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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D8220C00008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008706

2019-11-15 - 2026-01-31

Phase III

召募中4

ICD-10C91.90

淋巴性白血病,未達到緩解

將Acalabrutinib (ACP-196) 用於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受試者的第3b 期、多中心、開放性、單組試驗

  • 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AstraZeneca AB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陳聰智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彩雲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蕭樑材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吳尚儒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主要目標為評估acalabrutinib 單一療法,在從未接受治療或復發/難治型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受試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本試驗的次要目標為在接受acalabrutinib 單一療法之受試者中,評估由試驗主持人評估的整體反應率、反應持續時間以及無惡化存活期本試驗之探索性目標為:1.在接受acalabrutinib 單一療法的受試者中,評估由試驗主持人評估之整體存活期2.評估由試驗主持人評估的無治療存活期3.評估病患報告的症狀和接受acalabrutinib 單一療法治療後的健康相關生活品質4.確認acalabrutinib及其代謝物(ACP-5862)的藥動學(PK)

藥品名稱

Acalabrutinib (ACP-196)

主成份

Acalabrutinib

劑型

Hard gelatin capsule

劑量

100

評估指標

反應和惡化的評估,將由試驗主持人根據2018 年國際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研討會
(IWCLL) 標準(Hallek 等人,2018)進行。整體反應評估將以身體檢查的評估、症狀記錄、放射學評估以及血液學評估為依據。評估將在第一劑試驗劑量的1 年後進行,並依據標準試驗機構實務,且由試驗主持人依臨床狀況酌情決定下進行。

主要納入條件

1.≥20 歲的男/女性
2.符合已發表診斷標準的 CLL 診斷:
a.以殖株共同表現 ≥1 項 B 細胞標記(CD19、CD20 和 CD23)和 CD5 的單株 B 細胞(κ 或 λ 輕鏈限制)
b.前淋巴球可能構成 <55% 的血中淋巴球
c.周邊血液中存在 ≥5 × 10^9 的 B 淋巴球/L(初始診斷後的任何時間點上)
3.依據 IWCLL 2018 標準判定,患有需治療的活動性疾病
a.進行性骨髓衰竭的證據,表現為形成貧血(血紅素 <10 g/dL)和/或血小板減少症(血小板 <100,000/μL),或上述狀況惡化
b.大型(即左側肋緣下方 ≥6 公分)、進行性或症狀性的脾腫大
c.大型淋巴結(即最長直徑 ≥10 公分)、進行性或症狀性的淋巴結腫大
d.進行性淋巴球增多(2 個月期間增加 >50% 或淋巴球倍增時間< 6 個月)。可透過長度為 2 至 3 個月之觀察期間,以 2 週之間隔取得的絕對淋巴球計數作線性迴歸外推取得 LDT 。在初始血中淋巴球計數 <30x10^9/L (30,000/μL) 的受試者中,不應使用 LDT 當作定義治療適應症的單一參數。此外,應排除 CLL 以外對淋巴球增生症或淋巴結腫大有貢獻的因子(如:感染)。
e.對標準療法反應不佳的自體免疫性貧血和/或血小板減少症
f.在受試者病歷中記錄到 B 症狀,且適當時有足供佐證的客觀測量結果,定義為 ≥1 種下列疾病相關症狀或徵象:
o篩選前 6 個月內發生非蓄意的體重減輕 ≥10%
o顯著疲倦(ECOG ≥2)
o篩選前發燒高於38.0°C 持續 ≥2 週且無感染證據
o篩選前夜間盜汗持續 ≥1 個月且無感染證據
4.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a.先前未接受過治療 CLL 的療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i.累積疾病評定量表 (CIRS) 分數 >6 分
ii.使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計的肌酸酐清除率為 30 至 69 ml/min
b.曾接受 CLL 療法並患有難治性或復發性 CLL
c.曾為 CLL 接受過 BTKi 療法(即定義為基於任何原因停止使用 BTKi 的受試者,但疾病惡化除外)
d.患有未接受治療或復發/難治型CLL,且正在同時接受維生素 K 拮抗劑(例如 coumadin)治療
5.ECOG≤2
6.具生育能力女性受試者(即未經手術絕育或停經)與未絕育的男性伴侶有性生活時,須自篩選起使用 ≥1 種高度有效避孕方法,且必須同意在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 2 天繼續使用此類預防措施。與具生育能力女性有性生活的未絕育男性受試者,在試驗期間必須使用男用保險套加殺精劑。
7.篩選前 60 天內螢光原位雜交結果,反映出 del(17p)、13q del、11q del 和三染色體 12 的存在或缺失,伴隨含缺失細胞的百分比以及 TP53 定序。受試者也須進行分子分析,以在診斷後的任何時間點偵測 IGHV 突變狀態。
8.受試者須願意且能夠遵守試驗回診時間表、理解且遵守其他試驗計畫書要求,同時提供書面知情同意及受保護醫療資訊使用授權。

