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IMU.ACS.001
2016-06-03 - 2021-02-01
其他
終止收納3
試驗已結束1
ICD-10C16.0
賁門部惡性腫瘤
ICD-10C16
胃惡性腫瘤
ICD-9151.0
胃賁門部惡性腫瘤
一項HER2/neu過度表現之轉移性或晚期胃腺癌或胃食道交界處腺癌病患,使用IMU-131 HER2/neu胜肽疫苗合併常規化學治療的第1b/2期開放性之第2期隨機試驗分配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Imugene Limited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晚期胃癌(ACS)
試驗目的
第2期主要目的:
根據整體存活期(OS)評估IMU-131併用化療對比單用化療的臨床療效。
第2期次要目的:
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條件第1.1版(RECIST 1.1)進行放射學資料的惡化評估,評估 IMU-131併用化療對比單用化療的其他療效指標,包括無惡化存活期(PFS)、惡化出現前所經時間(TTP)、疾病控制率(DCR)、客觀反應率(OOR)、客觀反應持續時間(DOR)和腫瘤大小變化(CTS)。
評估IMU-131併用化療對比單用化療的體液和細胞免疫原性資料,包括P467特定抗體(IgG)、Her-2特定抗體(IgG)、疫苗特定細胞激素濃度,以及調節型及作用型的T細胞和B細胞。
評估IMU-131併用化療對比單用化療的安全性資料。
藥品名稱
IMU-131
主成份
P467-CRM197
劑型
IM
劑量
10
30
50
30
50
評估指標
第2期主要療效評估指標: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到因任何原因死亡為止的OS
第2期次要療評估指標: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到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最早出現惡化疾病(PD)的日期,或因任何原因死亡日期為止的PFS。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到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最早出現PD日期為止的TTP。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的DCR,指標是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達到完全反應(CR)、部分反應(PR)或穩定疾病(SD)之確認最佳整體反應的病患比例。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的ORR,指標是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達到CR或PR之確認最佳整體反應的病患比例。
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從最早觀察到CR或PR時開始,測量到發生PD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為止的DOR。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的CTS百分比,指標是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的直徑總和。
從隨機分配開始,體液和細胞免疫原性資料的數值和變化,包括P467特定抗體(IgG)、Her-2特定抗體(IgG)、疫苗特定細胞激素濃度,以及調節型及作用型的T細胞和B細胞。
第2期探索性評估指標:
從隨機分配開始,腫瘤惡化的血清預測標記的數值和變化。
從隨機分配開始,治療前(所有病患)及治療後(僅選定機構的病患)腫瘤切片之腫瘤內T細胞及生化標記的數值和變化。
第2期安全性評估指標:
治療引發不良事件(TEAE)、等級3 / 4 / 5 TEAE,嚴重不良事件(SAE)和導致終止試驗治療的TEAE的發生率。
治療引發等級3 / 4臨床實驗室異常的發生率。
從隨機分配開始,臨床實驗室、生命徵象和心電圖(ECG)參數的變化和轉變。
從隨機分配開始,ECOG體能狀態的變化。
併用藥物的使用。
治療遵從性。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到因任何原因死亡為止的OS
第2期次要療評估指標: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到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最早出現惡化疾病(PD)的日期,或因任何原因死亡日期為止的PFS。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到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最早出現PD日期為止的TTP。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的DCR,指標是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達到完全反應(CR)、部分反應(PR)或穩定疾病(SD)之確認最佳整體反應的病患比例。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的ORR,指標是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達到CR或PR之確認最佳整體反應的病患比例。
