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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261303

2016-02-01 - 2019-01-16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ICD-10D66

遺傳性第Ⅷ凝血因子缺乏症

ICD-9286.0

先天性第八凝血因子異常(A型血友病)

Phase 3, prospective, randomized, multi-center clinical study comparing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BAX 855 following PK-guided prophylaxis targeting two different FVIII trough levels in subjects with severe Hemophilia A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Baxalta Innovations GmbH and its affiliates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宇欽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彭慶添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王建得 小兒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停止召募

試驗主持人 彭慶添 未分科

協同主持人

Audit

CRO

適應症

治療重度A型血友病及預防出血

試驗目的

比較兩種不同FVIII波谷濃度為目標的BAX 855預防性給藥,在試驗期內第二個6個月達成總年出血率(annualized bleeding rate,ABR)為0之受試者比例。

藥品名稱

BAX 855

主成份

Pegylated full-length Recombinant Factor VIII

劑型

注射液用凍乾粉末/ Injection, powder, lyophilized, for solution

劑量

250, 500, 1000, 2000

評估指標

1. 於第二個6個月試驗期內是否有任何出血事件

主要納入條件

從其他BAX 855試驗轉入之受試者的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已完成某項BAX 855試驗的試驗結束回診,或正從進行中的261302接續試驗轉入
2. 受試者正在接受視需要施用或預防性的BAX 855治療,而且過去12個月內有發生 ≥ 2項ABR事件並予以治療的記錄
3. 受試者為人類免疫不全病毒陰性(HIV-);或雖為HIV+,但病情穩定,且經中央實驗室確認CD4+細胞數 ≥ 200 cells/mm3
4. 受試者願意且能夠遵守試驗計畫書的規定

新招募受試者的納入條件:
1. 受試者在篩選時為12到65歲
2. 經中央實驗室確認,或者由合格臨床實驗室在過去取得FVIII凝血活性的證據,及/或存在與重度A型血友病診斷相符的FVIII基因突變,而確認受試者患有重度A型血友病(FVIII凝血活性 <1%)
3. 受試者曾接受血漿衍生性FVIII濃縮液或重組FVIII的治療,且有記錄的暴露天數(ED)≥ 150天
4. 受試者正在接受視需要施用或預防性治療,而且過去12個月內有發生 ≥ 2件ABR事件並予以治療的記錄。
5. 受試者篩選時的Karnofsky分數 ≥ 60
6. 受試者為HIV-;或雖為HIV+,但病情穩定,且經中央實驗室於篩選時確認CD4+細胞數 ≥ 200 cells/mm3
7. 受試者在篩選時經中央實驗室以抗體確認為C型肝炎病毒陰性(HCV-)( 若為陽性,將進行額外的PCR檢測);或為HCV+並患有慢性穩定型肝炎
8. 若為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試者的尿液驗孕結果呈現陰性,且同意於整個試驗期間採行充足的避孕措施
9. 受試者願意且能夠遵守試驗計畫書的規定。


從其他BAX 855試驗轉入之受試者的排除條件:
1. 在先前的BAX 855試驗期間由中央實驗室判定,受試者已對FVIII產生經確認之抑制抗體,而且以Nijmegen修訂版Bethesda檢驗分析效價 ≥ 0.6 Bethesda單位(BU)
2. 受試者被診斷出患有A型血友病以外的後天性止血缺陷
3. 受試者的體重 < 35 kg或 > 100 kg
4. 受試者的血小板數目 < 100,000/mL
5. 受試者的腎功能異常(血清肌酸酐 > 1.5倍正常值上限)
6. 受試者患有活動性肝病,且丙胺酸轉胺酶(ALT)和/或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濃度 ≥ 5倍正常值上限
7. 受試者預定將於本試驗期間,接受抗反轉錄病毒化學治療以外的全身性免疫調節藥物(例如劑量 > 10 mg/日之hydrocortisone或等效藥物的皮質類固醇藥物,或α干擾素)
8. 受試者有臨床上顯著的醫學、精神或認知疾病,或娛樂性藥物/酒精使用習慣,而經試驗主持人認定會影響受試者的安全或遵囑性
9. 受試者正計畫在本試驗期間參加任何其他臨床試驗。
10. 受試者為執行本試驗之團隊成員,或與試驗團隊成員之一有撫養關係。依賴關係包含:執行本試驗之試驗主持人或試驗單位人員的近親(即子女、伴侶/配偶、兄弟姊妹、父母)或員工

新招募之受試者的排除條件:
1. 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確認,受試者體內可測得FVIII抑制抗體(以Nijmegen修訂版Bethesda檢驗分析效價 ≥ 0.6 BU)
2. 受試者曾經在篩選前任何時間點上,測出經確認的FVIII抑制抗體,且效價 ≥ 0.6 BU(以Nijmegen修訂版Bethesda檢驗判定,或由當地 實驗室以其他檢驗法及相對應的截斷點判定)。
3. 受試者已經被診斷出患有A型血友病以外的先天或後天性止血缺陷(例如質性血小板缺陷或溫韋伯氏症 [von Willebrand′s disease])
4. 受試者的體重 < 35 kg或 > 100 kg。
5. 受試者的血小板數目 < 100,000/mL。
6. 受試者已知對小鼠或倉鼠蛋白、PEG或Tween 80過敏。
7. 受試者患有重度慢性肝功能障礙 [例如:篩選時由中央實驗室確認ALT及/或AST ≥ 5倍正常值上限,或者經證實國際標準化比值(INR)> 1.5]
8. 受試者患有重度腎功能障礙(血清肌酸酐 > 1.5倍正常值上限)
9. 受試者近期曾於參加試驗前(< 30天內)使用或正在使用其他聚乙二醇化藥物,或預定於參加試驗期間使用此類藥物
10. 受試者預定將於本試驗期間,接受抗反轉錄病毒化學治療以外的全身性免疫調節藥物(例如劑量相當於 > 10 mg/日之hydrocortisone或等效藥物的皮質類固醇藥物,或α干擾素)。
11. 受試者在進入本試驗前30天內,曾參加涉及研究藥物或研究器材的其他臨床試驗,或者預定將於本試驗期間,參加涉及研究藥物或研究器材的其他臨床試驗
12. 受試者有醫學、精神或認知疾病,或娛樂性藥物/酒精使用習慣,而經試驗主持人認定會影響受試者的安全或遵囑性
13. 受試者為執行本試驗之團隊成員,或與試驗團隊成員之一有撫養關係。撫養關係包含近親(即子女、伴侶/配偶、兄弟姊妹、父母)以及執行本試驗之試驗主持人或試驗單位人員的員工。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7 人

  • 全球人數

    11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