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Oral AAP-001
2015-05-20 - 2023-06-20
其他
召募中1
一項隨機、單盲、平行及多劑量臨床試驗,評估兩種Acetaminophen藥物(Panadol與SafeTynadol)於健康受試者體內Acetaminophen及其毒性代謝物藥物動力學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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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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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欣耀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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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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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解熱退燒、止痛( 緩解頭痛、牙痛、咽喉痛、關節痛、神經痛、肌肉酸痛、月經痛)。
試驗目的
發展無肝副作用Acetaminophen (AAP)新複方藥物,研究用一藥學有效量之AAP,不併用或併用已在動物體內證實有效降低因AAP所引起肝毒性、且申請台灣(案號102138600)、PCT(案號PCT/CN2013/087049)等國際專利、常用且安全無虞人體可食用之醣類賦形劑:HUYPS02與HUYPS04,賦形劑於先前申請三總(核准編號100-01-013與101-01-012) 與衛生署(核准文號:第1015022154號與第1036008839號)臨床試驗已核准通過,期望得到AAP不併服或併服常用且安全無虞人體可食用之醣類賦形劑在健康受試者體內藥物動力學參數,評估比較Panadol與SafeTynadol新劑型在健康受試者體內藥動學變化,同時觀察AAP毒性代謝物AAP-Cys變化情形,建立此藥品的安全性資料,藉此開發出無肝副作用AAP新複方藥物。
藥品名稱
SafeTynadol
主成份
Acetaminophen
劑型
錠劑
劑量
500
評估指標
以高效液相層析質譜儀 (LC/MS/MS) 分析檢體中Acetaminophen (AAP)及其相關代謝物之濃度,根據AAP及其代謝物 (AAP-Glc、AAP-Sul、GS-Catechol、GS-AAP;、AAP-Cys、AAP-NAC)代謝比例變化情形,評估比較受試者口服 Panadol;與SafeTynadol;新劑型在健康受試者體內藥動學變化,同時觀察AAP毒性代謝物AAP-Cys變化情形,建立此藥品安全性資料,藉以發展出無肝副作用AAP新複方藥物。
主要納入條件
1. 主要納入條件:
這個試驗的對象是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如果符合下面這些條件,在評估過其他的臨床檢驗結果之後,將可加入這個計劃:
- 年齡介於20至50歲健康成年人
- 體重介於理想體重的上下20%以內,理想體重= (身高-80) × 0.7
- 可接受身體狀況及病史,包括心電圖,經醫師判定可進入試驗者。
- 篩選時血液檢驗結果正常
- 篩選時尿液檢驗結果正常
- 受試者同意書簽署同意參與本試驗
2. 主要排除條件:
如果受試者具有下列這些條件,或經其他臨床評估為不適合,將無法加入這個計劃:
- 有嚴重肝臟或腎臟疾病患者
- 參加試驗前有濫用藥物或酒癮的情況
- 曾患有心臟血管、代謝、血液、肺、腸胃、肝、腎、泌尿及精神系統之疾病而主持人認為會影響臨床試驗
- 對acetaminophen、HUYPS02、HUYPS04或相似結構的化學物質會產生過敏。
- 曾有臨床顯著的過敏病歷,包含藥物過敏及慢性過敏性支氣管氣喘
- 有任何慢性或急性感染疾病的徵兆
- 試驗前四周內曾罹患任何臨床顯著疾病或進行手術
- 試驗前30天內曾服用任何已知具有促進或抑制肝臟代謝能力之藥物
- 試驗前30天內曾參與其他藥物臨床試驗
- 試驗前前十四天內曾服用任何藥物產品
- 試驗前二個月內曾捐血超過150 c.c或試驗前兩周內曾捐血漿者.
- 試驗前48小時曾飲用含酒精或咖啡因之飲料
- 任何其他醫學相關原因,試驗主持人認定必須排除於本試驗
- 病患懷孕或目前在哺乳階段,有生育能力的婦女尿液驗孕結果必須是陰性反應
這個試驗的對象是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如果符合下面這些條件,在評估過其他的臨床檢驗結果之後,將可加入這個計劃:
- 年齡介於20至50歲健康成年人
- 體重介於理想體重的上下20%以內,理想體重= (身高-80) × 0.7
- 可接受身體狀況及病史,包括心電圖,經醫師判定可進入試驗者。
- 篩選時血液檢驗結果正常
- 篩選時尿液檢驗結果正常
- 受試者同意書簽署同意參與本試驗
2. 主要排除條件:
如果受試者具有下列這些條件,或經其他臨床評估為不適合,將無法加入這個計劃:
- 有嚴重肝臟或腎臟疾病患者
- 參加試驗前有濫用藥物或酒癮的情況
- 曾患有心臟血管、代謝、血液、肺、腸胃、肝、腎、泌尿及精神系統之疾病而主持人認為會影響臨床試驗
- 對acetaminophen、HUYPS02、HUYPS04或相似結構的化學物質會產生過敏。
- 曾有臨床顯著的過敏病歷,包含藥物過敏及慢性過敏性支氣管氣喘
- 有任何慢性或急性感染疾病的徵兆
- 試驗前四周內曾罹患任何臨床顯著疾病或進行手術
- 試驗前30天內曾服用任何已知具有促進或抑制肝臟代謝能力之藥物
- 試驗前30天內曾參與其他藥物臨床試驗
- 試驗前前十四天內曾服用任何藥物產品
- 試驗前二個月內曾捐血超過150 c.c或試驗前兩周內曾捐血漿者.
- 試驗前48小時曾飲用含酒精或咖啡因之飲料
- 任何其他醫學相關原因,試驗主持人認定必須排除於本試驗
- 病患懷孕或目前在哺乳階段,有生育能力的婦女尿液驗孕結果必須是陰性反應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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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6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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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