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從最早觀察到CR或PR時開始,測量到發生PD或因任何原因死亡為止的DOR。
從隨機分配開始測量的CTS百分比,指標是盲性中央審核根據RECIST 1.1標準判定的直徑總和。
從隨機分配開始,體液和細胞免疫原性資料的數值和變化,包括P467特定抗體(IgG)、Her-2特定抗體(IgG)、疫苗特定細胞激素濃度,以及調節型及作用型的T細胞和B細胞。
第2期探索性評估指標:
從隨機分配開始,腫瘤惡化的血清預測標記的數值和變化。
從隨機分配開始,治療前(所有病患)及治療後(僅選定機構的病患)腫瘤切片之腫瘤內T細胞及生化標記的數值和變化。
第2期安全性評估指標:
治療引發不良事件(TEAE)、等級3 / 4 / 5 TEAE,嚴重不良事件(SAE)和導致終止試驗治療的TEAE的發生率。
治療引發等級3 / 4臨床實驗室異常的發生率。
從隨機分配開始,臨床實驗室、生命徵象和心電圖(ECG)參數的變化和轉變。
從隨機分配開始,ECOG體能狀態的變化。
併用藥物的使用。
治療遵從性。
主要納入條件
四、試驗之主要納入與排除條件:
納入條件
病患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納入條件,才有資格參加本試驗:
1. 依據機構、當地及國家準則,病患已知悉有關本試驗的研究性質,且已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2. 年齡20歲以上;
3. 預期壽命至少12週;
4. 第1b期:試驗第0天之前6個月內未曾接受晚期胃癌或胃食道交界處(GEJ)癌之化療或放射線治療;
第2期:試驗第0天之前3個月內未曾接受晚期胃癌或胃食道交界處(GEJ)癌之化療或放射線治療;
5. 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道交界處(GEJ)腺癌,或局部晚期癌症不適合手術切除;
6. HER2/neu過度表現 (免疫組織化學[IHC]為3+;或如果經螢光原位雜合技術[FISH]或顯色原位雜交[CISH]確認的IHC 2+);
7. 第1b期:ECOG 體能狀態 0 - 1;第2期:ECOG 體能狀態 0 - 2;
8. 至少一處符合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條件1.1版(RECIST 1.1)定義的可量測病灶;
9. 基期時有適當的左心室射出功能,定義為心臟超音波或多閘門心室功能攝影(MUGA)掃描評估左心室射出分率(LVEF) > 50%;
10. 足夠的血液學功能: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1.5 x 109/L,血小板計數 100 x 109/L,及血紅素9 g/dL;
11. 足夠的肝臟功能,顯示膽紅素1.5倍實驗室正常值上限[ULN];如果無肝臟轉移,丙胺酸轉胺(ALT)和天冬胺酸轉胺(AST) 3倍實驗室ULN;或如果肝臟轉移則ALT和 5倍實驗室ULN;
12. 足夠的腎臟功能(肌酸酐≤ 1.5 倍實驗室正常值上限[ULN]);
13. 願意且能夠配合排定回診、治療計畫、實驗室檢驗,及其他試驗程序。
14. 具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須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至接受最後一劑所分配之治療後至少28天,採取高效的避孕方法。由試驗主持人判斷,如果病患以生物學觀點能夠生育小孩、且有性生活,則視為具生育能力。
納入條件
病患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納入條件,才有資格參加本試驗:
1. 依據機構、當地及國家準則,病患已知悉有關本試驗的研究性質,且已簽署書面受試者同意書;
2. 年齡20歲以上;
3. 預期壽命至少12週;
4. 第1b期:試驗第0天之前6個月內未曾接受晚期胃癌或胃食道交界處(GEJ)癌之化療或放射線治療;
第2期:試驗第0天之前3個月內未曾接受晚期胃癌或胃食道交界處(GEJ)癌之化療或放射線治療;
5. 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道交界處(GEJ)腺癌,或局部晚期癌症不適合手術切除;
6. HER2/neu過度表現 (免疫組織化學[IHC]為3+;或如果經螢光原位雜合技術[FISH]或顯色原位雜交[CISH]確認的IHC 2+);
7. 第1b期:ECOG 體能狀態 0 - 1;第2期:ECOG 體能狀態 0 - 2;
8. 至少一處符合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條件1.1版(RECIST 1.1)定義的可量測病灶;
9. 基期時有適當的左心室射出功能,定義為心臟超音波或多閘門心室功能攝影(MUGA)掃描評估左心室射出分率(LVEF) > 50%;
10. 足夠的血液學功能: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1.5 x 109/L,血小板計數 100 x 109/L,及血紅素9 g/dL;
11. 足夠的肝臟功能,顯示膽紅素1.5倍實驗室正常值上限[ULN];如果無肝臟轉移,丙胺酸轉胺(ALT)和天冬胺酸轉胺(AST) 3倍實驗室ULN;或如果肝臟轉移則ALT和 5倍實驗室ULN;
