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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NTUH-AADC-010

2014-07-10 - 2021-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1

以AAV2病毒載體轉移芳香族L-胺基酸脫羧酵素(AADC)基因治療AADC缺乏症之 Phase I/II 臨床試驗

  • 試驗申請者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PTC Therapeutics,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單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胡務亮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收納額滿

適應症

芳香族 L-胺基酸脫羧酵素缺乏症 / Aromatic L-amino acid decarboxylase (AADC) deficiency

試驗目的

1. 了解使用 AAV2 載體傳送 hAADC 基因後,hAADC 基因的表現是否可促進左多巴轉變為多巴胺,以增進病患的運動功能。 2. 確認以 AAV2 病毒載體傳送 hAADC 基因來治療 AADC 缺乏症的病童是安全的。

藥品名稱

AAV2-hAADC

主成份

AAV2-hAADC

劑型

recombinant viral vector

劑量

around 5x10^11 - 1x10^12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治療效果評估
1. 術後一年腦脊髓液神經傳導物質代謝產物 HVA 或 HIAA 可以測到(較術前上升)
2. 術後一年 PDMS-II 評估分數比術前有 10 分以上的進步

次要評估指標:安全性及其他治療效果評估
治療安全性評估
1. 術後未發生需要手術處置之顱內出血
2. 開顱手術引起之腦脊髓液滲漏
3. 術後過動症之嚴重性(是否影響進食而需要安裝鼻胃管)
4. 其他重大不良事件發生之頻率(我們亦將收集任何不良事件之種類及嚴重度之資訊,包含 treatment-emergent adverse events)。
次要治療效果評估
1. 體重之增加
2. 正子造影中殼核多巴胺訊號強度之增加
3. 其他發展評估分數之增加
探索性指標
1. anti-AAV2 抗體效價和治療效果之相關性
2. 病人的年齡和治療效果之相關性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 確診為 AADC 病患,包括腦脊髓液分析證實神經傳導物質代謝物 HVA 和 5-HIAA 降低,L-Dopa 上升,以及具有一個以上的 AADC 基因突變。
2. 具有此疾病的典型臨床表徵,如眼動危象、張力不全及發展遲緩。
3. 病童年齡需在兩足歲以上,或頭圍夠大適合進行手術。
4. 參與受試者的病患需完全配合整個試驗過程前後的評估與檢查。
5. 父母親或監護人需在此受試者同意書中簽字同意。

主要排除條件:
1. 明顯腦部結構異常。
2. 如受試者有任何健康或神經學上的疑慮而可能增加手術的風險則不能參與此項試驗,計畫主持人有權依據受試者的健康狀況來評估是否適合參加此項試驗。
3. 因為高量的中和性抗體將會影響基因治療的效果,所以當 AAV2 的中和性抗體高於 1,200 倍,或是酵素免疫分析法分析時吸光值(OD 值)>1 時,不能參與此試驗。
4. 參與此項試驗的受試者不能服用任何會影響此臨床試驗的藥物。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NA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