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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B3461045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791230

2019-02-27 - 2023-12-31

Phase III

召募中2

ICD-10E85.0

非神經病變性家族遺傳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1

神經病變性家族遺傳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2

家族遺傳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3

繼發性全身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4

器官侷限性類澱粉變性

ICD-10E85.8

其他類澱粉變性

ICD-10E85.9

類澱粉變性

ICD-9277.3

類澱粉病

一項第 3 期多中心、開放性試驗,旨在評估確診甲狀腺素轉運蛋白類澱粉心肌疾病 (ATTR-CM) 之受試者每日口服 tafamidis meglumine (PF-06291826-83) 20 mg 或 80 mg [或 tafamidis (PF-06291826-00) 61 mg] 劑量的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香港商法馬蘇提克產品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余文鍾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彥宏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甲狀腺素轉運蛋白類澱粉心肌疾病 (ATTR-CM)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獲得轉甲狀腺蛋白類澱粉心肌症( ATTR-CM )受試者中 tafamidis 的其他長期安全性資料。 •向納入的受試者提供試驗產品 tafamidis ,直到當地可取得 ATTR-CM 適應症的處方為止。

藥品名稱

Tafamidis (PF-06291826)

主成份

Tafamidis (PF-06291826)

劑型

軟膠囊

劑量

61mg/20mg

評估指標

以下列方式測量安全性:
•總死亡率。
•治療引發不良事件發生率。
其他指標
•心血管相關死亡率。
•總住院率。
•心血管相關住院率(包括心臟衰竭、心律不整、心肌梗塞,中風和其他心血管相關事件)。
•每次回診時自基準期起的變化,以堪薩斯市心肌病變問卷(Kansas City Cardiomyopathy Questionnaire )整體綜合評分、領域評分(身體限制、症狀穩定性、症狀頻率、症狀負荷、整體症狀、自我效能、社會限制和生活品質)、和臨床綜合評分為依據。
•每次回診時,紐約心臟病協會( NYHA )分類評估。
•每次回診時,身體質量指數/修訂之身體質量指數( BMI / mBMI )自基準期起的變化。
•每次回診時,N端前腦利鈉肽(NTproBNP)濃度自基準期起的變化。
•每次回診時,肌鈣蛋白I濃度自基準期起的變化。
•每次回診時,進行身體檢查、併用藥物的使用、心電圖 ( ECG )、臨床實驗室檢測、生命徵象之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若要符合納入本試驗的資格,B 組受試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納入條件:
1.至少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受試者(如果國家特定最低同意年齡 > 18 歲,則以該年齡為準),並在試驗計畫書附錄5中所列合格國家的試驗中心參與試驗。
2.具個人簽署並註明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文件之證據,表示受試者已被告知試驗的所有相關事項。
3.受試者願意並且能夠遵循預定回診、治療計劃、實驗室檢測、和其他試驗程序。
4.女性受試者如果未懷孕或哺乳,並且適用至少下列條件之一,則符合參與資格:
•為不具生育能力之婦女(WOCBP)
或者
•是 WOCBP ,並於介入期及最後一次試驗介入後至少 28 天(相當於消除任何試驗介入所需的時間),使用高度有效(每年的失敗率 <1%)的避孕方法。試驗主持人應評估避孕方法與第一劑試驗介入有效性間的關係。
試驗主持人負責審查病史、月經史、和最近的性行為,以降低包括早期未檢出懷孕婦女的風險。
5.甲狀腺素轉運蛋白類澱粉沉積症的基因檢測文件(即原始實驗室檢測結果或副本)
6.診斷和納入排除相關條件所用的文件記錄(例如充血性心臟衰竭和追蹤劑閃爍顯影,例如 99mTC DPD [99mTC 3,3 diphosphono 1,2 propano dicalboxylic acid]、 99mTC PYP [Pyrophosphate] 和 99mTC HMDP [hydroxymethylene diphosphonate] ,或充血性心臟衰竭並於切片組織中存有類澱粉沉積物,例如在脂肪抽出物、唾液腺、正中神經結締組織鞘或心臟 [根據適當的染色證實之類澱粉蛋白,例如剛果紅或阿爾新藍染色])
7.對主要(輕鏈)類澱粉沉積症已經進行過評估和排除的文件(即原始實驗室檢測結果或副本)
8.NYHA分類 I、II、III 或 IV 的證據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具有以下任何特性/狀況的 B 組受試者將不納入試驗中:
1.納入前 30 天內,獨立或於試驗中長期使用 diflunisal、TTR 穩定劑、tauroursodeoxycholate、doxycycline、digitalis、patisiran、鈣離子通道阻斷劑、試驗藥物或其他實驗性介入措施(tafamidis 除外),或納入前6個月內使用inotersen。
2.使用某些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
3.肝臟和/或心臟移植,或植入心臟機械式輔助裝置。
4.需要開始使用鈣離子通道阻斷劑治療。
5.需要長期自行導尿的尿滯留。
6.試驗主持人認為受試者因缺血性心臟病(例如先前心肌梗塞且具心肌酵素和心電圖改變之記錄病史)致使心臟衰竭,或未正確治療的心臟瓣膜疾病,主要不是由於甲狀腺素轉運蛋白類澱粉心肌症。
7.受試者為直接參與試驗進行的試驗中心工作成員及其家庭成員、由試驗主持人以其他方式監督的試驗中心工作成員,或直接參與試驗的輝瑞員工。
8.在試驗主持人的判斷下,存在其他重度急性或慢性醫療或精神病症或實驗室檢測結果異常,其可能會增加試驗參與或試驗藥品給藥的相關風險,可能會干擾試驗結果判定,和使受試者不適合納入本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0 人

  • 全球人數

    20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