12. 足夠的腎臟功能(肌酸酐≤ 1.5 倍實驗室正常值上限[ULN]);
13. 願意且能夠配合排定回診、治療計畫、實驗室檢驗,及其他試驗程序。
14. 具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必須同意,在整個試驗期間至接受最後一劑所分配之治療後至少28天,採取高效的避孕方法。由試驗主持人判斷,如果病患以生物學觀點能夠生育小孩、且有性生活,則視為具生育能力。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有下列任何條件的病患將不能納入本試驗:
1. 之前曾接受trastuzumab(曲妥珠單抗)或任何以HER2/neu為目標的抗體或藥物治療;
2. 第一劑試驗治療之前4週內持續接受皮質類固醇(每日劑量相當於prednisone(潑尼松) > 10毫克)或其他免疫抑制藥物的全身性治療。如果沒有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則許可使用吸入性或局部類固醇及生理學補充劑量最多每日劑量相當於prednisone(潑尼松) > 10毫克;
3. 曾經器官移植;
4. 第1b期:病患不適用5-FU(5-氟尿嘧啶)、capecitabine (氟嘧啶硝酸鹽)或cisplatin(順一雙氨雙氯鉑)化療;第2期:病患不適用5-FU(5-氟尿嘧啶)、capecitabine (氟嘧啶硝酸鹽)、cisplatin(順一雙氨雙氯鉑) 或oxaliplatin(草酸鉑)化療;
5. 病史記錄有鬱血性心臟衰竭;需要抗心絞痛藥物治療的心絞痛;心電圖(ECG)顯示透壁性梗塞;高血壓控制不佳;具臨床意義的瓣膜心臟疾病;高風險未控制的心律不整;或紐約心臟學會(NYHA)第2級心臟疾病;
6. 如果使用warfarin (Coumadin可邁丁)或其他維生素K拮抗劑;
7. 併存活動性惡性腫瘤,不包括已受適當控制的皮膚局部基底細胞癌;
8. 國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CTCAE)第2級以上的周邊神經病變或聽力喪失;
9. 經試驗主持人判斷具臨床意義且會妨礙知情同意、參與臨床試驗,或對於試驗藥物遵從性有不良影響的未控制的癲癇、中樞神經異常或精神障礙病史;
10. 需要靜脈注射抗生素的活動性感染狀態;
11. 陽性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 (HIV 1/2抗體)或活動性B型肝炎(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或活動性C型肝炎 (C型肝炎病毒[HCV]核糖核酸[RNA]定性分析)感染;
12. 懷孕或哺乳的女性;
13. 進入試驗之前4週內接受重大手術。進入試驗之前1週內接受小型手術(不包括診斷性組織切片);
14. 第一劑試驗疫苗4週內已接受活病毒疫苗注射。但不含活病毒的季節性流感疫苗是可以接受的;
15. 目前或近期(第一劑IMU-131疫苗注射前4週內)接受其他試驗藥物或參加其他調查性試驗。
16. 第2期:病患已知對白喉類毒素有過敏反應。
有下列任何條件的病患將不能納入本試驗:
1. 之前曾接受trastuzumab(曲妥珠單抗)或任何以HER2/neu為目標的抗體或藥物治療;
2. 第一劑試驗治療之前4週內持續接受皮質類固醇(每日劑量相當於prednisone(潑尼松) > 10毫克)或其他免疫抑制藥物的全身性治療。如果沒有活動性自體免疫疾病,則許可使用吸入性或局部類固醇及生理學補充劑量最多每日劑量相當於prednisone(潑尼松) > 10毫克;
3. 曾經器官移植;
4. 第1b期:病患不適用5-FU(5-氟尿嘧啶)、capecitabine (氟嘧啶硝酸鹽)或cisplatin(順一雙氨雙氯鉑)化療;第2期:病患不適用5-FU(5-氟尿嘧啶)、capecitabine (氟嘧啶硝酸鹽)、cisplatin(順一雙氨雙氯鉑) 或oxaliplatin(草酸鉑)化療;
5. 病史記錄有鬱血性心臟衰竭;需要抗心絞痛藥物治療的心絞痛;心電圖(ECG)顯示透壁性梗塞;高血壓控制不佳;具臨床意義的瓣膜心臟疾病;高風險未控制的心律不整;或紐約心臟學會(NYHA)第2級心臟疾病;
6. 如果使用warfarin (Coumadin可邁丁)或其他維生素K拮抗劑;
7. 併存活動性惡性腫瘤,不包括已受適當控制的皮膚局部基底細胞癌;
8. 國家癌症研究所(NCI)不良事件常用術語標準(CTCAE)第2級以上的周邊神經病變或聽力喪失;
9. 經試驗主持人判斷具臨床意義且會妨礙知情同意、參與臨床試驗,或對於試驗藥物遵從性有不良影響的未控制的癲癇、中樞神經異常或精神障礙病史;
10. 需要靜脈注射抗生素的活動性感染狀態;
11. 陽性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 (HIV 1/2抗體)或活動性B型肝炎(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或活動性C型肝炎 (C型肝炎病毒[HCV]核糖核酸[RNA]定性分析)感染;
12. 懷孕或哺乳的女性;
13. 進入試驗之前4週內接受重大手術。進入試驗之前1週內接受小型手術(不包括診斷性組織切片);
14. 第一劑試驗疫苗4週內已接受活病毒疫苗注射。但不含活病毒的季節性流感疫苗是可以接受的;
15. 目前或近期(第一劑IMU-131疫苗注射前4週內)接受其他試驗藥物或參加其他調查性試驗。
16. 第2期:病患已知對白喉類毒素有過敏反應。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9 人
-
全球人數
6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