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ALXN1210-aHUS-311
2017-07-01 - 2020-02-16
Phase III
終止收納4
ICD-10D59.3
溶血性尿毒症候群
ICD-9283.11
溶血性尿毒症候群
ALXN1210 對於從未接受補體抑制劑治療的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aHUS) 成人與青少年病患的單組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艾昆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lexion Pharmaceutical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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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
試驗目的
本試驗主要目的是評估 ALXN1210對於從未接受補體抑制劑治療的 aHUS 成人與青少年病患在抑制表現為血小板減少、溶血和腎功能不全之補體調節血栓性微血管病變(TMA)方面的療效。
藥品名稱
ALXN1210
主成份
ALXN1210
劑型
IV for Infusion
劑量
10mg/mL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主要
於 26 週初始評估期期間表現出 TMA 完全反應,以血液學參數正常(血小板計數和 LDH)且血清肌酸酐自基準點以來改善25% 為證據。在相隔至少4週(28天)的2次不同評估和期間任何一次測量中,患者必須滿足TMA完全反應條件。
次要
1. 透析治療的需求狀態
2. TMA 完全反應所需時間
3. 隨著時間發展的 TMA 完全反應的狀態變化
4. 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eGFR) 自基準點以來的觀察值和變化
5. 慢性腎臟疾病 (CKD) 分期,在所選目標日以eGFR進行評估,根據基準點進行比較並依已改善、穩定(無變化)或惡化來分類
6. 自基準點以來血液學參數(血小板、LDH、血紅素)的觀察值和變化
7. 自基準點以來血紅素增加20 g/L,在相隔至少4週[28天]的兩次不同評估及期間任何一次測量中觀察到
8. 自基準點以來生活品質(QoL)的變化,以歐洲生活品質 (EuroQOL) 五面向三等級 (EQ-5D-3L;所有病患) 量表、慢性疾病治療功能評估疲勞 (FACIT-Fatigue) 量表版本4(18歲病患)與兒童FACIT疲倦量表(< 18歲病患)問卷進行評估
主要
於 26 週初始評估期期間表現出 TMA 完全反應,以血液學參數正常(血小板計數和 LDH)且血清肌酸酐自基準點以來改善25% 為證據。在相隔至少4週(28天)的2次不同評估和期間任何一次測量中,患者必須滿足TMA完全反應條件。
次要
1. 透析治療的需求狀態
2. TMA 完全反應所需時間
3. 隨著時間發展的 TMA 完全反應的狀態變化
4. 估計腎絲球過濾率 (eGFR) 自基準點以來的觀察值和變化
5. 慢性腎臟疾病 (CKD) 分期,在所選目標日以eGFR進行評估,根據基準點進行比較並依已改善、穩定(無變化)或惡化來分類
6. 自基準點以來血液學參數(血小板、LDH、血紅素)的觀察值和變化
7. 自基準點以來血紅素增加20 g/L,在相隔至少4週[28天]的兩次不同評估及期間任何一次測量中觀察到
8. 自基準點以來生活品質(QoL)的變化,以歐洲生活品質 (EuroQOL) 五面向三等級 (EQ-5D-3L;所有病患) 量表、慢性疾病治療功能評估疲勞 (FACIT-Fatigue) 量表版本4(18歲病患)與兒童FACIT疲倦量表(< 18歲病患)問卷進行評估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簽署同意書時年齡 12 歲且體重 40 公斤的男性或女性病患。
2. 根據以下篩選回診實驗室結果測得的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TMA) 證據(包括血小板減少症)、溶血證據和腎臟損傷:
a. 血小板計數每微升 (µL) < 150,000,而且
b. 乳酸去氫 (LDH)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以及血紅素 ; 自身年齡及性別的正常值下限 (LLN),而且
