化、器質化肺炎(例如:閉塞性小支氣管炎)、藥物引發性局部肺炎、特發性局部肺炎,或篩選時的胸部電腦斷層(CT)掃描顯示活性局部肺炎跡象
-已知患有活性肺結核
-開始試驗治療前3個月內曾發生重大心血管疾病(例如紐約心臟學會定義之第II級以上心臟疾病、心肌梗塞或腦血管意外)、不穩定型心律不整或不穩定型心絞痛
-篩選時具有先天性長QT症候群病史,或校正後QT間隔>500毫秒 (使用Fridericia方法計算)
-具有影響血鉀、血鈣或血鎂濃度,無法恢復的電解質失調病史
-展開試驗治療前4週內曾接受診斷以外的重大手術,或預期於試驗期間需要進行重大手術
-篩選前5年內患有HCC以外之其他惡性腫瘤病史,不包括轉移或死亡風險極輕微的惡性腫瘤(例如,5年整體存活率> 90%),例如已適當治療的子宮頸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局部攝護腺癌、乳管原位癌或第I期子宮癌
-開始試驗治療前4週內罹患嚴重感染,包括但不限於因感染併發症、菌血症或嚴重肺炎住院
-開始試驗治療前2週內曾接受治癒性口服或靜脈輸注(IV)抗生素
-過去曾接受過異體幹細胞或實體器官移植
-具有任何其他疾病、代謝功能障礙、身體檢查結果或臨床實驗室結果,而會導致禁止使用試驗藥物、可能影響結果判讀、或可能導致病患出現治療造成之併發症的高風險
-展開試驗治療前4週內曾接受活性減毒疫苗,或者預期需要在atezolizumab治療期間或最後一劑atezolizumab後5個月內接受此類疫苗
-懷孕或哺乳,或計畫在試驗治療期間、最後一劑atezolizumab後至少5個月內、最後一劑bevacizumab後至少6個月內或最後一劑sorafenib後至少1個月內受孕
-已知患有纖維板層HCC、肉瘤狀HCC或混合膽管癌與HCC
-未曾接受治療或未完全治療的食道和/或胃靜脈曲張,伴隨出血或出血高風險
-開始接受試驗治療前6個月內,曾有食道和/或胃靜脈曲張導致的出血事件
-中度或重度腹水
-肝性腦病變病史
-同時感染HBV與HCV
-症狀性、未接受治療或目前為進行性的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
-控制不佳的腫瘤相關疼痛
-過去曾有高血壓危象或高血壓腦病變的病史
(完整請看試驗計畫書之納入與排除條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0 人

  • 全球人數

    48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