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101993
試驗已結束
2006-02-01 - 2007-09-15
Phase IV
終止收納2
ICD-10L02.02
臉部,癤
ICD-10L02.03
臉部,癰
ICD-9680.0
癰及癤,臉部
多中心,開放性之臨床試驗用來評估Tigecycline於治療複雜型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cSSSI)之住院病患的療效與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明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惠氏藥廠(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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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cSSSI)
試驗目的
本試驗為研究性質之臨床試驗,目的在於評估Tigecycline用於治療複雜型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之住院病患的療效與安全性。
藥品名稱
注射液劑
主成份
Tigecycline
劑型
27D
劑量
50
評估指標
Tigecycline臨床上與微生物上的反應:
評估臨床上與微生物上的反應。兩者的資料都是必須的,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樣本都會發展成病原體,因此臨床與微生物的反應兩者需定義清楚。
臨床上的療效反應評估:
主要療效指標為在test-of-cure評估時(主要時間點)臨床上可評估族群(主要族群)之臨床反應率。臨床上療效反應將由醫師判定,分為治癒、失敗、無法決定。
微生物上的療效反應評估:
此為次要的療效性評估。主要是評估受試者病原體的偵測,依病人層級之微生物學反應可以分為:根除、持續、超感染或不確定;依病源之微生物反應可分為根除、持續或無法決定。
評估臨床上與微生物上的反應。兩者的資料都是必須的,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樣本都會發展成病原體,因此臨床與微生物的反應兩者需定義清楚。
臨床上的療效反應評估:
主要療效指標為在test-of-cure評估時(主要時間點)臨床上可評估族群(主要族群)之臨床反應率。臨床上療效反應將由醫師判定,分為治癒、失敗、無法決定。
微生物上的療效反應評估:
此為次要的療效性評估。主要是評估受試者病原體的偵測,依病人層級之微生物學反應可以分為:根除、持續、超感染或不確定;依病源之微生物反應可分為根除、持續或無法決定。
主要納入條件
1.住院的男性或女性病患,年滿18歲或以上。
2.預期需要5天或更長時間的靜脈抗生素治療。
3.病患有一已知或懷疑的複雜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複雜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包含深層軟組織或需要有效的外科處置或重大的潛伏疾病狀態(例如:糖尿病、週邊血管疾病、週邊神經病變、下部靜脈功能不足( lower venous insufficiency),將使治療複雜。這將包括臨床獨特疾病(clinical entities),例如下列其中之一:
a.紅斑、腫脹、觸痛、膿或溫熱已形成的感染潰瘍;
b.燒傷(<5% 體表面積,non-full thickness);
c.大型膿瘍(major abscess)(不能單用手術治療) ;
d.重大的潛伏疾病狀態或長或寬大於10cm的深層的或廣泛的蜂窩組織炎;
e.週邊靜脈導管部位有已被紀錄的排膿,必須將導管移除;
f.已感染的人類咬傷或動物咬傷;
4.具有以下2 項的病徵與症狀:
a.引流物或分泌物;
b.進入試驗前24小時發燒(口溫 >37.80˚C、耳溫 >38.20˚C、肛溫 >38.40˚C、腋溫 >37.90˚C);
c.紅斑;
d.腫脹或硬結;
e.局部溫熱感;
f.疼痛 與/或觸診壓痛;
g.白血球計數 > 10,000 /mm3;
5.在取得感染部位的原始培養後,患者未曾接受超過2個劑量以上的任何非試驗抗生素製劑,除了考慮病患先前抗生素治療失敗以外。
6.進入試驗前,之前使用其它製劑被考慮為抗生素治療失敗的病患,於使用第一劑研究用藥前必須取得革蘭氏染色試驗顯示有潛在致病菌或感染部位的基底期培養。一旦病患開始使用研究用藥,任何其它併用抗生素將不可以給予。
7.在執行前任何針對本試驗的篩選程序,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或獨立倫理委員〈IEC〉需已核准、已書面、已簽署和已標有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書。若有任何病患沒有能力予以同意,必須從其法定代理人獲得同意以期與當地法規一致。當病患有能力給予同意,必須從其取得。
2.預期需要5天或更長時間的靜脈抗生素治療。
