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T-ANK-2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6730009
試驗執行中
2024-07-01 - 2029-12-31
Phase I/II
召募中1
ICD-10C25.0
胰臟頭部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57.0
胰臟頭部惡性腫瘤
一項第一期劑量探索接續第二期試驗,評估同種異體 NK細胞療法 (體外擴增活化的 NK 細胞,同種異體 Magicell-NK) 作為胰管腺癌 (PDA) 或膽管癌患者之術後輔助療法合併化療安全性及療效
-
試驗申請者
新加坡商希米科亞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第一期劑量探索試驗部分● 評估安全性參數 (治療中不良事件 [TEAE]、實驗室檢驗數值、體重、生命徵象、劑量中斷/停止治療)● 決定未來試驗的 DLT、MTD/MFD 及建議最終劑量第二期試驗部分● 無疾病存活期 (DFS)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Dose-finding Phase I Part
●To assess the clinical safety/tolerability profile of escalating doses of Allogeneic Magicell-NK in PDA or cholangiocarcinoma patients post resection
●To assess the dose limiting toxicity (DLT) of Allogeneic Magicell-NK
●To determine the MTD/MFD of Allogeneic Magicell-NK
Main Phase II part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of Allogeneic Magicell-NK
藥品名稱
溶液劑
主成份
Allogeneic NK cell
劑型
18A
劑量
100ML
評估指標
第一期劑量探索試驗部分
● 評估安全性參數 (治療中不良事件 [TEAE]、實驗室檢驗數值、體重、生命徵象、劑量中斷/停止治療)
● 決定未來試驗的 DLT、MTD/MFD 及建議最終劑量
第二期試驗部分
● 無疾病存活期 (DFS)
● 評估安全性參數 (治療中不良事件 [TEAE]、實驗室檢驗數值、體重、生命徵象、劑量中斷/停止治療)
● 決定未來試驗的 DLT、MTD/MFD 及建議最終劑量
第二期試驗部分
● 無疾病存活期 (DFS)
主要納入條件
受試者
1.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名及標記日期
2.性別不拘,簽署同意書時需年滿十八歲(含)以上
3.受試者原發腫瘤及殘餘原發腫瘤已經由肉眼切除手術切除,並根據國際抗癌聯盟(Union for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簡稱UICC)組織病理學分期系統,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切除前或切除時,該腫瘤為II期或III期
‐局部殘餘腫瘤分類為切除邊緣乾淨 (R0) 或顯微鏡下切除邊緣陽性 (R1)
‐手術中腹腔灌洗後細胞學檢查呈陰性
4.經病理學確診為胰管腺癌或膽管癌
5.在篩選訪視前的12週內曾接受根治性切除手術,並即將接受輔助性SLOG化學療法
註:癌症患者無論有無接受前置式(手術前的)輔助性化學治療,進行手術後都可參與試驗
6.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簡稱ECOG)體能狀態為0–1分
7.受試者在第1次訪視的檢測顯示具有足夠的血液學功能:
‐總白血球計數 ≥ 3,000細胞/立方公釐 (mm3)
‐絕對嗜中性球計數 ≥ 1,500細胞/立方公釐 (mm3)
‐血小板 ≥ 100,000計數/立方公釐 (mm3)
‐血紅素 ≥ 9 公克/分升 (g/dL)
‐凝血酶原時間之國際標準化比值於正常範圍內
註:在篩選期內可重複檢驗,以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8.受試者在第1次訪視的檢測顯示具有足夠的肝腎功能:
‐血清肌酸酐 ≤ 1.5倍正常值上限
‐血中尿素氨 ≤ 1.5倍正常值上限
‐總膽紅素 ≤ 1.5倍正常值上限
‐丙胺酸轉胺酶 (ALT) 及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 2.5倍正常值上限
