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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ical Trials List

Protocol NumberC2321003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6629779
Active

2024-11-01 - 2031-09-30

Phase III

Recruiting5

ICD-10C61

Malignant neoplasm of prostate

ICD-10Z51.12

Encounter for antineoplastic immunotherapy

ICD-9185

Malignant neoplasm of prostate

A PHASE 3, RANDOMIZED, DOUBLE BLIND, PLACEBO CONTROLLED STUDY OF PF-06821497 (MEVROMETOSTAT) WITH ENZALUTAMIDE IN METASTATIC CASTRATION RESISTANT PROSTATE CANCER (MEVPRO-2)

  • Sponsor

  • Trial scale

    Multi-Regional Multi-Center

  • Update

    2026/02/01

Investigators and Locations

Principal Investigator CHUNG-HSIN CHEN Division of Urology

Co-Principal Investigator

The Actual Total Number of Participants Enrolled

0 Recruit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Chuan-Shu Chen Division of Urology

Co-Principal Investigator

The Actual Total Number of Participants Enrolled

0 Recruit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Hsiao-Jen Chung Division of Urology

Co-Principal Investigator

The Actual Total Number of Participants Enrolled

0 Recruit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Shu-Pin Huang Division of Urology

Co-Principal Investigator

The Actual Total Number of Participants Enrolled

0 Recruiting

Principal Investigator Wen-Pin Su

Co-Principal Investigator

The Actual Total Number of Participants Enrolled

0 Recruiting

Condition/Disease

Metastatic Castration-Resistant Prostate Cancer

Objectives

瞭解試驗性藥物 PF-06821497 (Mevrometostat) 對於未曾嘗試轉移性前列腺癌創新激素療法或化療之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男性的療效的試驗 (MEVPRO-2)

Test Drug

錠劑
軟膠囊劑

Active Ingredient

PF-06821497
Enzalutamide

Dosage Form

110
132

Dosage

125 mg/ 250 mg
40 mg

Endpoints

BICR(盲性獨立中央審查)根據RECIST(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 1.1版(軟組織疾病)和 PCWG3(前列腺癌工作小組 3)(骨骼疾病)評估 rPFS。

Inclution Criteria

2.1 納入條件

只有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參與者才有資格參與本試驗:

年齡與性別:
1. 篩選時 ≥18 歲 (或當地法規規定的最低同意年齡) 的男性參與者。
a. 有關男性參與者的生殖條件,請參閱附錄 4(第 10.4.1 節)。

疾病特性:
2. 經組織學或細胞學確認患有前列腺癌,未有小細胞特性。對於先前沒有組織學診斷的參與者,則必須使用基期新的切片檢查來確認診斷。

3. 經骨骼掃描證實的骨轉移性疾病,或經電腦斷層 (CT) / 磁振造影 (MRI) 掃描證實的軟組織轉移性疾病。
a. 如果沒有可評估的骨骼病灶 (根據 PCWG3 標準),則必須具有可測量的軟組織疾病 (根據 RECIST v1.1)。
• 正子斷層造影 (PET) 和單光子斷層掃描 (SPECT) 非本試驗可評估的造影方式。
• 超級掃描為骨骼掃描呈現出骨骼中密集的對稱活性情況,將不被視為有效評估。
b. 對於僅患有可測量的軟組織疾病之參與者,僅患有局部淋巴結疾病 (即主動
脈分叉以下的淋巴結疾病) 不符合參與試驗的資格。

4. 以手術或藥物方法去勢,且篩選時的血清睪固酮≤50 ng/dL (≤1.73 nmol/L)。
a. 如未進行雙側睪丸切除術的參與者,若使用性腺激素釋放素 (Gonadotropin-Releasing Hormone, GnRH) 的促效劑或拮抗劑來進行雄激素剝奪療法,則必須在隨機分派前至少 4 週已開始使用,且必須在整個試驗期間持續進行。
註:
未進行睪丸切除術的參與者也將在試驗中持續接受 GnRH(性腺激素釋放素)的促效劑或拮抗劑。

5. 藥物或手術去勢情況下的疾病惡化,需符合以下 3 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條件的定義:
a. PSA 惡化定義為至少兩次 PSA 濃度升高,且每次測定的間隔 ≥1 週,且篩選回診時的 PSA 值 ≥2 μg/L(如果確認 PSA 升高是惡化的唯一條件,則 1ng/mL 是最小起始值)(根據 PCWG-3 條件);
b. 依RECIST 第 1.1 版定義的軟組織疾病惡化。
c. 由 PCWG3 定義的骨骼疾病惡化,在全身放射性同位素骨掃描中出現 2 個或以上新的轉移性骨骼病灶。

6. 在隨機分派前,先前療法的任何急性作用必須已緩解至基期的嚴重程度,或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 (CTCAE) 等級 ≤1 級(依試驗主持人判斷,不構成安全風險的不良事件除外,例如掉髮和周邊神經病變等)。

其他納入條件:
7.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0 或 1,且經試驗主持人評估預
期壽命 ≥ 12 個月。

Exclusion Criteria

2.2 排除條件
參與者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則不得參加本試驗:

醫療狀況:
1. 任何可能增加試驗參與風險,或由試驗主持人判斷,參與者有不適合參與試驗的醫學或精神狀況,包括最近 (過去一年內) 或當前有自殺意念/行為或實驗室檢測異常。
a. 除非當地中央主管機關強制要求,否則不需要進行 HIV/HBV/HCV 檢測。
b. 排除已知患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IV) 或後天性免疫缺乏症候群 (AIDS) 相關疾病或活性 B 型或 C 型肝炎的參與者。
c. 慢性肝臟疾病包括酒精性肝臟疾病、原發性膽汁性肝硬化、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自體免疫性肝炎、威爾森氏症、血色素沉著症、α-1 抗胰蛋白酶缺乏症或其他慢性肝臟疾病。

