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GDC4950g
尚未開始召募
2010-08-26 - 2015-05-01
Phase II
終止收納2
A PHASE II, DOUBLE-BLIND, PLACEBO CONTROLLED, RANDOMIZED STUDY OF GDC-0941 OR GDC-0980 WITH FULVESTRANT VERSUS FULVESTRANT IN ADVANCED OR METASTATIC BREAST CANCER IN PATIENTS RESISTANT TO AROMATAS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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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科文斯諮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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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Genentech,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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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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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Breast Cancer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 評估所有接受治療的病患中,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對比 fulvestrant 安慰劑的療效(以 PFS 測定)
• 評估有和沒有 PIK3CA 突變和/或 PTEN 缺失的病患中,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對比 fulvestrant 安慰劑的療效(以 PFS 測定)
• 評估 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對比 fulvestrant 安慰劑的安全性
次要目標
• 評估臨床活性,方法是測定所有接受治療的病患以及有 PIK3CA 突變和/或 PTEN 缺失的病患中,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對比 fulvestrant 安慰劑的反應率、反應持續時間以及臨床受益率 (clinical benefit rate, CBR)
• 評估PIK3CA 突變和 PTEN 缺失對有復發的 ER 陽性晚期乳癌 PFS 的預後影響,或者 PD 對 AI 療法的預後影響
• 評估與 fulvestrant 一起給藥時,GDC-0941 和 GDC-0980 的藥物動力學 (PK) 參數(AUC0-最後、最高濃度 [C最高]、最低濃度 [C最低])
•評估 ER 陽性晚期乳癌病患的腫瘤樣品中 PIK3CA 突變和 PTEN缺失的發生率
探索性目標
•評估接受 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的病患與接受 fulvestrant 安慰劑並在病情惡化時選擇不交叉使用 GDC-0941 或GDC-0980 的病患相比,PI3K 途徑改變和預後的臨床變項對 OS 的影響
•估計接受 fulvestrant 和安慰劑病情出現惡化後交叉對照使用 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其中一種療法的病患中,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的臨床活性(方法是測定反應率、反應持續時間以及 CBR)
•評估 GDC-0941 和 GDC-0980 的 PK 參數和腫瘤反應之間的潛在關係
•探索給予和不給予 GDC-0941 或 GDC-0980 時 fulvestrant 的單點濃度
•探索同時給予 fulvestrant 時,代謝藥物的酶和轉運蛋白以及其他病患特異性共變數等藥物動力學差異與 GDC-0941 和/或 GDC-0980 的 PK 之間的關係
•使用以下一種或多種方法獲得的分子學資料,對腫瘤組織進行的探究性分析,探索與 fulvestrant 安慰劑相比,fulvestrant GDC-0941 和 fulvestrant GDC-0980 有效的預測因數:
外顯子重新定序
mRNA 和/或 miRNA 表現分析
DNA 複製數分析
•透過測定 CTC,評估臨床活性和腫瘤分子#??350
藥品名稱
主成份
C23H30N8O3S (GDC-0980)
C25H35N7O9S4 (GDC-0941)
C25H35N7O9S4 (GDC-0941)
劑型
劑量
10
20&100
20&100
評估指標
主要納入條件
納入標準:
患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標準,才有資格進入本試驗:
1. 簽署同意書
2. 年齡18歲以上(含18歲)
3. 行為狀態0或1,根據您進行日常活動能力決定,由ECOG分級測定
4. 局部晚期乳癌或轉移性乳癌的停經女性,其
疾病對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有抗藥性。
停經後是指:
---- 年齡在60歲及以上
--- 年齡60歲以下,且濾泡刺激素 (FSH) 和血漿
雌二醇的濃度在停經後的範圍內。 (注意: 患者沒有
證實FSH和雌二醇濃度在停經後
範圍者,需要在篩選時進行此類檢驗)
--- 雙側卵巢切除術前,手術切除雙側卵巢。 (≥ 28 天