‐鹼性磷酸酶 ≤ 5倍正常值上限
‐白蛋白 ≥ 3.0公克/分升 (g/dL)
註:在篩選期內可重複檢驗,以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9.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及梅毒螺旋體檢驗(快速血漿反應素試驗/性病研究實驗室試驗以及梅毒螺旋體血液凝集試驗)為陰性
10.曾感染過巨細胞病毒,即巨細胞病毒免疫球蛋白G檢測呈陽性
11.若有懷孕的可能,則必須同意使用至少兩種避孕措施,其中一種必須為保險套或其他適當的屏障法,持續的時間為
-自簽署知情同意至最後一劑試驗產品輸注完畢後28天內
-從oxaliplatin治療第一次給藥至最後一次給藥後至少15個月(女性)或12個月(男性)
-從gemcitabine治療第一次給藥至最後一次給藥後至少6個月(女性)或3個月(男性)
12.同意遵照試驗計畫書所訂定之治療
註:若有活動型B型肝炎,接受抗病毒治療是允許的
捐贈者
1.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名及標記日期
2.性別不拘,簽署同意書時需年滿十八歲(含)以上
3.在第一次訪視時的功能檢驗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具有足夠的血液學功能:
‐血紅素 ≥ 10 公克/分升 (g/dL)
‐血球容積比 ≥ 33%
‐總白血球計數 ≥ 4,000細胞/立方公釐 (mm3)
‐血小板 ≥ 100,000計數/立方公釐 (mm3)
‐淋巴球佔總體白血球比例 ≥ 25%
具有足夠的肝功能:
‐總膽紅素 < 2倍正常值上限
‐丙胺酸轉胺酶 (ALT) 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 2.5倍正常值上限
1.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名及標記日期
2.性別不拘,簽署同意書時需年滿十八歲(含)以上
3.受試者原發腫瘤及殘餘原發腫瘤已經由肉眼切除手術切除,並根據國際抗癌聯盟(Union for International Cancer Control,簡稱UICC)組織病理學分期系統,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切除前或切除時,該腫瘤為II期或III期
‐局部殘餘腫瘤分類為切除邊緣乾淨 (R0) 或顯微鏡下切除邊緣陽性 (R1)
‐手術中腹腔灌洗後細胞學檢查呈陰性
4.經病理學確診為胰管腺癌或膽管癌
5.在篩選訪視前的12週內曾接受根治性切除手術,並即將接受輔助性SLOG化學療法
註:癌症患者無論有無接受前置式(手術前的)輔助性化學治療,進行手術後都可參與試驗
6.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簡稱ECOG)體能狀態為0–1分
7.受試者在第1次訪視的檢測顯示具有足夠的血液學功能:
‐總白血球計數 ≥ 3,000細胞/立方公釐 (mm3)
‐絕對嗜中性球計數 ≥ 1,500細胞/立方公釐 (mm3)
‐血小板 ≥ 100,000計數/立方公釐 (mm3)
‐血紅素 ≥ 9 公克/分升 (g/dL)
‐凝血酶原時間之國際標準化比值於正常範圍內
註:在篩選期內可重複檢驗,以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8.受試者在第1次訪視的檢測顯示具有足夠的肝腎功能:
‐血清肌酸酐 ≤ 1.5倍正常值上限
‐血中尿素氨 ≤ 1.5倍正常值上限
‐總膽紅素 ≤ 1.5倍正常值上限
‐丙胺酸轉胺酶 (ALT) 及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 2.5倍正常值上限
‐鹼性磷酸酶 ≤ 5倍正常值上限
‐白蛋白 ≥ 3.0公克/分升 (g/dL)
註:在篩選期內可重複檢驗,以確認是否符合資格
9.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及梅毒螺旋體檢驗(快速血漿反應素試驗/性病研究實驗室試驗以及梅毒螺旋體血液凝集試驗)為陰性
10.曾感染過巨細胞病毒,即巨細胞病毒免疫球蛋白G檢測呈陽性
11.若有懷孕的可能,則必須同意使用至少兩種避孕措施,其中一種必須為保險套或其他適當的屏障法,持續的時間為
-自簽署知情同意至最後一劑試驗產品輸注完畢後28天內
-從oxaliplatin治療第一次給藥至最後一次給藥後至少15個月(女性)或12個月(男性)
-從gemcitabine治療第一次給藥至最後一次給藥後至少6個月(女性)或3個月(男性)
12.同意遵照試驗計畫書所訂定之治療
註:若有活動型B型肝炎,接受抗病毒治療是允許的
捐贈者