2. 臨床上重大的心血管疾病,定義為:
a. 過去 6 個月內出現以下任何情況:心肌梗塞、重度 / 不穩定型心絞痛、冠狀動脈 / 周邊動脈繞道移植術、有症狀的鬱血性心臟衰竭 (紐約心臟學會第 III或 IV 級)、腦血管意外,或有症狀的肺栓塞或其他臨床重大的血栓栓塞疾病發作、先天性長 QT 症候群、多型性心室心搏過速、臨床重大心律不整、左前分支傳導阻滯 (雙束狀傳導阻滯)、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 (NCI CTCAE) ≥ 第 2 級且持續性心律不整、任何等級的心房顫動。
b. 心律裝置 / 心律調節器。針對使用心律裝置 / 心律調節器的參與者,必須與試驗委託者的醫療監測員詳細進行討論,以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c. 篩選期心電圖的 QT 間隔 (QTcF) >480 毫秒。

3. 中樞神經系統 (CNS) 病理學 / 神經學發現:
a. 已知或疑似患有腦部轉移或活性軟腦膜疾病。
b. 症狀性或即將發生的脊髓壓迫或馬尾症候群。
c. 如果硬膜外疾病、椎管疾病和先前脊髓侵犯的參與者已經接受過治療、病況穩定且沒有神經損傷,則不排除這些參與者。
d. 具有臨床上重大的癲癇發作病史或任何可能誘發癲癇發作的病況 (例如曾發生皮質中風、嚴重腦部外傷)。此外,隨機分派前 12 個月內有不明原因的失去意識或暫時性腦缺血發作病史。

4. 有任何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或任何其他先前罹患惡性腫瘤的病史,但不包括下列項目:
a. 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b. 於隨機分派的 ≥ 3 年前罹患惡性腫瘤,且沒有後續證據顯示發生復發或惡化,不論分期為何。
c. 在隨機分派前 <3 年患有第 0 期或第 1 期的癌症,且試驗主持人評估復發或惡化的可能性很小。

先前 / 合併療法:
5. 參與者必須在 mCRPC 階段未曾接受治療,例如參與者不能接受任何細胞毒性化療(包括但不限於 docetaxel)、不能接受 ARSI/ abiraterone acetate 用於轉移性去勢抗性前列腺癌 (mCRPC)、轉移性去勢敏感性前列腺癌 (mCSPC) 或非轉移性前列腺癌 (PC)。允許先前 docetaxel 使用於 mCSPC。
a. 不允許進行以下治療;enzalutamide、apalutamide、darolutamide、abiraterone acetate、EZH2 抑制劑或其他全身性治療(已核准的藥物或實驗性化合物)、治療前列腺癌的 prednisone >10 mg/ 天(或等效劑量),但以下除外:
o 使用第一代抗雄性素 (ADT) 藥物(例如 bicalutamide、nilutamide 和flutamide)治療,但隨機分派前必須有 28 天的藥品洗除期。
o 只要在治療期間或治療完成後 3 個月內沒有失敗徵象或疾病惡化,可允許使用 docetaxel 治療 mCSPC
o 生物療法(包括 sipuleucel-T)或在去勢敏感性前列腺癌中接受的放射性核素療法,如果在隨機分派前28 天內或隨機分派當下停止,並且在此類治療期間或緊接著該治療後沒有出現失敗徵象或疾病惡化。

6. 不允許先前在隨機分派前 28 天內對與原發性前列腺癌或轉移相關的疼痛進行鴉片類藥物治療 。
7. 在本試驗第一劑試驗介入治療前 30 天內 (或依當地要求指定) 或 5 個半衰期內曾投予試驗藥品 (藥品或疫苗) (以時間較長者為準)。
8. 目前使用或預期需要使用的第 6.9.1 和 6.9.2 節中概述的已知強效 CYP3A4/5 抑制劑和誘導劑(但不包括本試驗中的enzalutamide),包括在隨機分派前 10 天或 5 個半衰期(以隨機分派前時間較長者為準)內投藥。
9. 隨機分派前 14 天內曾接受重大手術或緩和性局部放射療法。

診斷性評估:
10. 腎功能不足,定義為 eGFR <5 mL/min。根據篩選時參與者的年齡,使用第 10.7.1節中建議的公式計算估算的腎絲球過濾率 (eGFR),以確定是否符合資格並提供後續任何腎臟安全性事件的量化基準。
針對腎功能計算的資格評估,可以使用篩選 eGFR 值和基期 eGFR 值中較高的數值。

11. 肝功能不全定義為:
a. 總膽紅素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b.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 2.5 × ULN
c. 丙胺酸轉胺酶 (ALT) ≥ 2.5 × ULN

12. 血液學異常定義為:
a. 嗜中性白血球絕對計數 (ANC) < 1500/mm3
b. 血小板 ≤100,000/μL
c. 血紅素 ≤9 g/dL,不得隨機分派前 14 天內輸血。

其他排除條件:
13. 直接參與試驗執行的試驗中心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由試驗主持人管理的試驗中心工作人員,以及直接參與試驗執行的試驗委託者和試驗委託者指定員工及其家屬。

The Estimated Number of Participants

  • Taiwan

    35 participants

  • Global

    900 participa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