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TB2016OA
2017-03-01 - 2020-08-07
Phase I/II
終止收納1
以異體骨髓間葉幹細胞關節內注射治療膝部骨關節炎之第I/IIa期臨床試驗
-
試驗申請者
台宝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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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寶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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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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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膝部骨關節炎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是測試骨髓間葉幹細胞作為同種異體移植時,應用於膝部骨關節炎疾患之單一劑量關節內注射安全性評估,並尋求最大耐受劑量(Maximum Tolerance Dose, MTD)。
次要目的是觀察經由膝關節腔注入之間葉幹細胞對膝部骨關節炎病患之早期效果,包括臨床與影像評估。
藥品名稱
Chondrochymal
主成份
骨髓間葉幹細胞
劑型
針劑
劑量
5x10^6
評估指標
1.主要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為異體骨隨間葉幹細胞用於膝關節注射之安全性/耐受性(safety/tolerability)評估,主要測試不同劑量之安全性並訂定最大耐受劑量。
安全性指標:
(1)不良事件:種類、發生率、嚴重程度、嚴重性、與試驗藥物的相關性、異常實驗室檢測結果以及採取的 行動與結果。嚴重程度依據NCI-CTCAE V4.03標準判斷。
(2)理學檢查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3)生命徵象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4)血液相及生化檢驗指數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5)免疫細胞和淋巴細胞介質濃度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2.次要評估指標:
次要指標為療效指標。
療效指標為治療後24周(第5次門診評估)之各項指數評估。
項目包括骨關節炎相關指數評估:骨關節炎指數評估(WOMAC)、骨關節部位目視疼痛指數評估(VAS)、膝關節炎病人疼痛指數評估(Lequesne Index)、骨科醫學會分數評估(KSS)及生活品質(QOL),同時會以影像學分析觀測膝關節受損處之復原情形。X-ray結果將會測量膝蓋骨間距變化(膝關節腔空隙),而MRI分析結果將以MRI WORMS (Whole-Organ Magnetic Resonance Image Score)之分數進行療效(軟骨生長修復)之評估。
主要指標為異體骨隨間葉幹細胞用於膝關節注射之安全性/耐受性(safety/tolerability)評估,主要測試不同劑量之安全性並訂定最大耐受劑量。
安全性指標:
(1)不良事件:種類、發生率、嚴重程度、嚴重性、與試驗藥物的相關性、異常實驗室檢測結果以及採取的 行動與結果。嚴重程度依據NCI-CTCAE V4.03標準判斷。
(2)理學檢查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3)生命徵象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4)血液相及生化檢驗指數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5)免疫細胞和淋巴細胞介質濃度與基準點比較的變化。
2.次要評估指標:
次要指標為療效指標。
療效指標為治療後24周(第5次門診評估)之各項指數評估。
項目包括骨關節炎相關指數評估:骨關節炎指數評估(WOMAC)、骨關節部位目視疼痛指數評估(VAS)、膝關節炎病人疼痛指數評估(Lequesne Index)、骨科醫學會分數評估(KSS)及生活品質(QOL),同時會以影像學分析觀測膝關節受損處之復原情形。X-ray結果將會測量膝蓋骨間距變化(膝關節腔空隙),而MRI分析結果將以MRI WORMS (Whole-Organ Magnetic Resonance Image Score)之分數進行療效(軟骨生長修復)之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1.捐贈者納入條件:
(1)男性或女性其年齡介於20至50歲間,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且願意配合相關感染病檢測及骨髓捐贈手術之規定。
(2)通過人類細胞治療產品捐贈者合適性判定基準審查。
2.捐贈者排除條件:
(1)B型肝炎病毒、C型肝炎病毒、巨細胞病毒、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第I/II型, 人類免疫缺乏症病毒第1/2型及梅毒 之血液感染病檢測結果任何一項呈現陽性,或結核病篩檢為陽性。
(2)曾被醫師診斷患有先天性骨骼系統疾病,或自體免疫性疾病,造血系統或惡性腫瘤疾病者。
(3)其它經試驗主持醫師評估不適合骨髓組織細胞捐贈者。
3.受試者納入條件:
(1)男性或女性年齡滿40歲以上,有能力理解試驗過程且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並願意配合相關規定。
