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EPOC1905
試驗已結束
2020-06-16 - 2023-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1
[中文] 一項隨機分配、雙盲、第III 期試驗,針對大腸直腸癌根治性切除術後血液循環腫瘤DNA 陽性病患比較FTD/TPI 療法相較於安慰劑之治療。 [英文] A Randomized, Double-Blind, Phase III Study Comparing FTD/TPI Therapy Versus Placebo in Patients Who Are Positive for Blood Circulating Tumor or DNA After Curative Resection of Colorectal Cancer.
-
試驗申請者
香港商佳質亞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香港商佳質亞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Curative Resection of colorectal cancer
試驗目的
本試驗將於接受大腸直腸癌根治性切除手術後,使用Signatera™ (Natera, Inc.的一種系統,用於檢測血液循環腫瘤DNA (ctDNA),以檢測殘留腫瘤)進行監測,檢測結果呈陽性且影像學無明顯復發的病患中進行。試驗目的是與標準照護的追蹤治療比較,驗證trifluridine/tipiracil hydrochloride (FTD/TPI)先發治療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膜衣錠
膜衣錠
膜衣錠
主成份
Trifluridine, Tipiracil hydrochloride
劑型
膜衣錠
膜衣錠
膜衣錠
劑量
毫克
毫克
毫克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 無疾病存活期 1*1*3 (DFS1)
*1 本試驗 DFS1事件的定義為復發、發生復發以外的繼發性大腸癌病灶 (黏膜內癌
病灶將不視為 此 事件 )和死亡。
• 無疾病存活期 1*1*3 (DFS1)
*1 本試驗 DFS1事件的定義為復發、發生復發以外的繼發性大腸癌病灶 (黏膜內癌
病灶將不視為 此 事件 )和死亡。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條件:
1. 經組織病理學診斷為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第二期或低於第二期/第三期/遠端器官轉移-第四期)
2. 接受原發性和轉移性腫瘤根治性切除術*1 的病患
*1 如果腫瘤暴露在手術剝離的邊緣或表面但被包膜包覆,則視為根治性切除。
3. 受試者根據各國之治療指引和/或醫療程序,進行手術後化學治療。第III期 (T any N1*2/2 M0) 以及第IV期(T any N and M1)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 的大腸癌病患,針對台灣受試者,需具有標準術後化療史*4
*2 N1c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也包括在該階段中(在大腸或直腸的相鄰軟組織中可見腫瘤沉積物或衛星結節,沒有漿膜下層或腹膜膜層,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3 接受目前日本和國外準則中描述的治療,或臨床試驗中所進行的試驗治療。
*4如果受試者因合理原因而沒接受標準術後化療,這些受試者仍可以被納入。
請注意,如果試驗單位招募此情況之受試者,請記錄決定沒接受術後化療的原因於病歷中。
4. 納入前 3 個月內,使用 Signatera™分析*5 最近採集的血液檢體, 檢測為 ctDNA 陽性的病患
*5 將會在另一項臨床試驗中使用 Signatera™進行血液檢體分析(請參閱第 2.10.1.2 節)。
5. 經胸部、腹部和骨盆 CT 掃描等證實無明顯復發的病患。
6. 能夠口服藥物的病患
7. 提供知情同意時已年滿 20 歲的病患
8. 病患的美東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PS)為 0 或 1分
