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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P26113-13-3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737501

2017-03-14 - 2020-11-01

Phase III

召募中5

ICD-10C34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ICD-9162.0

氣管惡性腫瘤

一項針對 ALK 陽性晚期肺癌病患使用 Brigatinib (AP26113) 對比 Crizotinib 的第 3 期、多中心、開放標示試驗

  • 試驗申請者

    保瑞爾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RIAD Pharmaceuticals, Inc.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育民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1 召募中

Audit

試驗主持人 張基晟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蘇五洲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試驗主持人 楊志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Audit

適應症

ALK 陽性晚期肺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為對於未接受 ALK 抑制劑之 ALK+ 局部晚期或轉移 NSCLC 病患,比較 brigatinib 對比 crizotinib 的療效,以 PFS 為療效證據。 次要目標包括: 1. 比較 brigatinib 對比 crizotinib 的療效,以確認的 ORR 、直到出現反應的時間/反應持續時間、疾病控制率 (DCR) 和整體存活率 (OS) 為療效證據 2. 比較 brigatinib 對比 crizotinib 在 CNS 的療效,以在基準點時顱內 CNS 轉移的病患之顱內反應和顱內 PFS 為療效證據 3. 評估 brigatinib 對比 crizotinib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4. 藉由族群藥物動力學 (PK) 建模,決定 brigatinib 的 PK 參數 5. 評估病患報告症狀和健康相關生活品質 (HRQoL),方法是比較接受 brigatinib 治療和 crizotinib 治療之病患的歐洲癌症研究與治療組織 (EORTC) 生活品質問卷 (QLQ)-C30 (v3.0)和其肺癌模組 QLQ-LC13 (v3.0) (詳見計畫書中文摘要)

藥品名稱

Brigatinib (AP26113)

主成份

Brigatinib

劑型

Tablet

劑量

30mg/tablet ; 90mg/tablet ; 180mg/tablet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PFS,由 BIRC 根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 1.1 版(RECIST v1.1)評估 (Eisenhauer et al, 2009)

次要評估指標:

1. 確認的 ORR,由 BIRC 根據 RECIST v1.1 評估
2. 確認的顱內 ORR,由 BIRC 評估
3. 顱內 PFS,由 BIRC 評估
4. OS
5. 反應持續時間,由 BIRC 評估
6. 直到產生反應的時間,由 BIRC 評估
7. 疾病控制率,由 BIRC 評估
8. 安全性和耐受性
9. 自基準點以來整體健康狀態/生活品質 (QoL) 的變化,以 EORTC QLQ-C30 (v3.0) 評估;以及至呼吸困難惡化的時間,以 EORTC QLQ-LC13 (v3.0) 評估

探索性評估指標:
1. 從 B 組 (crizotinib) 交叉的病患之 brigatinib 確認的 ORR,由 BIRC 根據 RECIST v1.1 評估
2. 從 B 組 (crizotinib) 交叉的病患之從第一劑 brigatinib 起的 PFS,由 BIRC 根據 RECIST v1.1 評估
3. Brigatinib 血漿 PK 與療效和安全性之相關性
4. Brigatinib 和 crizotinib 療效和安全性之分子決定因子子

主要納入條件

所有病患都必須符合下列所有參與試驗的合格條件:

1. 罹患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診的第 IIIB 期(局部晚期或復發性,且非為決定性多重模式療法之候選者)或第 IV 期 NSCLC。
2. 必須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
a. 具有 ALK 重組之紀錄,須經 Vysis® ALK Break Apart 螢光原位雜交 (FISH) 探針套組或 Ventana ALK (D5F3) CDx Assay 判定為陽性結果。 此檢測必須根據產品使用說明書 (IFU) 執行。
b. 具有 ALK 重組的紀錄,由不同檢測判定和充足的組織以用於中央實驗室測試(經 FDA 核准之檢測)。 隨機分配之前,不須確認中央檢測陽性與否。
3. 有足夠可用於中央分析的腫瘤組織(有關最低要求,請參閱試驗參考手冊)
4. 至少有 1 處根據 RECIST v1.1 的可測量(即指標)病灶(請參閱附錄 C)。
5. 從先前抗癌療法相關的毒性復原至 NCI CTCAE v 4.0 等級 ≤1。注意:等級> 1 且若視為不可回復的治療相關脫髮或是週邊神經病變可允許納入。
6. 年齡 ≥18 歲之男性或女性病患。
7. 器官功能充足,決定依據如下:
a. ALT/AST ≤2.5 × 正常值上限 (ULN);如有肝轉移,則可接受 ≤5 × ULN
b. 總血清膽紅素 ≤ 1.5 × ULN(如受試者罹患吉伯特氏症候群[Gilbert′s syndrome]則為 <3.0×ULN)
c. 血清肌酸酐 ≤1.5 × ULN
d. 血清脂酶/澱粉酶 ≤1.5 × ULN
e. 嗜中性白血球絕對計數 (ANC) ≥ 1.5 × 109/L
f. 血小板計數 ≥75 × 109/L
g. 血紅素 ≥10 g/dL


