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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KS501P101
試驗執行中

2025-03-01 - 2026-12-31

Phase I

召募中3

ICD-10H35.81

視網膜水腫

ICD-9362.83

視網膜水腫

一項開放、多中心、平台研究,評估多種玻璃體內注射治療在視網膜疾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生物活性和藥代動力學—APEX

  • 試驗申請者

    康煜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康煜生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黃奕修 眼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謙傑 眼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姜威宇 眼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用於治療炎症繼發性黃斑水腫(MESI),並探討作為其他視網膜血管疾病(如糖尿病黃斑水腫,DME)的治療選項。

試驗目的

本試驗第3部分的目的是評估KSI-101在炎症繼發性黃斑水腫(MESI)患者中的眼部和全身安全性、耐受性和生物活性。

藥品名稱

注射劑

主成份

Tabirafusp alfa

劑型

270

劑量

33 mg/0.33 mL

評估指標

● 自基線到第 24 週,研究眼的眼部和全身不良事件(AE)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

主要納入條件

眼部納入條件:
1.受試者患有炎症繼發性黃斑水腫(MESI),無論是過往的還是併發的,在研究眼的譜域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SD-OCT)上的中央視網膜厚度(CST) ≥ 320 微米,並且透過眼底螢光血管攝影證實有滲漏。
2.被診斷為急性或慢性的活動性或非活動性非感染性眼內炎症。
3.研究眼以早期治療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研究(ETDRS)字母評分的最佳矯正視力(BCVA)介於 ≥25 和 ≤75(20/32和~20/320的Snellen等效值之間)。
一般納入條件:
4.能夠簽署受試者同意書(ICF),包括遵守受試者同意書(ICF)和本試驗計畫中列出的程序和限制。
5.年齡≥18歲的男性或女性。
6.對於育齡婦女(WOCBP):同意在治療期間和治療後至少90天內保持禁慾(避免異性性交)或使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法。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篩選期間和第一天的尿液妊娠測試結果必須呈陰性才符合資格。如果尿液妊娠試驗呈陽性,則必須透過血清妊娠試驗來確認。
a.如果女性已有初潮,尚未達到停經後狀態(閉經≥12個月且除停經外沒有明確原因),且未接受絕育手術(切除卵巢和/或子宮),則被認為具有生育潛力。生育潛力的定義可根據當地試驗醫院或要求進行調整。
b.每年失敗率< 1%的避孕方法的例子,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絕育、已確定正確使用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藥、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和含銅子宮內避孕器。
c.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每年失敗率高於1%),如:含有殺精劑的子宮帽、隔膜或海綿,或含有或不含殺精劑的男用或女用避孕套。
d.禁慾的可靠性應根據臨床試驗的持續時間以及受試者偏好和慣常的生活方式進行評估。定期禁慾(例如:日曆法、排卵法、症狀測溫法或排卵後法)和停藥為不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7.對於男性:同意保持禁慾或採取避孕措施,並同意不捐贈精子,定義如下:
a.對於有生育潛力的女性伴侶,在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研究藥物後至少30天加90天(精子生成週期)期間,男性必須保持禁慾或使用保險套並加上其他避孕方法以確保每年的失敗率<1%。男性必須避免在同一時期捐精。
8.有能力並願意進行所有預定的訪問和評估。

主要排除條件

眼部排除條件:
1.試驗主持人確定為繼發於糖尿病、視網膜靜脈阻塞(RVO)或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wAMD)的黃斑水腫。
2.研究眼的譜域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SD-OCT)中的視網膜中央凹、玻璃體視網膜介面有結構變化或破壞的黃斑結構(包括但不限於視網膜下纖維化、黃斑萎縮、玻璃體黃斑部牽引、全層黃斑裂孔/板缺損,或退化性黃斑病變)。
3.譜域光學同調斷層掃描儀(SD-OCT)有觀測視網膜上增生膜(ERM)的存在,足以限制BCVA改善15個或更多字母的潛力,由影像判讀中心評估視網膜上增生膜(ERM)並由試驗主持人做出最終決定。
4.篩選期間或試驗第一天,任何一隻眼睛有活動性或疑似眼部感染,包括傳染性葡萄膜炎。
5.壞死性或非壞死性鞏膜炎。
6.目前或過去有眼內/眼周惡性腫瘤病史,包括任一眼的眼內淋巴瘤或脈絡膜黑色素瘤。
7.試驗第一天後4個月內任何眼內手術史,包括研究眼的白內障手術史。
8.在以下時間段期間在研究眼中施用的任何先前或同時的眼周或眼內皮質類固醇:
a.試驗第1天的前1個月內使用Dexamethasone/betamethasone或等效的結膜下類固醇
b.試驗第1天的前2個月內進行Methylprednisolone眼周注射(Depo-Medrone)
c.試驗第1天的前2個月內玻璃體內注射Triamcinolone(Trithesis 或 Kenalog)或眼周注射或Triamcinolone脈絡膜上注射(Xipere)。
d.試驗第1天的前3個月內植入Dexamethasone (Ozurdex)。
e.試驗第1天的前3年內植入Fluocinolone acetonide(YUTIQ、ILUVIEN 或 Retisert)。
9.試驗第1天的前8週內,研究眼使用玻璃體內抗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藥物。
10.任何一隻眼睛之前使用過 brolucizumab (Beovu)。
11.任何一隻眼睛先前使用過玻璃體內vamikibart。
12.試驗第1天的前1個月內使用玻璃體內methotrexate。
13.無晶體水晶體狀態或前房型人工水晶體或水晶體後囊缺失,水晶體植入後雷射囊切開術除外。
14.在試驗第1天的後2個月內或試驗期間所規劃的雷射囊切開術。
15.試驗第1天前研究眼的玻璃體切除術、青光眼小樑切除術或管分流的手術史。
16.研究眼有未受控制的青光眼(定義為儘管使用抗青光眼藥物治療,眼內壓≥25 mm Hg)。
17.無功能對側眼(非研究眼),最佳矯正視力(BCVA) < 20個字母。
一般排除條件:
18.試驗第1天的前4週內以大於10 mg/天的劑量全身口服prednisone或相當於其他全身性皮質類固醇。如果試驗期間預計不會增加劑量,則可以將每日服用 10 毫克或更少劑量的患者納入研究。試驗期間允許減少劑量和終止劑量。
19.目前正在使用全身性免疫抑制療法,除非劑量在試驗第1天之前至少4週保持穩定,並且預計在試驗期間不會增加劑量。
20.禁止以下藥物使用劑量超過:methotrexate,每週25 mg;mycophenolate mofetil,每天3 g;cyclosporine,每天5 mg/kg;azathioprine,每天175 mg;tacrolimus每天8 mg。
21.試驗第1天的前1年內不允許全身使用cyclophosphamide或chlorambucil。
22.先前曾使用全身性抗白血球介素-6 (IL-6)治療,但沒有眼部改善的記錄。有眼部改善記錄的患者不應在試驗第1天的前8週內或試驗期間規劃使用全身性抗IL-6治療。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5 人

  • 全球人數

    3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