9. 主要器官(如骨髓、心臟、肺臟、肝臟和腎臟)無嚴重疾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病患(最近以及納入當日 14 天內獲得的資料將可供納入之用。納入當日的前 2 週、納入當日的同一週內獲得的資料可能得以供納入之用。)
- 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500/mm3
- 血小板計數≥ 100,000/mm3
- 血紅素≥ 8.0 g/dL
- 血清肌酸酐≤ 1.5 mg/dL
- 總膽紅素≤ 1.5 mg/dL
- 丙胺酸轉胺酶(ALT)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 ≤ 100 U/L
10. 根據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CTCAE)第 5.0 版,無第 2 級以上腹瀉或口腔炎的病患
11. 納入試驗之前接受試驗的詳細說明後,自願提供書面同意並參與試驗的病患
排除條件
1. 曾接受過 FTD/TPI 的治療
2. 接受 2 種以上術後輔助型化療處方的患者*6 療程治療史的病患(術前化療將不計為一次療程)。
*6 將無法具體說明術後輔助化療的開始時間。
3. 具有惡性腫瘤病史的病患*7,排除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
*7 可以納入無復發存活期為 5 年或以上的病患,或認定使用局部治療已治癒的基底細胞皮膚癌或鱗狀細胞皮膚癌的病患,表淺性膀胱癌、子宮頸癌、原位癌(上皮癌)或相當於黏膜內癌的病灶,或不需要全身性治療的非轉移性前列腺癌的病患。
4. 需要介入治療的局部性或全身性活性感染的病患
5.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 antigen)陽性*8或 C 型肝炎病毒(HCV)抗體陽性的病患*9
*8 HBV DNA檢測於以下情況時必須要執行,病人為HBs抗原檢測陰性,但HBs抗體或HBc抗體檢測陽性。
*9 可以納入 HCV 抗體陽性但 HCV-RNA 陰性的病患。
6. 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抗體*11呈陽性的病患(可以納入未接受 HIV抗體檢測的病患。)
*11 有HIV抗體陽性但HIV-RNA陰性的患者,可能被納入。
7. 感染或糖尿病控制不佳的病患
8. 具有間質性肺部疾病(例如間質性肺炎和肺纖維化)且需要治療之病史,或於 CT 上廣泛發現這些疾病的病患
9. 有嚴重併發症的病患*10
*10 胃腸道出血、心臟病、青光眼等
10. 曾連續接受全身性(口服或靜脈輸注)類固醇的病患(持續 2 週或以上,劑量相當於≥ 10 mg/day 普立朗錠(prednisolone))
11. 由於臨床上有問題的精神疾病而難以納入試驗的病患
12. 孕婦或哺乳女性
13. 具有生育能力,但在參與試驗期間和避孕期間不願採用適當避孕措施的病患(請參閱「4.3 懷孕與避孕」)
. 主治醫師因其他原因而判定不符合納入試驗的病患
1. 經組織病理學診斷為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第二期或低於第二期/第三期/遠端器官轉移-第四期)
2. 接受原發性和轉移性腫瘤根治性切除術*1 的病患
*1 如果腫瘤暴露在手術剝離的邊緣或表面但被包膜包覆,則視為根治性切除。
3. 受試者根據各國之治療指引和/或醫療程序,進行手術後化學治療。第III期 (T any N1*2/2 M0) 以及第IV期(T any N and M1)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 的大腸癌病患,針對台灣受試者,需具有標準術後化療史*4
*2 N1c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也包括在該階段中(在大腸或直腸的相鄰軟組織中可見腫瘤沉積物或衛星結節,沒有漿膜下層或腹膜膜層,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3 接受目前日本和國外準則中描述的治療,或臨床試驗中所進行的試驗治療。
*4如果受試者因合理原因而沒接受標準術後化療,這些受試者仍可以被納入。
請注意,如果試驗單位招募此情況之受試者,請記錄決定沒接受術後化療的原因於病歷中。
