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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0081157
試驗已結束

2007-10-01 - 2012-05-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ICD-10G40.011

有關侷限(局部)(部份)特發性癲癇及癲癇症候群伴有侷限性發作,難治之癲癇,伴有癲癇重積狀態

ICD-10G40.019

有關侷限(局部)(部份)特發性癲癇及癲癇症候群伴有侷限性發作,難治之癲癇,未伴有癲癇重積狀態

ICD-10G40.111

有關侷限(局部)(部份)症狀性癲癇及癲癇症候群伴有單純型部份發作,難治之癲癇,伴有癲癇重積狀態

ICD-10G40.119

有關侷限(局部)(部份)症狀性癲癇及癲癇症候群伴有單純型部份發作,難治之癲癇,未伴有癲癇重積狀態

ICD-9345.51

部份癲癇,未提及意識障礙,併難治之癲癇

一項隨機、雙盲、平行組別、多中心試驗,比較以彈性劑量的PREGABALIN 與 LEVETIRACETAM 作為附加治療時,癲癇局部發作患者的發病頻率減少效果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輝瑞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戴志達醫師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葉守正醫師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PARTIAL EPILEPSY

試驗目的

比較 pregabalin 與 levetiracetam 用於癲癇局部發作患者的療效、安全性、耐受性。

藥品名稱

膠囊劑

主成份

Pregabalin

劑型

130

劑量

75mg/ 150mg/ 225mg/ 300mg

評估指標

主要療效指標是反應率;即相較於基準點(在 6 週篩選階段收集的資料),在維持階段中 28 天癲癇發作率降低大於 50% 的受試者比例。

次要療效指標,基準點到研究結束的癲癇發作頻率變化,其計算方式為:在維持階段治療期間,相較於基準點,28 天癲癇發作頻率的百分比變化。
次發性的全身性陣攣強直(secondarily generalized tonic-clonic, SGTC)發作頻率變化
無癲癇發作率
簡短精神症狀評量表Brief Psychiatric Rating Scale (BPRS)
醫院憂鬱焦慮量表Hospital Anxiety and Depression Scale (HADS)
基準期及研究結束的摩式睡眠量表MOS-Sleep Scale
安全性及耐受性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受試者(男性或女性)必須年滿 18 歲以上,診斷罹患癲癇局部發作,其癲癇定義來自國際抗癲聯盟 (International League Against Epilepsy;ILAE) 的癲癇發作分類。

癲癇局部發作可以為單純性或複雜性,有或沒有次發性強直-陣攣泛發性發作

受試者必須診斷為癲癇患者兩年以上,並且在先前必須對至少兩種以上、但不超過五種的抗癲癇藥物 (AED) 治療無反應;進入研究時,必須使用一或兩種穩定劑量的標準 AED。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懷孕或哺乳婦女,或未採用任何有效避孕法之育齡婦女。

受試者有其他足以影響研究結果的神經疾病,或在進入試驗前12個月內有Lennox-Gastaut症候群、失神性癲癇發作、癲癇重積症,或因為其他潛在疾病或代謝症候群而導致癲癇。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7 人

  • 全球人數

    81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