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BMC2008-02 (EudraCT number: 2008-004873-16)
尚未開始召募
2010-01-01 - 2010-07-01
Phase I
終止收納1
Estimation of optimal cumulative dose of BP-C1 in breast cancer patients with distant metastases: A Phase I dose-response study
-
試驗申請者
美道康科技顧問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Meabco AS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Breast Cancer
試驗目的
To establish an optimal tolerable cumulative dose and an administration procedure for BP-C1 in treatment of patients suffering from breast cancer with distant metastases.
藥品名稱
主成份
Ammonium salt of benzo-poly carbonic acid
Isotonic saline
Potassium tetrachloroplatinat
Isotonic saline
Potassium tetrachloroplatinat
劑型
劑量
0.075
0.5
to 1
0.5
to 1
評估指標
1. 主要評估指標: 使用NCI Bethesda 毒性標準3.0版來衡量及分類在治療罹乳癌並發生之病患對BP-C1的最佳忍受累積劑量及治療程序
2. 次要評估指標: 使用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來衡量療效
2. 次要評估指標: 使用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來衡量療效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納入標準:
適合參加本研究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女性,年齡介於18至80歲。
2. 患有病理證實乳腺癌轉移歸類為浸潤性導管癌, 病理學分期pM1或臨床分類為M1。
3. 曾接受第三線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抗體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荷爾蒙受體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荷爾蒙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Her2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Her2抗體治療,上述治療無效才加入此臨床試驗。另外,我們對於已使用鉑類藥物治療者將不排除進入本試驗,然而由先前研究資料無法得知已經使用與BP-C1相類似之鉑類藥物治療的病患,是否較會對BP-C1有抗藥性之情形。)
4. 預期壽命超過三個月。
5. 能理解這份說明書的內容,並同意簽署同意書。
排除條件:
雖符合以上條件,但若有以下任一症狀,則不能參加本研究:
1. 肝功能異常,分類為膽紅素總指數大於2.0 mg/dL或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 (<31
U/L)上限的3倍。若轉移部位在肝,則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31 U/L)5倍。
2. 腎功能異常,血肌酐(serum creatinine)值大於1.5 mg/dL。
3. 異常凝血能力,若凝血因子濃度2或7或10 (KFNT)小於70% (Normatest),或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1.5。
4. 證實乳癌轉移至腦。
5. 同時患有其它的癌症 (非轉移),但黑色素瘤皮膚癌及早期子宮頸癌除外。
6. 血液異常,血紅素(Hgb)小於9 g/dL,血小板(platelet)數小於100×103 /μL 和白血球(leucocytes)小於3×103 /μL 。
7. 臨床心電圖(ECG)有顯著異常。
8. 體能狀況依Karnofsky活動狀態評分(KPSS)<60%。
9. 在納入實驗前6週有曾經因為骨髓功能低下而輸血。
10.懷孕或哺乳婦女。
11.計劃受孕的育齡婦女。
12.育齡婦女在試驗治療開始前1個月及最後一次注射後至少6週後, 不想使用安全的避孕保護者。
13.患有無法控制項目的細菌、病毒、真菌或寄生蟲感染。
14.在開始試驗治療前21天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或其它免疫抑制藥物。
15.在開始本次試驗治療前6週參與其它的藥物的臨床試驗。
16.無法理解本次試驗資訊
17.不想或無法提供本研究之書面的受試者同意書。
適合參加本研究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女性,年齡介於18至80歲。
2. 患有病理證實乳腺癌轉移歸類為浸潤性導管癌, 病理學分期pM1或臨床分類為M1。
3. 曾接受第三線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抗體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荷爾蒙受體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荷爾蒙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Her2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Her2抗體治療,上述治療無效才加入此臨床試驗。另外,我們對於已使用鉑類藥物治療者將不排除進入本試驗,然而由先前研究資料無法得知已經使用與BP-C1相類似之鉑類藥物治療的病患,是否較會對BP-C1有抗藥性之情形。)
4. 預期壽命超過三個月。
5. 能理解這份說明書的內容,並同意簽署同意書。
排除條件:
雖符合以上條件,但若有以下任一症狀,則不能參加本研究:
1. 肝功能異常,分類為膽紅素總指數大於2.0 mg/dL或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 (<31
U/L)上限的3倍。若轉移部位在肝,則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31 U/L)5倍。
2. 腎功能異常,血肌酐(serum creatinine)值大於1.5 mg/dL。
3. 異常凝血能力,若凝血因子濃度2或7或10 (KFNT)小於70% (Normatest),或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1.5。
4. 證實乳癌轉移至腦。
5. 同時患有其它的癌症 (非轉移),但黑色素瘤皮膚癌及早期子宮頸癌除外。
