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症
受試者納入條件:
一 晚期或復發性口腔癌/口咽癌病患,經病理檢查判定為鱗狀細胞癌
二 因腫瘤、醫學考量或病患個人因素,腫瘤無法以進行手術切除或完整放射線療程
三 腫瘤數量小於等於5顆
四 單顆腫瘤直徑小於等於3公分
五 淺層腫瘤,為注射針可抵達的部位
六 大於20歲,小於80歲
七 至少於試驗前登錄前14天內符合以下實驗數據:
7-1 白血球(WBC)大於等於 3000/mm^3
7-2 血小板(Platelet)大於等於 50000/mm^3
7-3 血紅素(Hb)大於等於 9.0g/dL
7-4 總蛋白(total protein)大於等於 6.5g/dL
7-5 血清膽紅素(serum bilirubin) 小於1.5mg/dL
7-6 血清肌酸酐(serum creatinine) 小於1.6mg/dL
八 預期餘命大於等於6個月
九 日常體能狀態(ECOG performance status)0,1或2
受試者排除條件
一 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
1.懷孕者
2.授乳期者
3.具備生育能力待不願以任何方式避孕之男性或女性(包括使用男用避孕套、避孕膜、口服避孕藥、避孕針、子宮環及禁慾)
二 具備以下任何一項條件者
1.已知人類免疫缺乏病毒、B型肝炎病毒、C型肝炎病毒、巨細胞病毒、人類嗜T淋巴病毒第一型及人類嗜T淋巴病毒第二型感染者
2.同時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劑
3.盤尼西林過敏史者
4.患有其它免疫受損疾病,經醫生判定不適合試驗者
5.同時接受其他抗癌治療
6.試驗後不願進行追蹤評估及不願於1年內重複療程者
7.其他經審查判定為不利試驗者之其他醫療問題或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