4. 納入前 3 個月內,使用 Signatera™分析*5 最近採集的血液檢體, 檢測為 ctDNA 陽性的病患
*5 將會在另一項臨床試驗中使用 Signatera™進行血液檢體分析(請參閱第 2.10.1.2 節)。
5. 經胸部、腹部和骨盆 CT 掃描等證實無明顯復發的病患。
6. 能夠口服藥物的病患
7. 提供知情同意時已年滿 20 歲的病患
8. 病患的美東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PS)為 0 或 1分
9. 主要器官(如骨髓、心臟、肺臟、肝臟和腎臟)無嚴重疾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病患(最近以及納入當日 14 天內獲得的資料將可供納入之用。納入當日的前 2 週、納入當日的同一週內獲得的資料可能得以供納入之用。)
- 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500/mm3
- 血小板計數≥ 100,000/mm3
- 血紅素≥ 8.0 g/dL
- 血清肌酸酐≤ 1.5 mg/dL
- 總膽紅素≤ 1.5 mg/dL
- 丙胺酸轉胺酶(ALT)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 ≤ 100 U/L
10. 根據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CTCAE)第 5.0 版,無第 2 級以上腹瀉或口腔炎的病患
11. 納入試驗之前接受試驗的詳細說明後,自願提供書面同意並參與試驗的病患
排除條件
1. 曾接受過 FTD/TPI 的治療
2. 接受 2 種以上術後輔助型化療處方的患者*6 療程治療史的病患(術前化療將不計為一次療程)。
*6 將無法具體說明術後輔助化療的開始時間。
3. 具有惡性腫瘤病史的病患*7,排除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
*7 可以納入無復發存活期為 5 年或以上的病患,或認定使用局部治療已治癒的基底細胞皮膚癌或鱗狀細胞皮膚癌的病患,表淺性膀胱癌、子宮頸癌、原位癌(上皮癌)或相當於黏膜內癌的病灶,或不需要全身性治療的非轉移性前列腺癌的病患。
4. 需要介入治療的局部性或全身性活性感染的病患
5.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 antigen)陽性*8或 C 型肝炎病毒(HCV)抗體陽性的病患*9
*8 HBV DNA檢測於以下情況時必須要執行,病人為HBs抗原檢測陰性,但HBs抗體或HBc抗體檢測陽性。
*9 可以納入 HCV 抗體陽性但 HCV-RNA 陰性的病患。
6. 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抗體*11呈陽性的病患(可以納入未接受 HIV抗體檢測的病患。)
*11 有HIV抗體陽性但HIV-RNA陰性的患者,可能被納入。
7. 感染或糖尿病控制不佳的病患
8. 具有間質性肺部疾病(例如間質性肺炎和肺纖維化)且需要治療之病史,或於 CT 上廣泛發現這些疾病的病患
9. 有嚴重併發症的病患*10
*10 胃腸道出血、心臟病、青光眼等
10. 曾連續接受全身性(口服或靜脈輸注)類固醇的病患(持續 2 週或以上,劑量相當於≥ 10 mg/day 普立朗錠(prednisolone))
11. 由於臨床上有問題的精神疾病而難以納入試驗的病患
12. 孕婦或哺乳女性
13. 具有生育能力,但在參與試驗期間和避孕期間不願採用適當避孕措施的病患(請參閱「4.3 懷孕與避孕」)
. 主治醫師因其他原因而判定不符合納入試驗的病患
主要排除條件
納入條件:
1. 經組織病理學診斷為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第二期或低於第二期/第三期/遠端器官轉移-第四期)
2. 接受原發性和轉移性腫瘤根治性切除術*1 的病患
*1 如果腫瘤暴露在手術剝離的邊緣或表面但被包膜包覆,則視為根治性切除。
3. 受試者根據各國之治療指引和/或醫療程序,進行手術後化學治療。第III期 (T any N1*2/2 M0) 以及第IV期(T any N and M1)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 的大腸癌病患,針對台灣受試者,需具有標準術後化療史*4