(2)經醫師診斷以Kellgren-Lawrence scale評估分級為第II、III、IV級之單側或雙側膝部骨關節炎患者,不適合或無意願接受膝關節手術(包括膝關節置換手術)。
(3)關節最疼痛感覺經視覺類比量表(Visual Analogue Scale, VAS)評估大於或等於4分(≧4)。
(4)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介於20-35 kg/m2。
(5)無任何膝關節處局部外傷或系統性菌血症或急性感染。
4.受試者排除條件:
(1)生理上或心理上經試驗主持人評估不適宜加入試驗者,及經試驗主持人評估加入試驗有安全疑慮者。
(2)先天或後天性骨發育不全(Varus大於10o或Valgus大於20o)患者。
(3)身體質量指數小於20或大於35(第二級肥胖)。
(4)女性患者正處於懷孕期或母乳哺育中,或無法配合於試驗期間採取避孕措施之具生育能力男女受試者。
(5)肌肉或神經系統病變導致受試膝關節骨骼變形,可能造成試驗評估困難的患者。
(6)患者合併惡性腫瘤或可能影響試驗執行與評估之良性腫瘤。
(7)免疫能力有缺陷(immunocompromised)或罹患免疫疾病須長期接受免疫抑制劑如類固醇藥物治療,但局部使用之類固醇藥物不在此限。
(8)凝血或造血功能障礙不適於關節內注射患者。
(9)對試驗產品所含成分已知或可能過敏者。
(10)病患欲接受試驗之患側膝關節近三個月內接受過任何型式/藥物的關節腔內(IA Injection)注射治療,或關節手術。
(11)明顯的肢體殘缺或判定為ACR functional class IV (Largely or Wholly Incapacitated),或不使用CNS15390規範之單臂或雙臂操作步行輔具則無法行走之患者。
(12)膝關節自發性骨壞死。
(13)欲接受試驗患側之膝關節曾經接受手術,致有金屬假影者。
(14)對磁振造影檢查有幽閉恐懼症者或無法接受磁振造影檢查。
(15)體內有金屬置入手術物:例如心律調節器、人工心臟瓣膜、顱內動脈瘤手術止血夾等、在磁場下對人體有危害風險者。
(16)單側(或雙側)膝關節炎損傷嚴重經醫師建議後已決定接受該側(或雙側,如為雙側損傷患者)進行膝關節手術者(含人工膝關節置換術)。
(17)於試驗篩選期前三個月內有參與其他臨床研究試驗使用研究藥物(包含細胞治療)者。
(1)男性或女性其年齡介於20至50歲間,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且願意配合相關感染病檢測及骨髓捐贈手術之規定。
(2)通過人類細胞治療產品捐贈者合適性判定基準審查。
2.捐贈者排除條件:
(1)B型肝炎病毒、C型肝炎病毒、巨細胞病毒、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第I/II型, 人類免疫缺乏症病毒第1/2型及梅毒 之血液感染病檢測結果任何一項呈現陽性,或結核病篩檢為陽性。
(2)曾被醫師診斷患有先天性骨骼系統疾病,或自體免疫性疾病,造血系統或惡性腫瘤疾病者。
(3)其它經試驗主持醫師評估不適合骨髓組織細胞捐贈者。
3.受試者納入條件:
(1)男性或女性年齡滿40歲以上,有能力理解試驗過程且簽署受試者同意書並願意配合相關規定。
(2)經醫師診斷以Kellgren-Lawrence scale評估分級為第II、III、IV級之單側或雙側膝部骨關節炎患者,不適合或無意願接受膝關節手術(包括膝關節置換手術)。
(3)關節最疼痛感覺經視覺類比量表(Visual Analogue Scale, VAS)評估大於或等於4分(≧4)。
(4)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 BMI)介於20-35 kg/m2。
(5)無任何膝關節處局部外傷或系統性菌血症或急性感染。
4.受試者排除條件:
(1)生理上或心理上經試驗主持人評估不適宜加入試驗者,及經試驗主持人評估加入試驗有安全疑慮者。
(2)先天或後天性骨發育不全(Varus大於10o或Valgus大於20o)患者。
(3)身體質量指數小於20或大於35(第二級肥胖)。
(4)女性患者正處於懷孕期或母乳哺育中,或無法配合於試驗期間採取避孕措施之具生育能力男女受試者。
(5)肌肉或神經系統病變導致受試膝關節骨骼變形,可能造成試驗評估困難的患者。
(6)患者合併惡性腫瘤或可能影響試驗執行與評估之良性腫瘤。
(7)免疫能力有缺陷(immunocompromised)或罹患免疫疾病須長期接受免疫抑制劑如類固醇藥物治療,但局部使用之類固醇藥物不在此限。
(8)凝血或造血功能障礙不適於關節內注射患者。
(9)對試驗產品所含成分已知或可能過敏者。
(10)病患欲接受試驗之患側膝關節近三個月內接受過任何型式/藥物的關節腔內(IA Injection)注射治療,或關節手術。
(11)明顯的肢體殘缺或判定為ACR functional class IV (Largely or Wholly Incapacitated),或不使用CNS15390規範之單臂或雙臂操作步行輔具則無法行走之患者。
(12)膝關節自發性骨壞死。
(13)欲接受試驗患側之膝關節曾經接受手術,致有金屬假影者。
(14)對磁振造影檢查有幽閉恐懼症者或無法接受磁振造影檢查。
(15)體內有金屬置入手術物:例如心律調節器、人工心臟瓣膜、顱內動脈瘤手術止血夾等、在磁場下對人體有危害風險者。
(16)單側(或雙側)膝關節炎損傷嚴重經醫師建議後已決定接受該側(或雙側,如為雙側損傷患者)進行膝關節手術者(含人工膝關節置換術)。
(17)於試驗篩選期前三個月內有參與其他臨床研究試驗使用研究藥物(包含細胞治療)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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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5~2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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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1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