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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PP06489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034355

2019-03-01 - 2021-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ICD-10G62.0

藥物導致之多發神經病變

ICD-10C18

結腸惡性腫瘤

ICD-9357.6

藥物所致之多發神經病變

一項於 FOLFOX6(5-FU/FA 及 Oxaliplatin)改良方案上應用 PledOx 以防止第三期或高危第二期大腸癌患者輔助治療中化療引起的周圍神經病變 (CIPN) 之第三期、雙盲、多中心、安慰劑對照試驗

  • 試驗申請者

    科文斯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PledPharma AB 及 Solasia Pharma K.K(Co-sponsor in Asia)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林正耀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葉裕民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Audit

試驗主持人 王照元 直腸外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預防化療引起的周圍神經病變 (CIPN)

試驗目的

比較 PledOx(5 µmol/kg)與安慰劑兩組患者發生中度或重度慢性 CIPN 比例

藥品名稱

PledOx

主成份

calmangafodipir

劑型

IV injection

劑量

50 mM in 20 mL vial

評估指標

主要試驗指標
• 在第一劑 IMP(即在 mFOLFOX6 化療第 1 週期第 1 天施用 PledOx 或安慰劑)後 9 個月,針對手部及/或腳部麻木、刺痛或不適,在 FACT/GOG-NTX-13 前 4 項項目(即 FACT/GOG-NTX-4)至少有 1 項評為 3 或 4 分的患者比例(中度或重度慢性 CIPN )。
次要試驗指標
療效
• 在第一劑IMP後 9 個月,針對手部及/或腳部麻木、刺痛或不適,在 FACT/GOG-NTX-13 前 4 項項目(即 FACT/GOG-NTX-4)至少有 1 項評為 2、3 或 4 分的患者比例(輕度、中度或重度慢性 CIPN)
• 使用冰冷敏感度問卷評估自基準期起至mFOLFOX6 化療第 4 週期第 2 天,觸碰冰冷物品時敏感性疼痛的平均變化
• 第一劑IMP後 9 個月的 mFOLFOX6 化療期間,每名患者在施予 Oxaliplatin 的平均累計劑量
• 使用標有刻度的音叉在外踝(左腳和右腳)測量振動感自基準期起至第一劑IMP後 9 個月的平均變化。
• 使用疼痛數字評分表 (NRS) 測量過去一週手或腳的最劇烈疼痛自基準期起至第一劑IMP後 9 個月的平均變化
• 以非慣用手完成鑰匙形插洞板所需時間自基準期起至第一劑IMP後 9 個月的平均變化
• 在第一劑IMP後 12、18 及 24 個月,針對手部及/或腳部麻木、刺痛或不適,在 FACT/GOG-NTX-13 前 4 項項目(即 FACT/GOG-NTX-4)至少有 1 項評為 3 或 4 分的患者比例
安全性
• 12 和 24 個月的無病生存期( DFS)
• 根據不良事件 (AE)、實驗室檢查結果和生命體徵評估安全性和耐受性
• 根據 NCI-CTCAE 4.03版本進行評價,除了化療相關中毒還加上 PledOx 中毒的患者比例。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在進行任何相關評估前簽署知情同意書,並願意遵守所有研究程序。
2. 年滿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
3. 病理學上確認為結腸或直腸腺癌,包括第三期癌症(任何 T N1、2 M0)或第二期癌症(T3、4 N0 M0)。
4. 患者在隨機分配前 12 週內進行過治療 (R0) 外科切除術。
5. 患者術後癌胚抗原 (CEA) 水平≤1.5 倍正常上限(ULN,目前吸菸者,可允許 CEA 水平 ≤ 2.0 倍 ULN)。
6. 先前未曾接受 CRC 抗癌療法,放射治療或單獨使用 fluoropyrimidine合併化學放射治療治療局部直腸癌除外。
7. 獲建議接受最多 6 個月以 Oxaliplatin 為基礎的化學治療,且在 Oxaliplatin 治療前根據當地操作流程進行的神經學檢查沒有病理學發現的患者。
8.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日常體能狀態為 0 或 1 分。
9. 足夠的血液數值:血紅素≥100 g/L,絕對嗜中性白血球(ANC) ≥ 1.5 x 109/L,血小板 ≥ 100 x 109/L。
10. 足夠的腎功能:肌酸酐清除率 >50 cc/分鐘,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算或直接測量。
11. 足夠的肝功能:總膽紅素 ≤ 1.5 倍 ULN(除了已知吉伯特氏症候群個案(Gilbert’s syndrome)以外);天門冬氨酸轉氨酶 (AST) 和丙氨酸轉氨酶 (ALT) ≤ 3 倍 ULN。
12. 基準期血錳 (Mn)值 <2.0 倍 ULN。
13. 對於有糖尿病病史的患者,HbA1c ≤ 7%。
14.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 懷孕測試為陰性。
15. 男性及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使用試驗藥物和完成研究治療後至少 6 個月實施適當的避孕措施(口服避孕藥、子宮內避孕器或屏障法搭配殺精劑或手術絕育)。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 有任何證據顯示有轉移情況者。
2. 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 (NCI-CTCAE) 4.03版本,任何之前抗癌療法(包括放射治療)所引起 > 第 1 級之毒性未緩解者 ,禿頭除外。
3. 任何病因造成任何等級的神經病變。
4. 任何證據顯示有重度或未受控制的全身性疾病(例如不穩定或代償性呼吸、心臟、未解決的腸阻塞、肝臟或腎臟疾病)
5. 慢性感染或未受控制的嚴重病症而導致免疫缺陷。有已知的慢性 B 型肝炎病史但無症狀且可以排除急性和活動性 HBV 感染的患者可以加入。
6. 任何癲癇病史
7. 手術切口尚未痊癒。
8. 對任何 mFOLFOX6 成份以及(如適用)搭配化療方案使用的療法或這些產品的任何賦形劑過敏者。
9. 5 年內有其他惡性腫瘤(除了已接受適當治療的基底細胞癌或鱗狀細胞癌或原位癌之外)病史,除非患者已至少 2 年無出現該其他惡性腫瘤疾病。
10. 已知二氫嘧啶脫氫酶(dihyyrimidine dehydrogenase)缺乏症。
11. 先前存在神經退化性疾病(例如:帕金森氏症、阿茲海默症、亨丁頓舞蹈症)或神經肌肉失調(例如:多發性硬化症、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小兒麻痺症、遺傳性神經肌肉疾病)。
12. 重大精神疾病(重度憂鬱症、思覺失調)、酒精及/或藥物濫用者。
13. 有二或三級房室傳導阻滯(atrioventricular block)病史或家族遺傳史的患者。
14. 有遺傳性或家族性神經病變的病史。
15. 隨機分配前 30 天內接受任何試驗藥物的治療。
16. 懷孕、授乳或不願採取避孕者。
17. 根據試驗主持人的意見,任何其他會置患者於不必要風險的條件。
18. 之前曾使用過 mangafodipir 或 calmangafodipir。
19. 焊工、礦工或其他職業(目前或先前)可能暴露在高錳環境下之工作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 人

  • 全球人數

    30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