*2 N1c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也包括在該階段中(在大腸或直腸的相鄰軟組織中可見腫瘤沉積物或衛星結節,沒有漿膜下層或腹膜膜層,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3 接受目前日本和國外準則中描述的治療,或臨床試驗中所進行的試驗治療。
*4如果受試者因合理原因而沒接受標準術後化療,這些受試者仍可以被納入。
請注意,如果試驗單位招募此情況之受試者,請記錄決定沒接受術後化療的原因於病歷中。
4. 納入前 3 個月內,使用 Signatera™分析*5 最近採集的血液檢體, 檢測為 ctDNA 陽性的病患
*5 將會在另一項臨床試驗中使用 Signatera™進行血液檢體分析(請參閱第 2.10.1.2 節)。
5. 經胸部、腹部和骨盆 CT 掃描等證實無明顯復發的病患。
6. 能夠口服藥物的病患
7. 提供知情同意時已年滿 20 歲的病患
8. 病患的美東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PS)為 0 或 1分
9. 主要器官(如骨髓、心臟、肺臟、肝臟和腎臟)無嚴重疾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病患(最近以及納入當日 14 天內獲得的資料將可供納入之用。納入當日的前 2 週、納入當日的同一週內獲得的資料可能得以供納入之用。)
- 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500/mm3
- 血小板計數≥ 100,000/mm3
- 血紅素≥ 8.0 g/dL
- 血清肌酸酐≤ 1.5 mg/dL
- 總膽紅素≤ 1.5 mg/dL
- 丙胺酸轉胺酶(ALT)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 ≤ 100 U/L
10. 根據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CTCAE)第 5.0 版,無第 2 級以上腹瀉或口腔炎的病患
11. 納入試驗之前接受試驗的詳細說明後,自願提供書面同意並參與試驗的病患
排除條件
1. 曾接受過 FTD/TPI 的治療
2. 接受 2 種以上術後輔助型化療處方的患者*6 療程治療史的病患(術前化療將不計為一次療程)。
*6 將無法具體說明術後輔助化療的開始時間。
3. 具有惡性腫瘤病史的病患*7,排除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
*7 可以納入無復發存活期為 5 年或以上的病患,或認定使用局部治療已治癒的基底細胞皮膚癌或鱗狀細胞皮膚癌的病患,表淺性膀胱癌、子宮頸癌、原位癌(上皮癌)或相當於黏膜內癌的病灶,或不需要全身性治療的非轉移性前列腺癌的病患。
4. 需要介入治療的局部性或全身性活性感染的病患
5.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 antigen)陽性*8或 C 型肝炎病毒(HCV)抗體陽性的病患*9
*8 HBV DNA檢測於以下情況時必須要執行,病人為HBs抗原檢測陰性,但HBs抗體或HBc抗體檢測陽性。
*9 可以納入 HCV 抗體陽性但 HCV-RNA 陰性的病患。
6. 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抗體*11呈陽性的病患(可以納入未接受 HIV抗體檢測的病患。)
*11 有HIV抗體陽性但HIV-RNA陰性的患者,可能被納入。
7. 感染或糖尿病控制不佳的病患
8. 具有間質性肺部疾病(例如間質性肺炎和肺纖維化)且需要治療之病史,或於 CT 上廣泛發現這些疾病的病患
9. 有嚴重併發症的病患*10
*10 胃腸道出血、心臟病、青光眼等
10. 曾連續接受全身性(口服或靜脈輸注)類固醇的病患(持續 2 週或以上,劑量相當於≥ 10 mg/day 普立朗錠(prednisolone))
11. 由於臨床上有問題的精神疾病而難以納入試驗的病患
12. 孕婦或哺乳女性
13. 具有生育能力,但在參與試驗期間和避孕期間不願採用適當避孕措施的病患(請參閱「4.3 懷孕與避孕」)
. 主治醫師因其他原因而判定不符合納入試驗的病患
1. 經組織病理學診斷為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第二期或低於第二期/第三期/遠端器官轉移-第四期)
2. 接受原發性和轉移性腫瘤根治性切除術*1 的病患
