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201512142MINA
尚未開始召募
2016-02-01 - 2020-12-31
其他
終止收納1
雌激素受體正子造影與腫瘤ESR1基因突變應用於原發及轉移乳癌治療之預後及賀爾蒙治療評估
-
試驗申請者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大醫院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乳癌患者
試驗目的
以16α-[18F]fluoro-17β-estradiol雌激素受體正子造影用來
(1) 評估乳癌原發腫瘤的賀爾蒙受體表現高低,
(2) 預測乳癌患者的疾病預後,
(3) 預測乳癌患者對賀爾蒙治療的反應,
(4) 評估乳癌腫瘤ESR1基因突變的相關性,
(5) 偵測乳癌患者接受賀爾蒙治療下腫瘤賀爾蒙受體表現的變化。
藥品名稱
主成份
16α-18F-fluoro-17β-estradiol
劑型
劑量
5
評估指標
1. 主要評估指標:
以16α-[18F]fluoro-17β-estradiol用作雌激素受體正子造影來
(1) 評估乳癌原發腫瘤的賀爾蒙受體表現高低
(2) 預測乳癌患者的疾病預後
(3) 預測乳癌患者對賀爾蒙治療的反應
(4) 評估乳癌腫瘤ESR1基因突變的相關性
(5) 偵測乳癌患者接受賀爾蒙治療下腫瘤賀爾蒙受體表現的變化。
2. 次要評估指標:
(1) 病理結果或後續追蹤。
(2) 復發間隔。
(3) 存活時間。
以16α-[18F]fluoro-17β-estradiol用作雌激素受體正子造影來
(1) 評估乳癌原發腫瘤的賀爾蒙受體表現高低
(2) 預測乳癌患者的疾病預後
(3) 預測乳癌患者對賀爾蒙治療的反應
(4) 評估乳癌腫瘤ESR1基因突變的相關性
(5) 偵測乳癌患者接受賀爾蒙治療下腫瘤賀爾蒙受體表現的變化。
2. 次要評估指標:
(1) 病理結果或後續追蹤。
(2) 復發間隔。
(3) 存活時間。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 年齡:20歲以上女性。
2. 原發乳房腫瘤病灶經病理組織學證實為乳癌。若為轉移性乳癌,需有影像學檢查及臨床判斷有乳癌轉移病灶。
3. 腫瘤需曾經過病理組織評估賀爾蒙受體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Her2)表現程度。
4. 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主要排除條件:
1. 同時有其他癌症正接受治療。
2. 經臨床判斷不適宜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3. 原發乳房腫瘤開刀前曾接受過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或賀爾蒙治療者。
4. 賀爾蒙治療同時合併接受傳統靜脈注射全身化學治療或同時接受口服化學治療藥物者。
5. 已懷孕婦女。
1. 年齡:20歲以上女性。
2. 原發乳房腫瘤病灶經病理組織學證實為乳癌。若為轉移性乳癌,需有影像學檢查及臨床判斷有乳癌轉移病灶。
3. 腫瘤需曾經過病理組織評估賀爾蒙受體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Her2)表現程度。
4. 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主要排除條件:
1. 同時有其他癌症正接受治療。
2. 經臨床判斷不適宜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3. 原發乳房腫瘤開刀前曾接受過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或賀爾蒙治療者。
4. 賀爾蒙治療同時合併接受傳統靜脈注射全身化學治療或同時接受口服化學治療藥物者。
5. 已懷孕婦女。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納入條件:
1. 年齡:20歲以上女性。
2. 原發乳房腫瘤病灶經病理組織學證實為乳癌。若為轉移性乳癌,需有影像學檢查及臨床判斷有乳癌轉移病灶。
3. 腫瘤需曾經過病理組織評估賀爾蒙受體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Her2)表現程度。
4. 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主要排除條件:
1. 同時有其他癌症正接受治療。
2. 經臨床判斷不適宜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3. 原發乳房腫瘤開刀前曾接受過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或賀爾蒙治療者。
4. 賀爾蒙治療同時合併接受傳統靜脈注射全身化學治療或同時接受口服化學治療藥物者。
5. 已懷孕婦女。
1. 年齡:20歲以上女性。
2. 原發乳房腫瘤病灶經病理組織學證實為乳癌。若為轉移性乳癌,需有影像學檢查及臨床判斷有乳癌轉移病灶。
3. 腫瘤需曾經過病理組織評估賀爾蒙受體及第二型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Her2)表現程度。
4. 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主要排除條件:
1. 同時有其他癌症正接受治療。
2. 經臨床判斷不適宜接受賀爾蒙治療者。
3. 原發乳房腫瘤開刀前曾接受過化學治療、放射治療或賀爾蒙治療者。
4. 賀爾蒙治療同時合併接受傳統靜脈注射全身化學治療或同時接受口服化學治療藥物者。
5. 已懷孕婦女。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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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6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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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