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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EFC10261

2008-10-01 - 2012-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1

暫停召募1

A Multinational, Randomized, Double-Blind Study Comparing Aflibercept Versus Placebo in Patients Treated with Second-Line Docetaxel after Failure of One Platinum Based Therapy for Locally Advanced or Metastatic Non-Small-Cell Lung Cancer (NSCLC)

  • 試驗申請者

    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賽諾菲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郭漢彬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暫停召募

適應症

Carcinoma Non Small Cell Lung

試驗目的

The secondary objectives are to compare other efficacy parameters, to assess the overall safety of the two treatment arms, to assess the pharmacokinetics of intravenous (IV) aflibercept in this patient population and to determine immunogenicity of IV aflibercept (anti- aflibercept antibody detection) in all patients. 主要目的: 對於局部末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給予docetaxel+aflibercept或docetaxel+安慰劑作為第二線用藥,以比較兩者在改善總存活時間(OS)上之差異。 次要目的: - 比較 aflibercept之療效: - 評估兩組治療組的整體安全性。 - 以aflibercept治療組之患者為對象,評估aflibercept靜脈注射之藥物動力學。 - 評估所有患者在aflibercept靜脈注射後所產生的免疫反應(抗-aflibercept之抗體的偵測)。

藥品名稱

Aflibercept (AVE0005)

