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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TAK-875_304
試驗已結束

2012-12-01 - 2015-11-30

Phase III

終止收納6

A Multicenter, Randomized, Double-Blind, Active-Controlled, Phase 3 Study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TAK-875 25 mg and 50 mg Compared to Glimepiride When Used in Combination with Metformin in Subjects with Type 2 Diabetes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武田全球研發中心(亞洲)有限公司委託昆泰股份有限公司做為當地代表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江晨恩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莊立民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裴馰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陳清助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盧介祥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嚴逢杰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適應症

患有第2型糖尿病的病人

試驗目的

這是一項第3期、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活性對照、3治療組設計、為期24個月的試驗,期間進行1次18個月的期中分析評估TAK-875 (25 mg和50 mg)加上metformin的療效與安全性,並與glimepiride (每日總劑量1至2 mg增加至最大劑量6 mg)加上metformin進行比較。本試驗的受試者包括大約2430至2610位患有第2型糖尿病(T2DM)且目前接受穩定劑量的metformin單獨治療但血糖控制不佳的病患。 主要目的: 根據從基期至第78和104週的糖化血紅素(HbA1c)變化量,評估TAK-875加上metformin在血糖控制方面的療效,並與glimepiride加上metformin進行比較。 次要目的: 評估TAK-875加上metformin如何影響第1天至第78週及第1天至第104週的低血糖事件發生率、自基期至第78和104週的體重變化量,以及其他血糖控制測量值(包括自基期至第26和52週的HbA1c變化量、HbA1c濃度< 7%的發生率、第26、52、78和104週的空腹血糖[fasting plasma glucose; FPG])等指標,並與glimepiride加上metformin進行比較。

藥品名稱

錠劑

主成份

TAK-875

劑型

110

劑量

mg 毫克

評估指標

本試驗的主要試驗指標為:
1.自基期至第78和104週的HbA1c變化量。
本試驗的關鍵次要試驗指標為:
1.第1天至第78週及第1天至第104週的低血糖發生率。
2.自基期至第78和104週的體重變化量。
本試驗的其他次要試驗指標為:
1.自基期至第26和52週的HbA1c變化量。
2.所有受試者在第26、52、78和104週時HbA1c < 7%的發生率(不論受試者是否通報低血糖)。
3.未通報低血糖的受試者在第26、52、78和104週時HbA1c < 7%的發生率。
4.自基期至第26、52、78和104週的空腹血糖(FPG)變化量。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受試者為年滿18歲且具有T2DM診斷紀錄的男性或女性。
2.受試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受試者的HbA1c濃度≥ 7.0且< 10.0%,並於篩選前使用≥ 1500 mg的metformin (或有使用最大耐受 劑量[maximum tolerated dose; MTD]的紀錄)且維持穩定每日劑量至少2個月。該名受試者將依試驗時程表A立即進入安慰劑導入期,或;
-受試者的HbA1c濃度≥ 7.5且< 10.5%、並於篩選前使用< 1500 mg的metformin (無使用MTD的紀錄)且維持穩定每日劑量至少2個月。完成篩選回診後,受試者將依試驗時程表B立即在8週的劑量調整期間將其metformin劑量調升至≥ 1500 mg (或MTD)。8週後,受試者必須完成第-3週程序(包括測得HbA1c濃度≥ 7.0且< 10.0%),方可符合進入安慰劑導入期的資格。
3.受試者在篩選前2個月內不曾接受metformin以外的抗糖尿病藥物治療(例外情況:受試者在篩選前2個月內接受其他抗糖尿病治療的時間≤ 7天)。
4.篩選時受試者的身體質量指數(BMI) ≤ 45 kg/m2。
5.固定使用其他非排除藥物的受試者,必須在篩選前維持穩定劑量至少4週。不過,在試驗主持人的判定下,可依需要(PRN) (必要時)使用處方藥或成藥。
6.受試者願意且能夠在家使用血糖監測器進行血糖監測,並定期記錄血糖濃度以及填寫受試者日誌。

主要排除條件:
1.受試者於篩選前12週內曾捐血或接受任何血液製品的輸送,或預定在試驗期間捐血。
2.篩選回診時男性的血紅素≤ 12 g/dL (≤ 120 gm/L),女性的血紅素≤ 10 g/dL (≤ 100 gm/L)。
3.篩選回診時受試者的收縮壓≥ 160 mm Hg或舒張壓≥ 95 mm Hg。(若受試者符合這項排除條件,可在初次測量後間隔至少30分鐘重複進行一次評估。)
4.受試者在篩選前6個月內曾因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而接受雷射治療。
5.受試者在篩選前1年內曾接受胃束帶或胃繞道手術。
6.篩選前3個月內或篩選時受試者接受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置入術、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發生心肌梗塞、不穩定性心絞痛、具臨床顯著性之心電圖(ECG)異常、腦血管意外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受試者為年滿18歲且具有T2DM診斷紀錄的男性或女性。
2.受試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受試者的HbA1c濃度≥ 7.0且< 10.0%,並於篩選前使用≥ 1500 mg的metformin (或有使用最大耐受 劑量[maximum tolerated dose; MTD]的紀錄)且維持穩定每日劑量至少2個月。該名受試者將依試驗時程表A立即進入安慰劑導入期,或;
-受試者的HbA1c濃度≥ 7.5且< 10.5%、並於篩選前使用< 1500 mg的metformin (無使用MTD的紀錄)且維持穩定每日劑量至少2個月。完成篩選回診後,受試者將依試驗時程表B立即在8週的劑量調整期間將其metformin劑量調升至≥ 1500 mg (或MTD)。8週後,受試者必須完成第-3週程序(包括測得HbA1c濃度≥ 7.0且< 10.0%),方可符合進入安慰劑導入期的資格。
3.受試者在篩選前2個月內不曾接受metformin以外的抗糖尿病藥物治療(例外情況:受試者在篩選前2個月內接受其他抗糖尿病治療的時間≤ 7天)。
4.篩選時受試者的身體質量指數(BMI) ≤ 45 kg/m2。
5.固定使用其他非排除藥物的受試者,必須在篩選前維持穩定劑量至少4週。不過,在試驗主持人的判定下,可依需要(PRN) (必要時)使用處方藥或成藥。
6.受試者願意且能夠在家使用血糖監測器進行血糖監測,並定期記錄血糖濃度以及填寫受試者日誌。

主要排除條件:
1.受試者於篩選前12週內曾捐血或接受任何血液製品的輸送,或預定在試驗期間捐血。
2.篩選回診時男性的血紅素≤ 12 g/dL (≤ 120 gm/L),女性的血紅素≤ 10 g/dL (≤ 100 gm/L)。
3.篩選回診時受試者的收縮壓≥ 160 mm Hg或舒張壓≥ 95 mm Hg。(若受試者符合這項排除條件,可在初次測量後間隔至少30分鐘重複進行一次評估。)
4.受試者在篩選前6個月內曾因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而接受雷射治療。
5.受試者在篩選前1年內曾接受胃束帶或胃繞道手術。
6.篩選前3個月內或篩選時受試者接受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置入術、冠狀動脈繞道手術、發生心肌梗塞、不穩定性心絞痛、具臨床顯著性之心電圖(ECG)異常、腦血管意外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6 人

  • 全球人數

    243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