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S200095-003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3940703
試驗已結束

2019-12-01 - 2024-12-31

Phase II

召募中7

ICD-10C34.90

未明示側性支氣管或肺惡性腫瘤

ICD-10C34.91

右側支氣管或肺惡性腫瘤

ICD-10C34.92

左側支氣管或肺惡性腫瘤

ICD-10C7A.090

支氣管及肺惡性類癌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62.9

支氣管及肺惡性腫瘤

一項研究 tepotinib 合併 osimertinib 用於 MET 擴增,帶有活化 EGFR 突變,且對先前的osimertinib療法產生後天抗藥性的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 (NSCLC)之第二期雙組試驗(INSIGHT 2 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Merck Healthcare KGaA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楊宗穎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簡志峯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育民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王金洲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昭勳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楊志新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夏德椿 胸腔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非小細胞肺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1.確認 tepotinib 與osimertinib 併用時,安全可耐受的第二期建議劑量(RP2D) 2.評估 tepotinib 併用 osimertinib 治療由中央以螢光原位雜交法 (FISH) 判定為晚期或轉移性EGFRm+ NSCLC 和 MET 擴增受試者的療效 次要目標: 1. 評估 tepotinib 併用 osimertinib 治療由中央以血中次世代定序判定為晚期或轉移性 EGFRm+ NSCLC 和 MET 擴增參與者的療效。 2. 評估 tepotinib 單一藥物治療由中央以 FISH 判定為晚期或轉移性 EGFRm+ NSCLC 和 MET 擴增參與者的療效 3. 評估 tepotinib 併用osimertinib 治療晚期或轉移性 EGFRm+ NSCLC 和 MET 擴增參與者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4. 評估 tepotinib 單一藥物治療晚期或轉移性 EGFRm+ NSCLC 和 MET 擴增參與者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5. 進一步評估 tepotinib 併用osimertinib 治療由中央以 FISH 判定為晚期或轉移性 EGFR

藥品名稱

膜衣錠

主成份

Tepotinib

劑型

116

劑量

mg

評估指標

1. 第一個治療週期中發生的劑量限制毒性 (DLT)。
2. 由獨立審查委員會 (IRC) 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 (RECIST) 1.1 版確認的客觀反應 (完全緩解 [CR] 或部分緩解 [PR])。
3. 由 IRC 依據 RECIST 1.1 版確認的客觀反應(CR 或 PR)。
4. 由 IRC 依據 RECIST 1.1 版確認的客觀反應(CR 或 PR)。
5. 發生的不良事件 (AEs) 和治療相關 AEs。發生實驗室檢驗值 (血液學和凝血功能、生化) 和尿液分析的異常 (≥ 第 3 級)。出現生命徵象測量值、體重變化和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的顯著異常。發生具臨床意義的心電圖 (ECG) 異常。
6. 發生的不良事件 (AEs) 和治療相關 AEs。 發生的實驗室檢驗值(血液學和凝血功能、生化)和尿液分析異常(≥ 第 3 級)。 發生的生命徵象測量值、體重變化和 ECOG 體能狀態顯著異常。 發生的具臨床意義之 ECG 異常。
7. 由試驗主持人根據 RECIST 1.1 版評估的客觀反應。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確認的 CR。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的從 CR 或 PR 直到疾病惡化 (PD)、死亡或最後一次腫瘤評估的緩解持續時間。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的疾病控制率 (確認 CR + PR 或疾病穩定 [SD] 持續至少 12 週)。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根據 RECIST 1.1 版評估的無惡化存活期。整體存活期。
8. 由試驗主持人根據 RECIST 1.1 版評估的客觀反應。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確認的 CR。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的從 CR 或 PR 直到 PD、死亡或最後一次腫瘤評估的緩解持續時間。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的疾病控制率(確認 CR + PR 或疾病穩定 [SD] 持續至少 12 週)。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根據 RECIST 1.1 版評估的無惡化存活期。 整體存活期。
9. 由試驗主持人根據 RECIST 1.1 版評估的客觀反應。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確認的 CR。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的從 CR 或 PR 直到 PD、死亡或最後一次腫瘤評估的緩解持續時間。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評估的疾病控制率(確認 CR + PR 或疾病穩定 [SD] 持續至少 12 週)。 由 IRC 和試驗主持人根據 RECIST 1.1 版評估的無惡化存活期。
10. 病患自評結果/健康相關生活品質採用以下方式報告:
• EuroQol 五面向五等級量表。
• 歐洲癌症研究和治療組織生活品質問卷 C30。
• NSCLC 症狀評估問卷。
11. osimertinib、tepotinib 及其代謝物的單劑和多劑 PK 特性,包括但不限於第一劑給藥(第 1 天)後和多次試驗劑量給藥(第 15 天)後的 AUC0-t、Cmax和 tmax(安全劑量確認階段)。根據在第 1 和第 2 週期的第 1 天,稀疏 PK 採樣分析 osimertinib、tepotinib 及其代謝物的族群 PK 特性,包括但不限於 CL/f和VZ/f (所有試驗參與者)。
12. 在基線和疾病惡化時,循環腫瘤去氧核醣核酸 (ctDNA) 中評估的 EGFR的突變狀態和其他路徑(所有試驗參與者)。

