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D1699C000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036124

2017-01-01 - 2020-06-30

Phase III

終止收納13

ICD-10I50

心臟衰竭

ICD-9428.0

充血性心臟衰竭

評估低收縮分率之慢性心衰竭病患使用Dapaglifozin在心衰竭惡化或心血管死亡發生率效果的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臺灣阿斯特捷利康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江晨恩 心臟血管內科
臺北榮民總醫院

臺灣區總主持人

江晨恩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10 終止收納

Audit

試驗主持人 劉銘恩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張坤正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夏建勳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施志遠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劉秉彥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張鴻猷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黃金隆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吳志成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曾維功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張坤正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謝宜璋 心臟血管內科
長庚醫療財團法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臺灣區總主持人

謝宜璋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6 終止收納

Audit

Audit

試驗主持人 林俊立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林宗憲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慢性心衰竭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判定dapagliflozin加入到標準照護中時,降低心血管死亡或心臟衰竭事件(因心臟衰竭而住院或同等心臟衰竭事件,亦即緊急心臟衰竭返診)發生率的效果是否優於安慰劑。 次要目的:- 比較dapagliflozin與安慰劑對於心血管死亡或心臟衰竭住院之影響- 比較dapagliflozin與安慰劑對於反覆心臟衰竭住院及心血管死亡總數之影響- 比較dapagliflozin與安慰劑治療對於堪薩斯市心肌病變問卷(KCCQ)心臟衰竭症狀與體能限制臨床摘要分數之影響- 判定dapagliflozin相較於安慰劑是否可降低腎功能惡化複合結果的發生率。- 判定dapagliflozin相較於安慰劑是否可降低所有因素死亡的發生率。安全性目的:- 在此患者族群中評估dapagliflozin的安全性與耐受性。

藥品名稱

Forxiga

主成份

Dapagliflozin

劑型

tablet

劑量

10

評估指標

主要測量
- 首次發生此複合結果中任何一項組成的時間:
1. 心血管死亡
2. 心臟衰竭住院
3. 緊急心臟衰竭返診
次要測量
-首次發生此複合結果中任何一項組成的時間:
1.心血管死亡
2.心臟衰竭住院

- 反覆心臟衰竭住院及心血管死亡的總數
- 第8個月時所測得堪薩斯市心肌病變問卷(KCCQ)總體症狀分數(特定心臟衰竭患者通報結果問卷)自基準點以來的變化。
- 首次發生此複合結果中任何一項組成的時間:
1. 腎絲球過濾率(eGFR)持續*降低≥ 50%
2. 達到末期腎病:eGFR持續* < 15 ml/min/1.73 m2,或慢性*透析治療,或接受腎臟移植
3. 腎臟因素死亡
- 任何原因造成的死亡時間
安全性測量
1.嚴重不良事件(SAE)
2.因不良事件而停用試驗藥品(DAE)
3.臨床化學/血液學參數的變化
4.關注之不良事件(血容積不足、腎臟事件、重大低血糖事件、骨折、糖尿病酮酸中毒、導致截肢及下肢截肢風險增加[”前導事件”]之不良事件)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於進行任何試驗特定程序前提供簽署之受試者同意書
2 臺灣地區為年滿20歲的男性或女性
3 確立症狀性低收縮分率之慢性心衰竭(HFrEF) ((紐約心臟學會)NYHA功能分類第II至IV級)診斷的記錄、病徵已持續至少2個月,且視表現給予最適合的藥物及/或裝置療法治療
4 納入(第1次返診)前12個月內左心室收縮分率 (LVEF) ≤ 40% (心臟超音波、放射性核素心室造影、使用顯影劑的血管造影或心臟核磁共振造影[MRI])
5 第1次返診時NT-proBNP ≥ 600 pg/ml (或者若先前12個月內因心臟衰竭住院,則為每毫升之NT-proBNP ≥ 400 pg/ml)。
6 您應接受HFrEF的背景標準照護,並視情況根據當地認可的準則以藥物及裝置治療。除非有禁忌症或無法耐受,否則應使用準則建議的藥物及建議的劑量。應個別調整最適合的治療並於第1次返診前維持穩定≥ 4週
7 第1次返診時eGFR ≥ 30 ml/min/1.73 m2 (CKD-EPI公式)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 第1次返診前8週內接受SGLT2抑制劑的治療,或先前無法耐受SGLT2抑制劑
2 第1型糖尿病
3 症狀性低血壓或在第一次或第二次回診時,3次的收縮血壓(BP)測量中有2次 < 95 mmHg
4 納入前4週內發生急性代償不全心臟衰竭,或因代償不全心臟衰竭而住院
5 納入前12週內發生心肌梗塞(MI)、不穩定型心絞痛、中風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
6 納入前12週內進行冠狀動脈血管重建(經皮冠狀動脈介入治療[PCI]或冠狀動脈繞道手術[CABG])或瓣膜修復/置換或置入心臟再同步治療裝置(CRT),或預定於隨機分配後進行上述任何程序
7 納入前12週內植入心臟再同步治療裝置(CRT),或打算植入CRT裝置
8 先前心臟移植或植入心室輔助裝置(VAD)或類似的裝置,或預計於隨機分配後植入
9 因限制性心肌病、活動性心肌炎、縮窄性心包炎、肥厚性(阻塞性)心肌炎或未矯治之原發性瓣膜疾病引起的心臟衰竭
10症狀性心動過緩,或第2級或第3級心臟阻滯而未安裝心律調節器
11心血管及腎臟疾病領域以外、例如惡性腫瘤但不限於、經試驗主持人臨床判斷預期壽命小於2年的任何狀況
12於第1次返診時具有需要治療的活動性惡性腫瘤(已成功治療的基底細胞癌或已治療的鱗狀細胞癌除外)
13肝損傷(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或丙胺酸轉胺酶[ALT] > 3倍正常值上限[ULN];或納入時總膽紅素> 2倍ULN) 。膽紅素上升之吉伯氏症患者,無須排除。
14已知罹患血源性疾病,如Appendix B中所指定(A類和B類)
15隨機分配時罹患重度(以CKD-EPI公式估算出的eGFR < 30 mL/min/1.73 m2)、不穩定或急速惡化的腎臟疾病
16具生育能力之女性(亦即未接受化學或手術絕育或未停經的女性)不願自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起的整個試驗期間與試驗結束後4週內,使用醫學上認可且經試驗主持人判斷可靠的避孕措施,或者納入時或隨機分配時驗孕結果呈陽性的女性,或者正在哺乳的女性
17試驗規劃及/或執行的相關人員(包括AstraZeneca員工及/或試驗中心員工)
18先前曾接受本試驗的隨機分配
19在納入前一個月內參與其他使用試驗藥物的臨床試驗
20試驗主持人認為您無法理解及/或遵從試驗藥物、程序及/或追蹤的規定,或者試驗主持人認為可能使您無法完成本試驗之任何情況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41 人

  • 全球人數

    474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