1.在知情同意書上簽名及標記日期
2.性別不拘,簽署同意書時需年滿十八歲(含)以上
3.在第一次訪視時的功能檢驗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具有足夠的血液學功能:
‐血紅素 ≥ 10 公克/分升 (g/dL)
‐血球容積比 ≥ 33%
‐總白血球計數 ≥ 4,000細胞/立方公釐 (mm3)
‐血小板 ≥ 100,000計數/立方公釐 (mm3)
‐淋巴球佔總體白血球比例 ≥ 25%
具有足夠的肝功能:
‐總膽紅素 < 2倍正常值上限
‐丙胺酸轉胺酶 (ALT) 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 2.5倍正常值上限
主要排除條件
受試者
1.於篩選訪視28天前以內曾接受任何其他試驗藥物、抗癌藥物或免疫細胞療法
2.有任何先前的惡性腫瘤病史,除非是:
(a)僅經過冷凍手術或手術切除治療的非侵襲、非黑色素瘤(包含鱗狀細胞癌、基底細胞癌及皮膚原位癌症)
(b)先前被診斷的其他惡性腫瘤已痊癒超過五年
3.免疫機能不全,或是在試驗第一日的14天前以內曾因自體免疫疾病而接受免疫抑制療法,或是接受高於腎上腺皮質酮 (Prednisolone) 每天30公克相等劑量的全身性類固醇治療超過7天
4.癌症已知有轉移
5.於篩選訪視兩年前以內患有持續的急性疾病或嚴重的醫療狀況,如心血管疾病(例如紐約心臟協會分級 III 或 IV)、肝臟疾病(例如Child-Pugh分級 C)、精神狀況(例如酗酒、藥物濫用)、醫療史、身體檢查或實驗室檢驗結果異常,或在試驗主持人看來可能干擾試驗結果或對受試者的安全產生不良影響
6.具有高凝血狀態,可能導致臨床上明顯的血栓形成
7.已知對胺基糖苷類抗生素(aminoglycoside,如鏈黴素 (Streptomycin)、健大黴素 (gentamicin))或桿菌肽 (bacitracin) 過敏
8.已知對同種異體 Magicell-NK的任何成份過敏,包括人類血清白蛋白
9.已知對 S-1、leucovorin、oxaliplatin 或 gemcitabine 的任何成份過敏
10.有任何S-1、leucovorin、oxaliplatin 或 gemcitabine 的禁忌症,包括:
-嚴重骨髓抑制或是可能惡化的骨髓抑制
11.有巨細胞病毒感染的症狀
12.過去曾被診斷或疑似患有心律不整或QT波間期延長
13.篩選期時,心電圖檢查顯示校正QT波間期 ≥ 450毫秒的男性受試者或校正QT波間期 ≥ 470毫秒的女性受試者
14.篩選訪視前28天內曾接受任何與QT波延長相關的藥物
15.篩選訪視前28天內接受過抗病毒藥物brivudine或其類似物(例如:sorivudine)或任何活疫苗
16.正在哺乳的女性,或是於篩選訪視的血清或尿液懷孕檢驗為陽性
捐贈者
1.以下任一檢驗呈現陽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原/抗體組合檢驗和核酸檢驗)、梅毒螺旋體檢驗(快速血漿反應素試驗/性病研究實驗室試驗以及梅毒螺旋體血液凝集試驗)、結核分枝桿菌、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人類嗜T淋巴細胞病毒第一型與第二型抗體)及巨細胞病毒免疫球蛋白M檢驗
2.以下任一檢驗呈現陽性: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核心全抗體(含免疫球蛋白G和M)、B型肝炎核酸檢驗、C型肝炎病毒抗體及核酸檢驗
3.曾罹患或有罹患庫賈氏病或其他人類傳染性海綿樣腦症的風險,其定義如下:
曾接受人類腦下垂體生長激素
曾接受非合成硬腦膜移植
有一位以上血親被診斷患有庫賈氏病,除非:
‐該庫賈氏病的診斷之後被認定為誤診
‐該庫賈氏病屬於醫源性
‐臨床實驗室基因定序結果顯示並無與家族性庫賈氏病的相關變異
曾經被診斷患有失智症或中樞神經系統之退化性或髓鞘脫失疾病、或其他病因未明的神經系統疾病,除非:
‐診斷患有譫妄症,其經過主治醫師的評估是由於毒性或代謝性疾病或近期頭部創傷所引發
‐失智症經過肉眼與顯微鏡檢查,確認是由於腦血管意外或腦部腫瘤所引發,同時腦部顯微鏡檢查證實沒有人類傳染性海綿樣腦症
自1980年初至1996年底,曾居住於英國累計三個月以上;或自1980年迄今,曾累計居住於歐洲五年以上;或自1980年迄今,曾於英國或法國接受任何血液輸注或血液製劑
自1977年之後,本人或其性伴侶出生於或曾居住於下列非洲特定國家:喀麥隆、中非共和國、查德、剛果、赤道幾內亞、加彭、尼日或奈及利亞
4.曾確診或疑似感染西尼羅河病毒(根據症狀或實驗室檢測結果)
5.過去一年曾居住於或造訪登革熱疫區的捐贈者,登革病毒非結構蛋白1抗原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6.疑似感染瘧疾、茲卡病毒、西尼羅河病毒或其他適用的傳染性疾病症狀或曾因旅遊史而有感染上述疾病之風險
