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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PI 0610-04
試驗執行中

2022-02-01 - 2026-12-31

Phase III

召募中5

ICD-10D47.4

骨髓纖維化

ICD-10D68.51

活化的蛋白質C抗性

ICD-10D68.52

凝血脢原基因突變

ICD-10D68.59

其他原發栓塞質

ICD-10D68.61

抗磷脂症候群

ICD-10D68.62

狼瘡抗凝症候群

ICD-10D68.69

其他栓塞質

ICD-10D75.81

骨髓纖維化

ICD-10D75.89

其他特定之血液與造血器官疾病

ICD-10D77

歸類於他處疾病所致之其他血液與造血器官疾患

ICD-10D89.2

高丙型球蛋白血症

ICD-10E88.09

其他血漿蛋白代謝疾患,他處未歸類者

ICD-9289.8

其他特定之血液與造血器官疾病

一項針對未曾接受JAKi治療之骨髓纖維化(MF)患者併用Pelabresib (CPI-0610) 和Ruxolitinib與併用安慰劑和Ruxolitinib的第三期、隨機分配、雙盲、活性藥物對照試驗

  • 試驗申請者

    諾佛葛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諾佛葛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林建嶔 其他 -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葉士芃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蕭惠樺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政賢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慈恩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骨髓纖維化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的療效 關鍵次要目的: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第 24 週時 TSS 相較於基期的絕對變化之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的療效 次要目的: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對第 24 週時 TSS 相較於基期之變化百分比的影響 •探討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在骨髓中的作用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脾臟反應持久性的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第 48 週時 TSS 相較於基期持久性絕對變化的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 TSS 反應持久性的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對最初 24 週治療期間 RBC 輸血率的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對從 RBC 輸血依賴性轉為獨立性的影響 •評估第 24 週時的 PGIC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評估接受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治療之患者的 PFS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評估接受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治療之患者的 OS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評估接受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治療之患者的 AML 轉化情況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探討 pelabresib 的 PK 特性 •探討 pelabresib 對 ruxolitinib PK 的影響 (如果有)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脾臟反應持續時間的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修訂的 TSS 之影響 •確定 pelabresib + ruxolitinib 相較於安慰劑 + ruxolitinib 對 TSS 反應持續時間的影響

藥品名稱

錠劑

主成份

Pelabresib

劑型

110

劑量

20mg/Tablet

評估指標

•第 24 週時的脾臟反應

主要納入條件

年齡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18歲(台灣只招募年齡≥ 20 歲者)
患者類型和疾病特性
2.根據 2016 年世界衛生組織 (WHO) 條件,確診患有 MF(原發性骨髓纖維化 (PMF)、真性紅血球增多症後骨髓纖維化 (PPV-MF) 或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後骨髓纖維化 (PET-MF))
3.經主持人認定需要為了 MF 接受治療,並且有資格接受ruxolitinib的治療
4.動態國際預後評分系統 (DIPSS) 風險類別屬於中級-1 或更高
5.MRI 或 CT 掃描(當地或中央判讀)顯示脾臟體積≥ 450 cm3
6.在隨機分配之前 7 天中有至少 5 天填寫骨髓纖維化症狀評估表第 4.0 版 (MFSAF v4.0)
7.利用 MFSAF v4.0 評估,有至少 2 項症狀在隨機分配前 7 天內的平均分數≥ 3 分,或在隨機分配前 7 天內的平均總分≥ 10 分
8.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28 天內取得可接受的實驗室評估結果: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1 × 109/L,且過去 4 週未接受生長因子或輸血
•血小板計數≥ 100 × 109/L,且過去 4 週未接受生長因子或輸血
•周邊血液芽細胞計數< 5%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和/或丙胺酸轉胺酶 (ALT) 上升且≤ 2.5 倍當地參考範圍的正常值上限 (ULN),未併發其他狀況(如果上升可歸因於肝臟受侵犯,例如存在肝臟腫大,則為≤ 5 倍)
•血清直接型膽紅素上升且< 2.0 倍當地參考範圍的 ULN,未併發其他狀況
•肌酸酐清除率 (CrCl) 計算或測量值≥ 45 mL/min
9.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2。
10.根據試驗主持人評估,預期餘命> 24 週
11.已從大手術、介入和過去 MF 專屬療法的殘餘第 1 級毒性中完全康復(允許第 1 級周邊神經病變和掉髮)。
12.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及其伴侶,必須同意在試驗治療期間,以及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94 天內(針對男性患者,和女性患者的男性伴侶)和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184 天內(針對女性患者,和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侶),使用至少一種高效的避孕方法。具有生育能力的患者,是指尚未透過手術絕育、也沒有超過 1 年無月經的患者。註:患者可以考慮在治療前,請試驗主持人提供有關捐贈和冷凍保存生殖細胞的資訊。應告知男性患者睾丸毒性的風險,並提供男性患者有關精子保存的適當建議。
知情同意
13.能夠提供已簽署的受試者同意書,包括遵守受試者同意書 (ICF) 和試驗計畫書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主要排除條件

