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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ARISEPY3013/3014

2008-11-01 - 2010-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5

評估以Carisbamate輔助治療局部發作型癲癇患者之藥效、安全性及耐受度的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小組、多中心試驗,以及隨後的開放標示延長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顏得楨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謝福源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吳禹利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賴向榮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蔡景仁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局部發作型癲癇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主要目的在於比較以carisbamate輔助治療局部發作型癲癇相較於安慰劑的藥效、安全性及耐受度

藥品名稱

Carisbamate

主成份

[(S)-2-O-carbamoyl-1-O-chlorophenyl-ethanol

劑型

oral

劑量

100mg, 200mg, 400 mg, 600 mg

評估指標

測量指標為:

— 整段雙盲治療期相較於基準期,局部發作痙攣頻率的降低百分比(所有單純性以運動症狀表現、複雜性局部或續發性全身痙攣每28天的平均發生率),此將用於美國或其他國家(歐洲、澳洲、紐西蘭及南非除外)藥品查驗登記
— 整段雙盲治療期相較於基準期的反應率(局部發作痙攣發生頻率降幅小於 50% 的受試者比率),此將用於歐洲、澳洲、紐西蘭及南非藥品查驗登記

主要納入條件

CARISEPY3013試驗有關受試者局部型發作痙攣的重要納入及排除標準包括:

— 依據試驗主持人的判斷,在使用適當劑量與可發揮療效時間的治療下,曾經對至少1種AED有療效不佳的反應(包含受試者正在接受的治療)。

— 目前接受至少1-3種AED治療,劑量於篩檢前1個月內維持穩定,且過去2個月內沒有增加新的併用AED。

— 加入試驗前在6個月內,不曾發生癲癇重積狀態或局部持續癲癇﹔且沒有全身性癲癇症候群或Lennox-Gastaut症候群的病史。

— 在加入試驗前6個月內,每個月發生的局部發作痙攣次數未達100次。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0 人

  • 全球人數

    6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