主要排除條件

1.因任何惡性或非惡性疾病使用BTKi後發生惡化的受試者
2.曾患CLL以外惡性腫瘤,但以下例外:經適當治療的基底細胞或鱗狀細胞皮膚癌、原位癌、早期攝護腺癌或其他該受試者已無疾病≥2年的癌症
3.經確認之PML病史
4.重大心血管疾病,如症狀性心律不整、充血性心臟衰竭、篩選前6個月內發生心肌梗塞、依據紐約心臟協會功能分級定義任何第3或4級心臟疾病,或篩選時使用Fridericia公式校正QT間隔>480毫秒。
5.吸收不良症候群、顯著影響胃腸功能的疾病、胃部切除、可能影響吸收的廣泛性小腸切除術、有症狀的發炎性腸道疾病、局部或完全腸阻塞,或胃部限制和減肥手術
6.有活動性惡性淋巴瘤轉化證據。如懷疑發生惡性淋巴瘤轉化,應根據指引利用正子斷層造影-電腦斷層掃描和/或切片來排除
7.CLL侵犯中樞神經系統
8.已知有HIV病史、血清學狀態反映為活動性B型肝炎病毒或C型肝炎病毒感染、任何控制不良的活動性全身性感染,以及正在持續接受抗感染治療的受試者和接受第一劑試驗治療前4週內接受活性減毒疫苗接種的受試者
a.Anti-HBc陽性且 anti-HBs陰性的受試者,在納入前的B型肝炎病毒PCR結果必須為陰性。HBsAg陽性或B型肝炎病毒PCR陽性的病患將被排除。
b.C型肝炎病毒抗體陽性受試者,在納入前C型肝炎病毒PCR結果須為陰性。C型肝炎病毒PCR陽性病患將被排除
9.控制不良的自體免疫溶血性貧血或特發性血小板減少性紫斑症,定義為篩選期內因自體免疫破壞造成之血紅素或血小板計數下降,或需要高劑量類固醇治療
10.第一劑試驗治療前6個月內有中風或顱內出血病史
11.有出血傾向病史
12.在篩選前3個月內存在由內視鏡檢查診斷出的胃腸潰瘍
13.第一劑試驗治療前4週內曾接受重大手術。
14.需接受質子幫浦抑制劑治療。接受質子幫浦抑制劑受試者,若換成H2受體拮抗劑或制酸劑,則有資格納入本試驗。
15.所有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7天內需或接受warfarin或同等維生素K拮抗劑之抗凝血治療受試者,但將納入維生素K拮抗劑組受試者除外
16.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0.50x10^9/L或血小板計數 <30x10^9/L,除非已證實由CLL引起,並以顆粒球聚落刺激因子療法和/或合併血小板輸注的方式提高至超過上述門檻
17.總膽紅素>1.5 ULN;或天門冬胺酸轉胺酶或丙胺酸轉胺酶>3.0 ULN。Gilbert 症候群將除外;如果試驗主持人認為受試者的總膽紅素升高繼發於Gilbert症候群,受試者必須有資料顯示非結合型膽紅素佔總膽紅素數值的 >80%。試驗主持人也必須記錄已排除溶血,以及正常的乳酸脫氫酶和血紅素結合蛋白
18.肌酸酐清除率估計值<30 ml/min,以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或直接評估
19.哺乳或懷孕中
20.第一劑試驗治療前 30 天內接受任何化療、體外放射線照射、試驗性藥物或任何其他抗 CLL 療法
21.同時參與其他臨床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0 人

  • 全球人數

    5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