主成份

AVE0005

劑型

Vial

劑量

25 mg/mL

評估指標

主要目的:
對於局部末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給予docetaxel+aflibercept或docetaxel+安慰劑作為第二線用藥,以比較兩者在改善總存活時間(OS)上之差異。
次要目的:
- 比較 aflibercept 相對於安慰劑之療效:
• 疾病無惡化之存活時間(PFS)
• 每一項實體腫瘤治療反應評價標準(RECIST)的反應率(以2000年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學報(JNCI)之資料為準)
• 以肺癌症狀之等級(LCSS)所設計的問卷進行與健康相關的生活品質(HRQL)評估。
- 評估兩組治療組的整體安全性。
- 以aflibercept治療組之患者為對象,評估aflibercept靜脈注射之藥物動力學。
- 評估所有患者在aflibercept靜脈注射後所產生的免疫反應(抗-aflibercept之抗體的偵測)。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標準:
• 經由組織學/細胞學証實為局部末期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
• 之前曾接受含鉑抗癌藥物(化學治療或標靶治療(targeted therapy))治療末期或轉移性疾病,在治療期間或某一次(只有一次)治療之後有疾病惡化現象者。以含鉑藥物給予輔助性化學治療,於6個月內出現疾病惡化者是可被接受的。
排除標準:
- 與方法論相關者:
• 鱗狀組織學/細胞學
• 隨機分組前28天內曾接受放射線治療、手術或化學治療者。隨機分組前42天內曾接受過大型手術(肺臟切除)者。
• 之前曾接受過放射線同位素治療、整個骨盆腔接受放射線治療,或接受放射線治療的骨髓>25%。
• 隨機分組時,因之前曾接受任何抗癌藥物以治療大於一級之癌症(根據美國癌症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第三版之定義﹝NCI CTCAE﹞v.3.0)而致不良反應出現者(禿髮及列於特殊排除標準者除外)。
• 年齡<18歲。
•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之日常體能狀態評估(PS)>2。
• 曾出現腦部轉移、無法控制的脊髓壓迫、或癌性腦膜炎、或在腦部或軟腦膜出現新的病灶者。
• 之前曾有其他惡性腫瘤之病史。但已接受適當治療的基礎細胞或鱗狀細胞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或已超過5年未曾復發的任何其他癌症則不包括在內。
• 隨機分組前30天內曾參加另一項臨床試驗,並同時接受其他試驗藥物治療者。
• 隨機分組前3個月內曾有下列任何情況者:有治療耐受性的胃潰瘍、糜爛性食道炎或胃炎、第3或4級的胃腸道流血/出血、腸道感染或發炎、憩室炎、肺部栓塞、或其他無法控制的血栓栓塞事件。
• 隨機分組前6個月內曾有下列任何情況者:心肌梗塞、嚴重/不穩定的心絞痛、冠狀/周邊動脈繞道手術、紐約心臟學會(NYHA)定義之第III或第IV級鬱血性心衰竭、中風或暫時性的缺血性發作。
• 隨機分組前的4週內曾出現深層靜脈栓塞。
• 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與AIDS相關之疾病)或已確定為愛滋病(HIV disease)正接受抗反轉錄病毒(antiretroviral)藥物治療者。
• 任何嚴重的急性或慢性醫療狀況,可能影響患者參與試驗之能力,或會對試驗結果的解釋造成干擾者。
• 在加入試驗前,尚未取得已獲得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核准的病患同意書之簽名並加註日期。
• 懷孕或授乳的婦女。隨機分組前的血清或尿液妊娠檢驗呈陽性者。
• 有生育能力的患者(男性/女性)不願意在試驗治療期間及試驗結束後的至少3個月內採取可被接受及有效的避孕方式。“有效的避孕方式”將根據試驗醫師的判斷來決定。
• 若為英國的女性患者(已手術結紮、停經,或有其他不可能受孕之理由者除外),可採行下列的避孕方式:除了口服避孕藥外,再併用另一種避孕方式或使用子宮內避孕器(IUD),因為口服避孕藥與所有試驗藥物之間的交互作用尚不清楚。若為男性患者,其伴侶也應該採取上述有效之避孕方式。
- 與aflibercept相關者:
• 之前曾因藥物不良反應而停用任何抗-血管內皮細胞生長因子(anti-VEGF)藥物者。
• 早晨的尿液分析中,尿中蛋白質-肌氨酸酐比值(UPCR)>1或蛋白尿>500 mg/24h。
• 血清肌氨酸酐>正常值上限的1.5倍。(若肌氨酸酐介於正常值上限的1-1.5倍之間,且根據Cockroft-Gault公式計算之肌氨酸酐闊清率<60mL/min,則該病患應排除之。)
• 試驗隨機分組前的3個月內,有無法控制的高血壓,其定義為血壓>150/100 mmHg(根據美國癌症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NCI CTCAE v3.0)第三版之定義≧第2級),或在不同天測量,至少連續兩次出現舒張壓<90 mmHg,但收縮壓>180 mmHg。
• 隨機分組的前4週內,患者曾接受warfarin不穩定劑量的抗凝血劑治療,及/或其國際標準凝血時間比(INR>3)超出治療範圍之外。
• 臨床上有明顯易出血的體質,包括咳血,或有潛在的凝血功能障礙(例如,在未接受維生素K拮抗劑治療的情況下,其國際標準凝血時間比>1.5),有無法癒合的傷口。
- 與docetaxel相關者:
• 之前曾接受docetaxel治療。
• 對第一線以paclitaxel為主的治療藥物產生抗性者(若患者對治療的最佳反應為病情逐漸惡化,則被視為對治療藥物產生抗性)。
• 曾對docetaxel 或 polysorbate 80過敏者。
• 有下列情況之器官及骨髓功能不佳者:
- 血紅素<10.0 g/dL
-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1.5×109 /L
- 血小板數<100×109 /L
- 麩草氨轉移酶(AST/SGOT)及/或麩丙氨轉移酶(ALT/SGPT)>正常值上限的2.5倍。
- 鹼性磷酸酶(AP)>正常值上限的5倍。
- 麩草氨轉移酶(AST/SGOT)及/或麩丙氨轉移酶(ALT/SGPT)>正常值上限的1.5倍且鹼性磷酸酶(AP)>正常值上限的2.5倍。
- 總膽紅素>正常值上限的1.0倍。
• 使用皮質類固醇治療為配伍禁忌者。
• 症狀性周邊神經病變>第2級(根據美國癌症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第三版,﹝NCI CTCAE﹞v.3.0,來判定)。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2 人

  • 全球人數

    9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