c. 成人(年齡 18 歲)的血清肌酸酐濃度; 正常值上限 (ULN),青少年(年齡 12 歲至 < 18 歲)的血清肌酸酐濃度 ; 篩選時年齡的第 97.5 百分位數(因急性腎損傷而需要透析治療的病患也符合納入標準)。
3. 有腎臟移植的病患:
a. 在目前腎臟移植前已知有 aHUS 病史,或
b. 無已知 aHUS 病史,而調整 calcineurin 抑制劑([CNI]:例如 Cyclosporine、tacrolimus)或哺乳類 rapamycin 標靶抑制劑([mTORi],例如 sirolimus、everolimus)之免疫抑制劑療程(例如暫停給藥或調降劑量)至少4天後的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TMA) 的持續證據。
4. 若病患於產後發生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TMA),應有產後 > 3 天的TMA持續證據。
5. 為了降低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感染的發生風險,所有病患都必須在開始使用試驗藥物前 3 年內或開始使用時,針對腦膜炎雙球菌感染接種疫苗。 在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後不到 2 週內開始接受ALXN1210治療的病患,必須接受適當的預防性抗生素療法,直到接種疫苗後滿 2 週為止。若病患在展開ALXN1210治療前未接種疫苗,應在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前展開預防性抗生素療法,並持續至疫苗接種後至少2週。
6. 年齡 < 18 歲的病患必須根據國家和當地疫苗接種時程指導方針,針對 b 型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luenzae) (Hib) 與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接種疫苗。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病患,以及女性伴侶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病患,必須在治療期間及後續給予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的8 個月內,遵從試驗計畫書明訂的避孕指導原則。
8. 願意參與、能夠提供書面知情同意並遵守試驗回診時程表。 對於年齡 < 18 歲的病患,病患的法定監護人必須願意且能夠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而且病患必須願意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若中央或當地人體試驗委員會 [IRB]/(或獨立)倫理審查委員會 [IEC] 判定為適用)。
1. 簽署同意書時年齡 12 歲且體重 40 公斤的男性或女性病患。
2. 根據以下篩選回診實驗室結果測得的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TMA) 證據(包括血小板減少症)、溶血證據和腎臟損傷:
a. 血小板計數每微升 (µL) < 150,000,而且
b. 乳酸去氫 (LDH)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以及血紅素 ; 自身年齡及性別的正常值下限 (LLN),而且
c. 成人(年齡 18 歲)的血清肌酸酐濃度; 正常值上限 (ULN),青少年(年齡 12 歲至 < 18 歲)的血清肌酸酐濃度 ; 篩選時年齡的第 97.5 百分位數(因急性腎損傷而需要透析治療的病患也符合納入標準)。
3. 有腎臟移植的病患:
a. 在目前腎臟移植前已知有 aHUS 病史,或
b. 無已知 aHUS 病史,而調整 calcineurin 抑制劑([CNI]:例如 Cyclosporine、tacrolimus)或哺乳類 rapamycin 標靶抑制劑([mTORi],例如 sirolimus、everolimus)之免疫抑制劑療程(例如暫停給藥或調降劑量)至少4天後的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TMA) 的持續證據。
4. 若病患於產後發生血栓性微血管病變 (TMA),應有產後 > 3 天的TMA持續證據。