6. 血液異常,血紅素(Hgb)小於9 g/dL,血小板(platelet)數小於100×103 /μL 和白血球(leucocytes)小於3×103 /μL 。
7. 臨床心電圖(ECG)有顯著異常。
8. 體能狀況依Karnofsky活動狀態評分(KPSS)<60%。
9. 在納入實驗前6週有曾經因為骨髓功能低下而輸血。
10.懷孕或哺乳婦女。
11.計劃受孕的育齡婦女。
12.育齡婦女在試驗治療開始前1個月及最後一次注射後至少6週後, 不想使用安全的避孕保護者。
13.患有無法控制項目的細菌、病毒、真菌或寄生蟲感染。
14.在開始試驗治療前21天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或其它免疫抑制藥物。
15.在開始本次試驗治療前6週參與其它的藥物的臨床試驗。
16.無法理解本次試驗資訊
17.不想或無法提供本研究之書面的受試者同意書。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納入標準:
適合參加本研究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女性,年齡介於18至80歲。
2. 患有病理證實乳腺癌轉移歸類為浸潤性導管癌, 病理學分期pM1或臨床分類為M1。
3. 曾接受第三線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抗體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荷爾蒙受體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荷爾蒙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Her2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Her2抗體治療,上述治療無效才加入此臨床試驗。另外,我們對於已使用鉑類藥物治療者將不排除進入本試驗,然而由先前研究資料無法得知已經使用與BP-C1相類似之鉑類藥物治療的病患,是否較會對BP-C1有抗藥性之情形。)
4. 預期壽命超過三個月。
5. 能理解這份說明書的內容,並同意簽署同意書。
排除條件:
雖符合以上條件,但若有以下任一症狀,則不能參加本研究:
1. 肝功能異常,分類為膽紅素總指數大於2.0 mg/dL或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 (<31
U/L)上限的3倍。若轉移部位在肝,則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31 U/L)5倍。
2. 腎功能異常,血肌酐(serum creatinine)值大於1.5 mg/dL。
3. 異常凝血能力,若凝血因子濃度2或7或10 (KFNT)小於70% (Normatest),或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1.5。
4. 證實乳癌轉移至腦。
5. 同時患有其它的癌症 (非轉移),但黑色素瘤皮膚癌及早期子宮頸癌除外。
6. 血液異常,血紅素(Hgb)小於9 g/dL,血小板(platelet)數小於100×103 /μL 和白血球(leucocytes)小於3×103 /μL 。
7. 臨床心電圖(ECG)有顯著異常。
8. 體能狀況依Karnofsky活動狀態評分(KPSS)<60%。
9. 在納入實驗前6週有曾經因為骨髓功能低下而輸血。
10.懷孕或哺乳婦女。
11.計劃受孕的育齡婦女。
12.育齡婦女在試驗治療開始前1個月及最後一次注射後至少6週後, 不想使用安全的避孕保護者。
13.患有無法控制項目的細菌、病毒、真菌或寄生蟲感染。
14.在開始試驗治療前21天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或其它免疫抑制藥物。
15.在開始本次試驗治療前6週參與其它的藥物的臨床試驗。
16.無法理解本次試驗資訊
17.不想或無法提供本研究之書面的受試者同意書。
適合參加本研究者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女性,年齡介於18至80歲。
2. 患有病理證實乳腺癌轉移歸類為浸潤性導管癌, 病理學分期pM1或臨床分類為M1。
3. 曾接受第三線化學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抗體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荷爾蒙受體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荷爾蒙治療;若您的癌細胞檢體為Her2陽性,您應該先接受過Her2抗體治療,上述治療無效才加入此臨床試驗。另外,我們對於已使用鉑類藥物治療者將不排除進入本試驗,然而由先前研究資料無法得知已經使用與BP-C1相類似之鉑類藥物治療的病患,是否較會對BP-C1有抗藥性之情形。)
4. 預期壽命超過三個月。
5. 能理解這份說明書的內容,並同意簽署同意書。
排除條件:
雖符合以上條件,但若有以下任一症狀,則不能參加本研究:
1. 肝功能異常,分類為膽紅素總指數大於2.0 mg/dL或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 (<31
U/L)上限的3倍。若轉移部位在肝,則丙氨酸轉氨酶(ALAT)大於正常值(<31 U/L)5倍。
2. 腎功能異常,血肌酐(serum creatinine)值大於1.5 mg/dL。
3. 異常凝血能力,若凝血因子濃度2或7或10 (KFNT)小於70% (Normatest),或INR
(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1.5。
4. 證實乳癌轉移至腦。
5. 同時患有其它的癌症 (非轉移),但黑色素瘤皮膚癌及早期子宮頸癌除外。
6. 血液異常,血紅素(Hgb)小於9 g/dL,血小板(platelet)數小於100×103 /μL 和白血球(leucocytes)小於3×103 /μL 。
7. 臨床心電圖(ECG)有顯著異常。
8. 體能狀況依Karnofsky活動狀態評分(KPSS)<60%。
9. 在納入實驗前6週有曾經因為骨髓功能低下而輸血。
10.懷孕或哺乳婦女。
11.計劃受孕的育齡婦女。
12.育齡婦女在試驗治療開始前1個月及最後一次注射後至少6週後, 不想使用安全的避孕保護者。
13.患有無法控制項目的細菌、病毒、真菌或寄生蟲感染。
14.在開始試驗治療前21天接受全身皮質類固醇治療或其它免疫抑制藥物。
15.在開始本次試驗治療前6週參與其它的藥物的臨床試驗。
16.無法理解本次試驗資訊
17.不想或無法提供本研究之書面的受試者同意書。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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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3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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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3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