8.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2(請參閱附錄 B)。
9. 在篩選期 ECG 評估 QT 間隔正常,定義為校正 QT 間隔 (Fridericia) (QTcF) 在男性 ≤450 毫秒 (msec) 或在女性 ≤470 msec。
10. 對於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病患,隨機分配前須有懷孕檢測陰性紀錄。
11. 對於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男性病患,須同意在給藥期間直到 brigatinib 治療結束後至少 4 個月和直到 crizotinib 治療結束後至少 3 個月與其性伴侶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第 14.3.1 節)。
12. 提供簽署且標註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指出該名病患對於本試驗所有相關事項皆已知情(包括可能的風險),且願意參與。
13. 願意且能夠遵守預定回診和試驗程序。

主要排除條件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之病患不符合參與本試驗的資格:

1. 先前接受過 NSCLC 的研究性抗腫瘤藥物。
2. 先前接受過任何 TKI,包括以 ALK 為標靶的 TKI。
3. 先前接受超過 1 種局部晚期或轉移疾病的全身性抗癌療法。

註: 全身性抗癌療法若施予至少 1 個週期,即算在內。 用於維持療法的新抗腫瘤藥物將視為新的療法。 如果在隨機分配的 < 12 個月之前完成術前或輔助療法,則術前或輔助全身性抗癌療法將視為先前的療法。

4. 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 14 天之內,接受過化療或放療,但立體定位放射手術 (SRS) 或全身立體定位放射手術 (SBRT) 除外。
5. 在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 30 天內,接受過抗腫瘤單株抗體。
6. 接受第一劑試驗藥物的 30 天內曾接受重大手術,但小型手術程序(例如導管置入或最低侵入性切片)不在此限。
7. 曾診斷出 NSCLC 以外的另一種重大惡性腫瘤,但以下不在此限:已適當治療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或原位子宮頸癌;已接受決定性之治療的非轉移攝護腺癌;或自從其他重大惡性腫瘤診斷後,至少 3 年明確未曾復發,且未曾罹患另一種重大惡性腫瘤的病患。
8. 在篩選期罹患全身性 CNS 轉移(腦實質或腦膜),或在隨機分配前的 7 天內,須要提高皮質類固醇劑量以控制症狀之無症狀的疾病。

註: 在隨機分配的 7 天之前,如果病患因 CNS 轉移而神經學症狀或跡象惡化,該病患須完成局部療法,且必須為神經學上的病情穩定(不須提高皮質類固醇劑量或使用抗癲癇藥物)。

9. 目前罹患脊髓壓迫(症狀性或無症狀性,且由放射影像學偵測)。 允許罹患腦膜疾病但無脊髓壓迫的病患。

10. 已經懷孕、計劃懷孕或正在餵哺母乳

11. 罹患重大、未受控制或活動性心血管疾病,特別包括但不限於下列疾病:
a. 在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的 6 個月內之心肌梗塞
b. 在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的 6 個月內之不穩定型心絞痛
c. 在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的 6 個月內之鬱血性心衰竭 (CHF)
d. 有臨床意義的心房心律不整病史(包括有臨床意義的心搏過緩),由治療的醫師判定
e. 有任何心室心律不整的病史
f. 在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的 6 個月內之腦血管意外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12. 罹患未受控制的高血壓。 在參與試驗時,高血壓病患應接受治療,以控制血壓。
13. 在基準點時罹患或曾有肺部間質性疾病、藥物相關肺炎或放射性肺炎的病史。
14. 罹患進行中或活動性感染,包括但不限於需要靜脈注射 (IV) 抗生素者。
15. 具有已知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感染病史。 若無此病史不須進行檢測。
16. 對 brigatinib 或其賦形劑已知或懷疑過敏。
17. 對 crizotinib 或其賦形劑已知或懷疑過敏。
18. 罹患吸收不良症候群或其他胃腸 (GI) 疾病,或可能影響本試驗藥物口服吸收的病症。
19. 依試驗主持人意見,病患罹患的任何病症或疾病可能會危害病患安全性,或可能干擾本試驗藥物評估。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8 人

  • 全球人數

    27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