年齡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18歲(台灣只招募年齡≥ 20 歲者)
患者類型和疾病特性
2.根據 2016 年世界衛生組織 (WHO) 條件,確診患有 MF(原發性骨髓纖維化 (PMF)、真性紅血球增多症後骨髓纖維化 (PPV-MF) 或原發性血小板增多症後骨髓纖維化 (PET-MF))
3.經主持人認定需要為了 MF 接受治療,並且有資格接受ruxolitinib的治療
4.動態國際預後評分系統 (DIPSS) 風險類別屬於中級-1 或更高
5.MRI 或 CT 掃描(當地或中央判讀)顯示脾臟體積≥ 450 cm3
6.在隨機分配之前 7 天中有至少 5 天填寫骨髓纖維化症狀評估表第 4.0 版 (MFSAF v4.0)
7.利用 MFSAF v4.0 評估,有至少 2 項症狀在隨機分配前 7 天內的平均分數≥ 3 分,或在隨機分配前 7 天內的平均總分≥ 10 分
8.在第一劑試驗藥物前 28 天內取得可接受的實驗室評估結果: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1 × 109/L,且過去 4 週未接受生長因子或輸血
•血小板計數≥ 100 × 109/L,且過去 4 週未接受生長因子或輸血
•周邊血液芽細胞計數< 5%
•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和/或丙胺酸轉胺酶 (ALT) 上升且≤ 2.5 倍當地參考範圍的正常值上限 (ULN),未併發其他狀況(如果上升可歸因於肝臟受侵犯,例如存在肝臟腫大,則為≤ 5 倍)
•血清直接型膽紅素上升且< 2.0 倍當地參考範圍的 ULN,未併發其他狀況
•肌酸酐清除率 (CrCl) 計算或測量值≥ 45 mL/min
9.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 (ECOG) 體能狀態≤ 2。
10.根據試驗主持人評估,預期餘命> 24 週
11.已從大手術、介入和過去 MF 專屬療法的殘餘第 1 級毒性中完全康復(允許第 1 級周邊神經病變和掉髮)。
12.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及其伴侶,必須同意在試驗治療期間,以及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94 天內(針對男性患者,和女性患者的男性伴侶)和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 184 天內(針對女性患者,和男性患者的女性伴侶),使用至少一種高效的避孕方法。具有生育能力的患者,是指尚未透過手術絕育、也沒有超過 1 年無月經的患者。註:患者可以考慮在治療前,請試驗主持人提供有關捐贈和冷凍保存生殖細胞的資訊。應告知男性患者睾丸毒性的風險,並提供男性患者有關精子保存的適當建議。
知情同意
13.能夠提供已簽署的受試者同意書,包括遵守受試者同意書 (ICF) 和試驗計畫書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8 人

  • 全球人數

    4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