5. 為了降低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感染的發生風險,所有病患都必須在開始使用試驗藥物前 3 年內或開始使用時,針對腦膜炎雙球菌感染接種疫苗。 在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後不到 2 週內開始接受ALXN1210治療的病患,必須接受適當的預防性抗生素療法,直到接種疫苗後滿 2 週為止。若病患在展開ALXN1210治療前未接種疫苗,應在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前展開預防性抗生素療法,並持續至疫苗接種後至少2週。
6. 年齡 < 18 歲的病患必須根據國家和當地疫苗接種時程指導方針,針對 b 型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luenzae) (Hib) 與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接種疫苗。
7.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病患,以及女性伴侶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病患,必須在治療期間及後續給予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的8 個月內,遵從試驗計畫書明訂的避孕指導原則。
8. 願意參與、能夠提供書面知情同意並遵守試驗回診時程表。 對於年齡 < 18 歲的病患,病患的法定監護人必須願意且能夠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而且病患必須願意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若中央或當地人體試驗委員會 [IRB]/(或獨立)倫理審查委員會 [IEC] 判定為適用)。
主要排除條件
排除條件:
1. 已知患有家族性或後天性「凝血敏感蛋白1基序的裂解素和金屬蛋白家族成員13」 (ADAMTS13) 缺乏(活性 < 5%)。
2. 已知患有志賀毒素相關的溶血性尿毒症 (ST-HUS),證明方式為志賀毒素檢測結果陽性,或培養出可產生志賀毒素的細菌。
3. 直接庫氏試驗 (Coombs test)陽性。
4. 已知感染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5. 未緩解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6. 持續敗血症確診的病患,定義為開始進行篩選前 7 天內未以抗生素治療下血液培養陽性。
7. 表現出或疑似活性且未治療的全身性細菌感染,而試驗主持人認為會混淆 aHUS診斷的準確性或阻礙處置 aHUS 疾病的能力。
8. 懷孕中或哺餵母乳中。
9. 心臟、肺臟、小腸、胰臟或肝臟移植。
10. 腎臟移植的病患有以下情況:根據 Banff 2013 標準,於移植的4 週內急性腎功能不全,與急性抗體介導排斥反應 (AMR) 診斷一致
11. 未接受腎臟移植的病患有aHUS以外腎臟病的病史,例如:
a. 已知腎臟切片結果顯示患有aHUS以外的潛在疾病
b. 已知腎臟超音波檢查結果與aHUS以外的診斷(例如腎臟比同齡者來得小)一致
c. 已知有非補體媒介型遺傳腎臟病(例如局部節段性腎絲球硬化症)的家族史和/或遺傳診斷
12. 已證實與藥物暴露相關的HUS。
13. 因目前 TMA 而在開始進行篩選前接受 28天以上的血漿置換術/血漿輸注 (PE/PI)。
14. 在篩選的 5 年之內有惡性腫瘤病史,但已接受治療,且無復發跡象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不在此限。
15. 開始進行篩選前最近6個月內有骨髓移植 (BMT)/造血幹細胞移植 (HSCT)。
16. 與維生素 B12 缺乏症相關之 HUS。
17. 已知患有全身性硬化症(硬皮病)、全身性紅斑狼瘡 (SLE) 或抗磷脂抗體陽性或症候群。
18. 慢性透析(定義為因末期腎臟疾病 [ESKD] 而定期進行透析治療作為腎臟替代療法)。
19. 開始進行篩選前8 週內接受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 (IVIg) 的病患,除非是因不相關之醫療病狀(例如:咖瑪免疫球蛋白過低症),或開始進行篩選前 12 週內接受慢性 rituximab 療法的病患。
20. 接受其他像是類固醇、mTORi(例如:sirolimus、everolimus)、CNI(例如:cyclosporine 或 tacrolimus)等免疫抑制療法的病患會被排除,除非:
a. 屬於已確立移植後抗排斥治療方式的一部分,或
b. 病患具有已確認抗補體因子的抗體,需要免疫抑制療法,或