在第1個療程的第1天的首次Fulvestrant治療前)
5. 乳癌必須是雌激素受體陽性和HER2-陰性(您的醫生將會/已經向您解釋了您所罹患乳癌之特定生物學特性)
6. 所有患者必須同意收集腫瘤檢體(從之前或最近的切片檢查中採集),用於分析某些特定生物腫瘤特性。
7. 患者必須具有可測量或不可測量之疾病,在第1療程的第1天後28天內進行放射學檢查。
8. 患者必須具有試驗計劃書中所定義的適當的血液功能(血球計數)以及器官(肝、腎等)功能。
排除標準:
患者如果符合任一以下標準,將被排除出本次試驗。
相關治療
1. 在Fulvestrant治療前,接受了PI3K抑制劑(如GDC0941 和 GDC 0980 或其他同類藥物),或mTOR抑制劑(一種用於阻斷癌症生長和擴散的藥物)治療晚期乳癌或轉移性乳癌
2. 在第1個療程第1天前2周內接受過抗癌治療或放療之前。
所有急性治療相關毒性必須已經緩解至可接受的程度或視為穩定。
3. 自從患者乳癌被診斷處於轉移階段後,接受過> 1次療程細胞毒化療(cytotoxic chemotherapy)或> 2種內分泌治療(如Tamoxifen或AI)。
臨床
4. 患者需要接受降血糖治療(抗高血糖療法)
5. 有臨床重大的心臟或肺功能障礙病史
6. 患有干擾腸內吸收之疾病(如吸收不良症候群)
7. 不能夠或不願意吞嚥藥丸或接受肌內注射
8. 臨床重大的肝臟病史,包括肝硬化、目前
酗酒、或目前確認的B型肝炎病毒或C型肝炎病毒的急性感染
C型肝炎病毒
9. 出現某些疾病,需要特定藥物來控制病情,如免疫抑制劑(抑制人體免疫(保護)反應的藥物),以及/或者皮質類固醇類(也請看下文)。
10. 由於目前確認的HIV急性感染或用於治療其他疾病的免疫抑制療法引起的免疫系統失調
11. 目前需要長期皮質類固醇治療(每天需要prednisone ≥ 10 mg或相當劑量的其他皮質類固醇)
12. 懷孕、泌乳、或哺乳
13. 當前嚴重的、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臨床重大的
心血管、肺、或代謝疾病)
14. 在第1個療程的第1天後28天內接受過重大手術治療或重大的外傷,或者在研究治療過程中必須接受重大手術者
相關疾病
15. 症狀性高血鈣含量(高鈣血症),需要持續的雙磷酸鹽類治療(通常用於治療骨質疏鬆的藥物)
16. 如果出現腦部或中樞神經系統轉移,應該已經進行了治療,未有實質性惡化和不需要特定治療(如抗驚攣藥物、皮質類固醇)。 這些不應該是癌症的唯一表現,並且在中樞神經系統沒有出血病史。
其他
17. 不能夠遵循試驗和追蹤程序
患者必須符合以下所有標準,才有資格進入本試驗:
1. 簽署同意書
2. 年齡18歲以上(含18歲)
3. 行為狀態0或1,根據您進行日常活動能力決定,由ECOG分級測定
4. 局部晚期乳癌或轉移性乳癌的停經女性,其
疾病對芳香環轉化酶抑制劑有抗藥性。
停經後是指:
---- 年齡在60歲及以上
--- 年齡60歲以下,且濾泡刺激素 (FSH) 和血漿
雌二醇的濃度在停經後的範圍內。 (注意: 患者沒有
證實FSH和雌二醇濃度在停經後
範圍者,需要在篩選時進行此類檢驗)
--- 雙側卵巢切除術前,手術切除雙側卵巢。 (≥ 28 天
在第1個療程的第1天的首次Fulvestrant治療前)
5. 乳癌必須是雌激素受體陽性和HER2-陰性(您的醫生將會/已經向您解釋了您所罹患乳癌之特定生物學特性)
6. 所有患者必須同意收集腫瘤檢體(從之前或最近的切片檢查中採集),用於分析某些特定生物腫瘤特性。
7. 患者必須具有可測量或不可測量之疾病,在第1療程的第1天後28天內進行放射學檢查。
8. 患者必須具有試驗計劃書中所定義的適當的血液功能(血球計數)以及器官(肝、腎等)功能。
排除標準:
患者如果符合任一以下標準,將被排除出本次試驗。
相關治療
1. 在Fulvestrant治療前,接受了PI3K抑制劑(如GDC0941 和 GDC 0980 或其他同類藥物),或mTOR抑制劑(一種用於阻斷癌症生長和擴散的藥物)治療晚期乳癌或轉移性乳癌
2. 在第1個療程第1天前2周內接受過抗癌治療或放療之前。
所有急性治療相關毒性必須已經緩解至可接受的程度或視為穩定。
3. 自從患者乳癌被診斷處於轉移階段後,接受過> 1次療程細胞毒化療(cytotoxic chemotherapy)或> 2種內分泌治療(如Tamoxifen或AI)。
臨床
4. 患者需要接受降血糖治療(抗高血糖療法)
5. 有臨床重大的心臟或肺功能障礙病史
6. 患有干擾腸內吸收之疾病(如吸收不良症候群)
7. 不能夠或不願意吞嚥藥丸或接受肌內注射
8. 臨床重大的肝臟病史,包括肝硬化、目前
酗酒、或目前確認的B型肝炎病毒或C型肝炎病毒的急性感染
C型肝炎病毒
9. 出現某些疾病,需要特定藥物來控制病情,如免疫抑制劑(抑制人體免疫(保護)反應的藥物),以及/或者皮質類固醇類(也請看下文)。
10. 由於目前確認的HIV急性感染或用於治療其他疾病的免疫抑制療法引起的免疫系統失調
11. 目前需要長期皮質類固醇治療(每天需要prednisone ≥ 10 mg或相當劑量的其他皮質類固醇)
12. 懷孕、泌乳、或哺乳
13. 當前嚴重的、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如,臨床重大的
心血管、肺、或代謝疾病)
14. 在第1個療程的第1天後28天內接受過重大手術治療或重大的外傷,或者在研究治療過程中必須接受重大手術者
相關疾病
15. 症狀性高血鈣含量(高鈣血症),需要持續的雙磷酸鹽類治療(通常用於治療骨質疏鬆的藥物)
16. 如果出現腦部或中樞神經系統轉移,應該已經進行了治療,未有實質性惡化和不需要特定治療(如抗驚攣藥物、皮質類固醇)。 這些不應該是癌症的唯一表現,並且在中樞神經系統沒有出血病史。
其他
17. 不能夠遵循試驗和追蹤程序
主要排除條件
N/A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5-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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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3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