主要納入條件

受試者納入條件:
1. 簽署受試者同意時,年齡 18 歲(或已達到當地法律和法規訂定的成年年齡,若成年年齡> 18 歲 [亦即在日本和台灣為 20 歲])。
2. 是符合下列條件的參與者:
a) 患有組織學上屬於局部晚期或轉移性 NSCLC(以組織學或細胞學檢查確認),而且文件記錄存在活化 EGFR 突變。
b) 依固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第 1.1 版判定,有至少 1 個經獨立驗證之可測量病灶;該病灶在基準點時可用電腦斷層掃描(CT)或核磁共振造影(MRI)精準評估為最長直徑 ≥10 mm(淋巴結為例外,其短軸必須 ≥ 15 mm),適合作精準的重複測量,而且最好先前未接受放射線照射或組織切片。
c)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為 0 或 1,且預期壽命 (餘命) 至少為 12 週
d) 先前接受第一線 osimertinib 時產生抗藥性。參與者必須符合下列 2 項條件:
放射造影文件記錄顯示,接受第一線 osimertinib 時發生疾病惡化。
先前的 osimertinib 療法期間有客觀臨床效益的文件記錄,定義為開始接受 osimertinib 後,經放射影像確認達到部分或完全反應,或持久穩定疾病(SD)(SD 應持續 > 6 個月)。
e) 患有非治癒性晚期或轉移性 NSCLC 時,只接受第一線 osimertinib 作為前線療法。
f) MET 擴增,判定方式為:利用 FISH 檢測法(中央或地方)檢定腫瘤組織 (TBx) 或中央血中次世代定序 (液態切片)。預篩選時,腫瘤和血液檢體必須在先前的第一線 osimertinib 惡化後收集。
對於所有病患,提交第一線 osimertinib 惡化後取得的腫瘤組織和血液檢體是強制性的,這是為了進行 MET 擴增檢測。
對於由當地 FISH 檢測過腫瘤組織的病患,預篩選或篩選期間提交腫瘤組織是強制性的,以確認 MET 擴增狀態。試驗治療開始前的中央確認為非必要。
性別
1. 是男性或女性
a) 女性參與者:並非懷孕中或正在哺餵母乳,而且符合下列至少 1 項條件:
並非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或者如果是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試驗主持人回顧病史、月經史和近期的性行為,以降低發生將偵測不到早期懷孕之女性納入試驗中的風險。
b) 男性參與者:同意在試驗介入期間及最後一劑試驗介入後至少 4 個月內,進行下列事項:
避免捐贈精子
並進行以下其中一項:
o 避免與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發生性行為 或者
o 使用男用保險套:在與當前未懷孕的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發生性行為時使用,並因為保險套可能破裂或滲漏,建議她使用年失敗率 < 1% 的高度有效避孕方法。
受試者同意 - 能夠提供已簽署的受試者同意書,包括遵從試驗的規定和限制。