c. 類固醇是用於 aHUS 以外的病況(例如:氣喘)。
21. 在本試驗第1天開始接受試驗藥物的前30天內或在研究藥品的5個半衰期內曾參與另一項介入性治療試驗或使用任何實驗性療法,以較長者為準。
22. 先前曾使用 eculizumab 或其他補體抑制劑。
23. 對試驗藥物所含任何成分過敏,包括對小鼠蛋白過敏。
24. 有任何其他的醫療或心理狀況,試驗主持人認為這會增加病患參與本試驗而導致的風險或干擾本試驗的結果。
25. 開始進行篩選前 1 年內有已知或疑似藥物或酒精濫用或依賴的紀錄。
26. 篩選前7天內禁止使用tranexamic acid。
1. 已知患有家族性或後天性「凝血敏感蛋白1基序的裂解素和金屬蛋白家族成員13」 (ADAMTS13) 缺乏(活性 < 5%)。
2. 已知患有志賀毒素相關的溶血性尿毒症 (ST-HUS),證明方式為志賀毒素檢測結果陽性,或培養出可產生志賀毒素的細菌。
3. 直接庫氏試驗 (Coombs test)陽性。
4. 已知感染人類免疫不全病毒 (HIV)。
5. 未緩解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6. 持續敗血症確診的病患,定義為開始進行篩選前 7 天內未以抗生素治療下血液培養陽性。
7. 表現出或疑似活性且未治療的全身性細菌感染,而試驗主持人認為會混淆 aHUS診斷的準確性或阻礙處置 aHUS 疾病的能力。
8. 懷孕中或哺餵母乳中。
9. 心臟、肺臟、小腸、胰臟或肝臟移植。
10. 腎臟移植的病患有以下情況:根據 Banff 2013 標準,於移植的4 週內急性腎功能不全,與急性抗體介導排斥反應 (AMR) 診斷一致
11. 未接受腎臟移植的病患有aHUS以外腎臟病的病史,例如:
a. 已知腎臟切片結果顯示患有aHUS以外的潛在疾病
b. 已知腎臟超音波檢查結果與aHUS以外的診斷(例如腎臟比同齡者來得小)一致
c. 已知有非補體媒介型遺傳腎臟病(例如局部節段性腎絲球硬化症)的家族史和/或遺傳診斷
12. 已證實與藥物暴露相關的HUS。
13. 因目前 TMA 而在開始進行篩選前接受 28天以上的血漿置換術/血漿輸注 (PE/PI)。
14. 在篩選的 5 年之內有惡性腫瘤病史,但已接受治療,且無復發跡象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或子宮頸原位癌不在此限。
15. 開始進行篩選前最近6個月內有骨髓移植 (BMT)/造血幹細胞移植 (HSCT)。
16. 與維生素 B12 缺乏症相關之 HUS。
17. 已知患有全身性硬化症(硬皮病)、全身性紅斑狼瘡 (SLE) 或抗磷脂抗體陽性或症候群。
18. 慢性透析(定義為因末期腎臟疾病 [ESKD] 而定期進行透析治療作為腎臟替代療法)。
19. 開始進行篩選前8 週內接受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 (IVIg) 的病患,除非是因不相關之醫療病狀(例如:咖瑪免疫球蛋白過低症),或開始進行篩選前 12 週內接受慢性 rituximab 療法的病患。
20. 接受其他像是類固醇、mTORi(例如:sirolimus、everolimus)、CNI(例如:cyclosporine 或 tacrolimus)等免疫抑制療法的病患會被排除,除非:
a. 屬於已確立移植後抗排斥治療方式的一部分,或
b. 病患具有已確認抗補體因子的抗體,需要免疫抑制療法,或
c. 類固醇是用於 aHUS 以外的病況(例如:氣喘)。
21. 在本試驗第1天開始接受試驗藥物的前30天內或在研究藥品的5個半衰期內曾參與另一項介入性治療試驗或使用任何實驗性療法,以較長者為準。
22. 先前曾使用 eculizumab 或其他補體抑制劑。
23. 對試驗藥物所含任何成分過敏,包括對小鼠蛋白過敏。
24. 有任何其他的醫療或心理狀況,試驗主持人認為這會增加病患參與本試驗而導致的風險或干擾本試驗的結果。
25. 開始進行篩選前 1 年內有已知或疑似藥物或酒精濫用或依賴的紀錄。
26. 篩選前7天內禁止使用tranexamic acid。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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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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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5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