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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C-065B302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689244

2019-07-01 - 2022-02-28

Phase III

召募中4

一項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平行分組、群組依序、適應性、第 3 期試驗及開放標記延伸期,針對無法手術或手術及/或介入性治療後持續/復發的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 (CTEPH) 受試者,評估 selexipag 做為標準照護附加治療的療效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嬌生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王國陽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鄭錦昌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許志新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徐紹勛 胸腔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動脈高壓患者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針對無法手術 CTEPH (亦即技術上無法手術) 和手術 (肺動脈內膜切除手術 [PEA]) 及/或介入性 (肺動脈氣球擴張術 [BPA]) 治療後持續/復發 CTEPH,評估 selexipag 相對於安慰劑,第 20 週時對肺血管阻力 (PVR) 的作用。 次要目標 評估 selexipag 相對於安慰劑,對下列各項的作用: ●運動能力。 ●與肺動脈高壓 (PH) 惡化相關的死亡或住院率。 ●臨床惡化時間。 ●WHO 功能分級 (FC)。 ●患者自述結果。 ●呼吸困難。 ●N 端 B 型利鈉肽原 (NT-proBNP)。

藥品名稱

Selexipag(ACT-293987)/JNJ-67896049

主成份

Selexipag (ACT-293987)/JNJ-67896049

劑型

tablet

劑量

200

評估指標

主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肺血管阻力 (PVR),第 20 週相較於基準點的 PVR 百分比
期間範圍:第 20 週,在給藥後 2-5 小時內評估
說明:PVR 測量採用休息時的右心導管檢查,以基準點的 PVR 百分比表示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6 分鐘步行距離 (6MWD) 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變化
期間範圍:第 26 週
說明:6MWD 是一項非鼓勵性質的測試,在 30 公尺長的平坦走廊,要求參與者儘量來回走動,需要時允許放慢速度、休息或停止。在基準點 (雙盲試驗治療開始之前) 和第 26 週 (給藥後 2-5 小時內) 進行步行測試,測量 6 分鐘的步行距離,以公尺為單位。第 26 週 6MWD 相較於基準點的絕對變化,以公尺表示。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發生臨床惡化的時間
期間範圍:基準點到雙盲治療結束回診(至多到第 52 個月)
說明:臨床惡化時間定義為至少以下任一事件經臨床事件委員會(CEC)確認:所有原因死亡;非排定的肺高壓相關住院;世界衛生組織功能分級 (WHO FC) 增加,或運動能力下降至少 15%,或出現右心衰竭的表徵/症狀,確認為肺高壓相關惡化。隨機分配至雙盲治療結束回診期間,首次發生臨床惡化事件的時間根據每一治療組的 Kaplan-Meier 存活率估計進行分析。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與肺高壓惡化相關的所有原因造成之死亡或住院
期間範圍:到雙盲治療結束回診(至多到第 52 個月)
說明:將會評估與肺高壓惡化相關的所有原因造成之死亡或住院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第 26 週世界衛生組織功能分級 (WHO FC) 改善的受試者百分比
期間範圍:第 26 週
說明:WHO 功能分級定義如下:
第一級:一般體能活動 (PA) 不受限制;第二級:體能活動稍微受限;第三級:體能活動明顯受限;第四級:從事任何體能活動都會出現症狀,即使休息時也會呼吸困難及/或倦怠,幾乎所有體能活動都會增加症狀。
WHO 功能分級降低 (例如第三級變更為第二級),表示功能改善。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PAH-SYMPACT™ 心肺症狀面向與心血管症狀面向分數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變化
期間範圍:第 26 週
說明:PAH-SYMPACT™; 問卷(包含心肺症狀面向與心血管症狀面向),將計算每一治療組的症狀分數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絕對變化。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Borg 呼吸困難指數或Borg CR10量表®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變化
期間範圍:第 26 週
說明:將計算每一治療組的Borg 呼吸困難指數/Borg CR10量表®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絕對變化。Borg 呼吸困難指數 (BDI)或Borg CR10量表® 可評估呼吸困難 (呼吸急促) 的嚴重程度,量表範圍從 0 (「完全沒有」) 到 10 (「非常嚴重,最嚴重程度」)。BDI / Borg CR10分數降低表示有所改善,每位受試者會在 (6MWD) 運動測試後,立即接受評估 。

次要結果指標:
結果評估:N 端 B 型利鈉肽原 (NT pro-BNP) 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變化
期間範圍:第 26 週
說明:將計算每一治療組的 NT-pro BNP 濃度 (pg/mL) 自基準點到第 26 週的絕對變化。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並註明日期。
-篩選時(第1次回診)年齡 > 18 (或根據進行試驗地點所管轄的法定同意年齡)且 ≤ 85 歲的男性及女性受試者
-經判讀委員會確認,在肺動脈內膜切除手術 (PEA) 及/或肺動脈氣球擴張術 (BPA) 治療後,確診為無法手術的 CTEPH (技術上無法手術) 或持續/復發的 CTEPH。
-肺高壓為 WHO 功能分級第一至第四級。
-受試者在篩選回診時,能夠進行 6 分鐘步行測試 (6MWT),距離至少 100 公尺且不超過 450 公尺。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篩選及隨機分配時的驗孕結果必須為陰性,並同意每月一次進行尿液驗孕,自篩選回診開始直到停用試驗治療後至少 30 天內,必須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如果選擇荷爾蒙避孕藥,必須在隨機分配前已服用 1 個月以上。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隨機分配前 3 個月內,預定接受或已接受其他試驗藥物治療。
-已知的其他因素或疾病,可能妨礙治療配合度、試驗執行或結果解讀,例如藥物依賴、酗酒或精神疾病。
-已知同時罹患重大疾病,預期壽命 < 12 個月。
-預定在隨機分配後 26 週內進行肺動脈氣球擴張術。
-對於血液動力學群組,基準點 RHC (與 LHC [必要時])前 90 天內改變肺高壓治療的劑量,或開始新的治療,符合納入條件;對於非血液動力學群組,則應在隨機分配 (第 2 次回診) 前 90 天內。
-隨機分配前 90 天內曾接受 prostacyclin (epoprostenol)、prostacyclin 類似物 (亦即 treprostinil、iloprost、beraprost) 或 prostacyclin 受體促效劑 (亦即 selexipag) 等治療;在 RHC 中進行血管擴張檢測時給予的上述藥物除外。
-基準點 RHC(與 LHC [必要時]) 檢查前 1 週內,改變利尿劑及/或鈣離子通道阻斷劑的劑量或開始新的治療。
-任何共病症,可能妨礙可靠重現 6MWT 測試結果,包括使用步行輔助器 (拐杖、助行器等)。
-產品特性摘要 (SmPC) 列出的其他條件。
-與合併症相關的排除條件:經試驗主持人評估,罹患重度冠心病或不穩定型心絞痛;篩選前 6 個月內或篩選期間曾發生心肌梗塞;未接受密切監測之代償不全性心衰竭;經試驗主持人評估,罹患重度心律不整;篩選前 3 個月內或篩選期間曾發生腦血管事件 (例如,暫時性腦缺血、中風);與肺動脈高壓 (PH) 無關的先天性或後天性瓣膜缺損,伴隨具臨床意義之心肌功能疾患;已知或疑似患有肺靜脈阻塞疾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7~10 人

  • 全球人數

    4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