7.過去曾接受過器官移植手術
1.於篩選訪視28天前以內曾接受任何其他試驗藥物、抗癌藥物或免疫細胞療法
2.有任何先前的惡性腫瘤病史,除非是:
(a)僅經過冷凍手術或手術切除治療的非侵襲、非黑色素瘤(包含鱗狀細胞癌、基底細胞癌及皮膚原位癌症)
(b)先前被診斷的其他惡性腫瘤已痊癒超過五年
3.免疫機能不全,或是在試驗第一日的14天前以內曾因自體免疫疾病而接受免疫抑制療法,或是接受高於腎上腺皮質酮 (Prednisolone) 每天30公克相等劑量的全身性類固醇治療超過7天
4.癌症已知有轉移
5.於篩選訪視兩年前以內患有持續的急性疾病或嚴重的醫療狀況,如心血管疾病(例如紐約心臟協會分級 III 或 IV)、肝臟疾病(例如Child-Pugh分級 C)、精神狀況(例如酗酒、藥物濫用)、醫療史、身體檢查或實驗室檢驗結果異常,或在試驗主持人看來可能干擾試驗結果或對受試者的安全產生不良影響
6.具有高凝血狀態,可能導致臨床上明顯的血栓形成
7.已知對胺基糖苷類抗生素(aminoglycoside,如鏈黴素 (Streptomycin)、健大黴素 (gentamicin))或桿菌肽 (bacitracin) 過敏
8.已知對同種異體 Magicell-NK的任何成份過敏,包括人類血清白蛋白
9.已知對 S-1、leucovorin、oxaliplatin 或 gemcitabine 的任何成份過敏
10.有任何S-1、leucovorin、oxaliplatin 或 gemcitabine 的禁忌症,包括:
-嚴重骨髓抑制或是可能惡化的骨髓抑制
11.有巨細胞病毒感染的症狀
12.過去曾被診斷或疑似患有心律不整或QT波間期延長
13.篩選期時,心電圖檢查顯示校正QT波間期 ≥ 450毫秒的男性受試者或校正QT波間期 ≥ 470毫秒的女性受試者
14.篩選訪視前28天內曾接受任何與QT波延長相關的藥物
15.篩選訪視前28天內接受過抗病毒藥物brivudine或其類似物(例如:sorivudine)或任何活疫苗
16.正在哺乳的女性,或是於篩選訪視的血清或尿液懷孕檢驗為陽性
捐贈者
1.以下任一檢驗呈現陽性: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抗原/抗體組合檢驗和核酸檢驗)、梅毒螺旋體檢驗(快速血漿反應素試驗/性病研究實驗室試驗以及梅毒螺旋體血液凝集試驗)、結核分枝桿菌、人類嗜T淋巴球病毒(人類嗜T淋巴細胞病毒第一型與第二型抗體)及巨細胞病毒免疫球蛋白M檢驗
2.以下任一檢驗呈現陽性:B型肝炎表面抗原、B型肝炎核心全抗體(含免疫球蛋白G和M)、B型肝炎核酸檢驗、C型肝炎病毒抗體及核酸檢驗
3.曾罹患或有罹患庫賈氏病或其他人類傳染性海綿樣腦症的風險,其定義如下:
曾接受人類腦下垂體生長激素
曾接受非合成硬腦膜移植
有一位以上血親被診斷患有庫賈氏病,除非:
‐該庫賈氏病的診斷之後被認定為誤診
‐該庫賈氏病屬於醫源性
‐臨床實驗室基因定序結果顯示並無與家族性庫賈氏病的相關變異
曾經被診斷患有失智症或中樞神經系統之退化性或髓鞘脫失疾病、或其他病因未明的神經系統疾病,除非:
‐診斷患有譫妄症,其經過主治醫師的評估是由於毒性或代謝性疾病或近期頭部創傷所引發
‐失智症經過肉眼與顯微鏡檢查,確認是由於腦血管意外或腦部腫瘤所引發,同時腦部顯微鏡檢查證實沒有人類傳染性海綿樣腦症
自1980年初至1996年底,曾居住於英國累計三個月以上;或自1980年迄今,曾累計居住於歐洲五年以上;或自1980年迄今,曾於英國或法國接受任何血液輸注或血液製劑
自1977年之後,本人或其性伴侶出生於或曾居住於下列非洲特定國家:喀麥隆、中非共和國、查德、剛果、赤道幾內亞、加彭、尼日或奈及利亞
4.曾確診或疑似感染西尼羅河病毒(根據症狀或實驗室檢測結果)
5.過去一年曾居住於或造訪登革熱疫區的捐贈者,登革病毒非結構蛋白1抗原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6.疑似感染瘧疾、茲卡病毒、西尼羅河病毒或其他適用的傳染性疾病症狀或曾因旅遊史而有感染上述疾病之風險
7.過去曾接受過器官移植手術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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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4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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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2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