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99TFDA-N-033

2014-03-15 - 2016-12-31

Phase IV

終止收納2

Safety and analgesic efficacy of “PPCD” Morphine sulfate tablets 15 mg in Acute Pain Management in Post-Operative Patients

  • 試驗申請者

    維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朱大同 神經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重度疼痛之緩解

試驗目的

本臨床試驗之目的為證明中度至重度疼痛之手術後患者使用“管制藥品廠”硫酸嗎啡錠15毫克之止痛效果及安全性。

藥品名稱

“PPCD” Morphine sulfate tablets 15 mg

主成份

Morphine sulfate

劑型

tablet

劑量

15 mg/tablet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第一劑硫酸嗎啡錠施用後60分鐘與基礎期相比,由病患自行評估之數值評量尺度,達50%疼痛緩解之比例。

主要納入條件

1. 主要納入條件:
 受試者可以自己簽署受試者同意書,同意接受一般麻醉治療並於術後口服硫酸嗎啡錠來止痛。
 受試者為介於20歲至65歲之成年人。
 受試者可以自己判斷疼痛程度。
 受試者預定要執行手術,例如胸部、上腹、頸部、脊椎的手術,或是其他的手術,計畫主持人認為術後疼痛程度會達到中度至重度(疼痛量表(NRS)≥5)。
 受試者於手術後服藥前意識清醒並且有中度至重度的疼痛(疼痛量表(NRS)≥5),經試驗主持人或試驗相關人員確認後即進入疼痛管理期,開始使用試驗藥物止痛。
2. 主要排除條件:
 受試者對於使用嗎啡類藥品有不佳的經驗。
 受試者有慢性疼痛症狀大於6個月的病史。
 受試者有精神疾病或藥物濫用的狀況(包括鴉片類藥物、鎮定劑及抗抑鬱劑)
 受試者於手術後有心搏過緩(心跳速度小於60下/每分鐘)及低血壓(收縮壓小於90毫米汞柱)的症狀。
 手術中使用的止痛劑(fentanyl)用量為6微克/每公斤 (6μg/kg)以上。
 根據主持人的專業判斷,為了受試者的安全考量,受試者無法參與本試驗。(例如受試者術後無法將止痛藥換為本試驗藥物及/或試驗藥物對受試者沒有效果)
 受試者於簽署受試者同意書的前30天內接受其他臨床試驗的試驗藥物。
 受試者有以下的狀況:
 受試者對試驗藥物過敏,包括主要活性成分(嗎啡)、其他鴉片類止痛劑或本試驗藥物之其他成分。
 受試者確定或可能有機械性胃腸道阻塞(例如:腸阻塞、狹窄)或其他疾病/症狀會影響腸道蠕動(例如:任何類型的腸阻塞)。
 受試者被懷疑有外科急腹症 (例如:急性盲腸炎或胰臟炎)。
 受試者有急性氣喘、其他阻塞性氣道疾病或重積性氣喘。
 受試者有急性呼吸抑制、血液中二氧化碳濃度升高或肺原性心臟病。
 受試者有急性酒精中毒、震顫性譫妄或痙攣狀態。
 受試者有嚴重的中樞神經系統衰退、腦脊髓或顱內壓升高、腦瘤或其他頭部損傷。
 受試者有心律不整的症狀。
 受試者有服用 (或服用本試驗藥物前14天內) monoamine oxidase (MAO)抑制劑。
 受試者目前正在哺乳、懷孕中或計畫於生產過程中使用。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0 人

  • 全球人數

    6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