*1 如果腫瘤暴露在手術剝離的邊緣或表面但被包膜包覆,則視為根治性切除。
3. 受試者根據各國之治療指引和/或醫療程序,進行手術後化學治療。第III期 (T any N1*2/2 M0) 以及第IV期(T any N and M1)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 的大腸癌病患,針對台灣受試者,需具有標準術後化療史*4
*2 N1c (UICC TNM 分類,第 8 版)也包括在該階段中(在大腸或直腸的相鄰軟組織中可見腫瘤沉積物或衛星結節,沒有漿膜下層或腹膜膜層,無區域淋巴結轉移)。
*3 接受目前日本和國外準則中描述的治療,或臨床試驗中所進行的試驗治療。
*4如果受試者因合理原因而沒接受標準術後化療,這些受試者仍可以被納入。
請注意,如果試驗單位招募此情況之受試者,請記錄決定沒接受術後化療的原因於病歷中。
4. 納入前 3 個月內,使用 Signatera™分析*5 最近採集的血液檢體, 檢測為 ctDNA 陽性的病患
*5 將會在另一項臨床試驗中使用 Signatera™進行血液檢體分析(請參閱第 2.10.1.2 節)。
5. 經胸部、腹部和骨盆 CT 掃描等證實無明顯復發的病患。
6. 能夠口服藥物的病患
7. 提供知情同意時已年滿 20 歲的病患
8. 病患的美東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體能狀態(PS)為 0 或 1分
9. 主要器官(如骨髓、心臟、肺臟、肝臟和腎臟)無嚴重疾病且符合以下條件的病患(最近以及納入當日 14 天內獲得的資料將可供納入之用。納入當日的前 2 週、納入當日的同一週內獲得的資料可能得以供納入之用。)
- 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1,500/mm3
- 血小板計數≥ 100,000/mm3
- 血紅素≥ 8.0 g/dL
- 血清肌酸酐≤ 1.5 mg/dL
- 總膽紅素≤ 1.5 mg/dL
- 丙胺酸轉胺酶(ALT)和天門冬胺酸轉胺酶(AST) ≤ 100 U/L
10. 根據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CTCAE)第 5.0 版,無第 2 級以上腹瀉或口腔炎的病患
11. 納入試驗之前接受試驗的詳細說明後,自願提供書面同意並參與試驗的病患
排除條件
1. 曾接受過 FTD/TPI 的治療
2. 接受 2 種以上術後輔助型化療處方的患者*6 療程治療史的病患(術前化療將不計為一次療程)。
*6 將無法具體說明術後輔助化療的開始時間。
3. 具有惡性腫瘤病史的病患*7,排除大腸直腸腺癌的病患
*7 可以納入無復發存活期為 5 年或以上的病患,或認定使用局部治療已治癒的基底細胞皮膚癌或鱗狀細胞皮膚癌的病患,表淺性膀胱癌、子宮頸癌、原位癌(上皮癌)或相當於黏膜內癌的病灶,或不需要全身性治療的非轉移性前列腺癌的病患。
4. 需要介入治療的局部性或全身性活性感染的病患
5.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 antigen)陽性*8或 C 型肝炎病毒(HCV)抗體陽性的病患*9
*8 HBV DNA檢測於以下情況時必須要執行,病人為HBs抗原檢測陰性,但HBs抗體或HBc抗體檢測陽性。
*9 可以納入 HCV 抗體陽性但 HCV-RNA 陰性的病患。
6. 人類免疫不全病毒(HIV)抗體*11呈陽性的病患(可以納入未接受 HIV抗體檢測的病患。)
*11 有HIV抗體陽性但HIV-RNA陰性的患者,可能被納入。
7. 感染或糖尿病控制不佳的病患
8. 具有間質性肺部疾病(例如間質性肺炎和肺纖維化)且需要治療之病史,或於 CT 上廣泛發現這些疾病的病患
9. 有嚴重併發症的病患*10
*10 胃腸道出血、心臟病、青光眼等
10. 曾連續接受全身性(口服或靜脈輸注)類固醇的病患(持續 2 週或以上,劑量相當於≥ 10 mg/day 普立朗錠(prednisolone))
11. 由於臨床上有問題的精神疾病而難以納入試驗的病患
12. 孕婦或哺乳女性
13. 具有生育能力,但在參與試驗期間和避孕期間不願採用適當避孕措施的病患(請參閱「4.3 懷孕與避孕」)
. 主治醫師因其他原因而判定不符合納入試驗的病患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 人
-
全球人數
2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