主要排除條件

受試者排除條件:
1.脊髓壓迫或腦轉移,除非在試驗介入開始前至少 2 週內無症狀、穩定或不需要類固醇治療。先前為了腦轉移實施的放射療法或手術(例如立體定位放射手術/伽瑪刀)必須在療法開始的 2 週前完成,其他所有療法則為 4 週前完成。參與者患有軟腦膜疾病則不具資格。
2.由先前抗癌療法留下任何未緩解、NCI CTCAE 第 5 版第 2 級或以上的毒性,但掉髮為例外。
3.需要在第一劑試驗介入前 14 天內接受輸血。
4.參與者的腦轉移是唯一可測量的病灶。
5.血液功能不足:血紅素 < 8.5 g/dL;嗜中性白血球 < 1.5 × 109/L;血小板 < 100 × 109/L
6.肝功能不足:總膽紅素 > 1.5 倍 正常值上限(ULN);AST/ALT/ALP > 3 倍ULN;針對肝轉移的參與者:總膽紅素 > 1.5 倍ULN;AST/ALT/ALP > 5 倍ULN;針對骨轉移的參與者:ALP > 5 倍ULN
7.腎功能不足:
8.曾罹患間質性肺病(ILD)或間質性肺炎(包括需要類固醇治療的放射性肺炎)。
9.心臟功能受損:以心臟超音波測定的左心室射出分率 < 45%;第 4 級心律不整(NCI CTCAE 第 5 版);不穩定型心絞痛;紐約心臟學會第三和第四級鬱血性心臟衰竭;進入試驗前的 6 個月內,發生心肌梗塞、中風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
10.篩選時以 Fredericia 公式校正後 QT 間期(QTcF)> 470毫秒(針對女性)和 > 450 毫秒(針對男性)。有任何會提高 QTc 延長風險或心律不整事件發生風險的因子,例如低血鉀、先天性長 QT 症候群、長 QT 症候群或一等親未滿 40 歲發生無法解釋之猝死的家族史,或同時使用任何已知會延長 QT 間期,並引起多型性心室性心律不整(Torsade de Pointes)的藥物。
11.標準療法控制不良的高血壓 (未能穩定至 < 150/90 mmHg)。
12.對服用 osimertinib 有禁忌。
13.有肝纖維化/肝硬化病史。
14.過去或目前有非小細胞肺癌以外的腫瘤病史,但已治癒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子宮頸原位癌、良性前列腺腫瘤/肥大,或其他已治癒且至少五年無發病證據的癌症不在此限;
15.過去曾有吞嚥困難、吸收不良、其他慢性腸胃疾病或病症,可能妨礙遵從醫囑及/或試驗藥物的吸收。
16.在試驗介入第 1 天前的 28 天內,曾接受重大手術。
17.已知人類免疫不全病毒為陽性。
18.已知對任何試驗介入成分過敏。
先前/併用療法
19.先前接受其他作用於 HGF/MET 路徑的藥物治療,例如 crizotinib、capmatinib、savolitinib、foretinib、glesatinib、cabozantinib、merestinib、onartuzumab、rilotumumab、emibetuzumab 和 ficlatuzumab。
20.參與者目前接受(或無法在接受第一劑試驗介入的至少 1 週前停用)已知為 CYP3A4 強效誘導劑的藥物或草藥補充劑。
先前/同時的臨床試驗經驗
21.隨機分配/第一劑前 30 天內,參加另一項介入性臨床試驗(不包括只參加研究藥物為 osimertinib 作為第一線療法之其他試驗參與者)。
其他排除條件
22.藥物濫用、活動性感染,或其他急性或慢性的醫療或心理狀況或實驗室檢查異常等,依試驗主持人判斷可能增加參與試驗的風險。
23.法律上無行為能力或法律上行為能力有限。
24.任何其他原因,經試驗主持人判定,排除參與者參加本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2 人

  • 全球人數

    12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