3.病患有一已知或懷疑的複雜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複雜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包含深層軟組織或需要有效的外科處置或重大的潛伏疾病狀態(例如:糖尿病、週邊血管疾病、週邊神經病變、下部靜脈功能不足( lower venous insufficiency),將使治療複雜。這將包括臨床獨特疾病(clinical entities),例如下列其中之一:
a.紅斑、腫脹、觸痛、膿或溫熱已形成的感染潰瘍;
b.燒傷(<5% 體表面積,non-full thickness);
c.大型膿瘍(major abscess)(不能單用手術治療) ;
d.重大的潛伏疾病狀態或長或寬大於10cm的深層的或廣泛的蜂窩組織炎;
e.週邊靜脈導管部位有已被紀錄的排膿,必須將導管移除;
f.已感染的人類咬傷或動物咬傷;
4.具有以下2 項的病徵與症狀:
a.引流物或分泌物;
b.進入試驗前24小時發燒(口溫 >37.80˚C、耳溫 >38.20˚C、肛溫 >38.40˚C、腋溫 >37.90˚C);
c.紅斑;
d.腫脹或硬結;
e.局部溫熱感;
f.疼痛 與/或觸診壓痛;
g.白血球計數 > 10,000 /mm3;
5.在取得感染部位的原始培養後,患者未曾接受超過2個劑量以上的任何非試驗抗生素製劑,除了考慮病患先前抗生素治療失敗以外。
6.進入試驗前,之前使用其它製劑被考慮為抗生素治療失敗的病患,於使用第一劑研究用藥前必須取得革蘭氏染色試驗顯示有潛在致病菌或感染部位的基底期培養。一旦病患開始使用研究用藥,任何其它併用抗生素將不可以給予。
7.在執行前任何針對本試驗的篩選程序,人體試驗委員會〈IRB〉或獨立倫理委員〈IEC〉需已核准、已書面、已簽署和已標有日期的受試者同意書。若有任何病患沒有能力予以同意,必須從其法定代理人獲得同意以期與當地法規一致。當病患有能力給予同意,必須從其取得。
主要排除條件
1.依試驗主持人的意見,病患有任何併行的病情可排除反應的評估或認為無法完成預期的治療。
2.病患有嚴重受損的動脈血液供應與功能不全,例如:於一個月內有截除可能性的已感染的解剖部位。
3.已感染的糖尿病足或褥瘡且此感染已超過1個禮拜或在慢性傷口癒合方面,不符合測量需要(measures necessary)的慢性地已感染的褥瘡。
4.壞死性筋膜炎或壞疽(Necrotizing fasciitis organgrene)。
5.非複雜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例如:單純膿瘍、毛囊炎、小膿皰疹的損傷、癤瘡病、表層蜂窩組織炎)
6.病患有懷疑的或已知的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感染;然而依試驗主持人的判斷,最初傷口培養證明為Pseudomonas aeruginosa感染的病患可以使用研究藥品,若病患有顯示實質上與連續的臨床上的改善在日常的基礎下。
7.臨床上懷疑有壊疽性膿瘡(ecthyma gangrenosum)。
8.鄰近感染部位的骨髓炎。
9.捻髮音的蜂窩組織炎(Creptus cellulitis)(氣性壞疽)。
10.同時發生血漿分離術(plasmapheresis)或血液灌洗(hemoperfusion)。
11.已知或懷疑對tigecycline, tetracyclines, minocycline, vancomycin, aztreonam 或相關的抗生素過敏。
12.任何下列實驗室的發現:
a.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目<1000/mm3)
b.肝疾病的存在:
i.AST或ALT值 >大於10倍的正常值的上限值(ULN);
ii.Bilirubin值大於3倍的正常值的上限值(ULN);
iii.病患有急性肝衰竭或慢性肝衰竭的急性代償將被排除。
c. Calculated creatinine clearance(CLCR)小於30/mL/min,肌酸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可由下列公式計算而得:
男性: CLCR mL/min = [(140-age) x weight (kg)]/[72 x SCR (mg/dL)]
女性: CLCR mL/min = 0.85 x CLCR ,來自上述公式。
13.已知或懷疑的同時發生的感染(例如:Pseudomonas aeruginosas, anaerobes)需要額外的抗生素製劑治療。
14.病患有聽力損失的病史。
15.在本研究用藥第一劑使用前(Day 1)四週內曾使用過任何的研究用藥。
16.之前曾參與本試驗。
17.懷孕的婦女或哺乳的母親。
18.具有生育可能性的女性病患,於試驗期間不同意實行性慾節制或使用醫療上認可的避孕方法,與使用最後1個劑量的研究用藥後至少1個月。
19.病患有可藉由單獨外科手術治療的皮膚 與/或皮膚組織感染。
20.病患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陽性且CD4>350/mm3,和不穩定的病毒讀數(viral load)。
21.免疫抑制療法包含高劑量的Corticosteroids使用(例如:40mg或更多的prednisone或與每天相同的劑量)、或任何情況或藥物將降低病患對感染的根除能力。
2.病患有嚴重受損的動脈血液供應與功能不全,例如:於一個月內有截除可能性的已感染的解剖部位。
3.已感染的糖尿病足或褥瘡且此感染已超過1個禮拜或在慢性傷口癒合方面,不符合測量需要(measures necessary)的慢性地已感染的褥瘡。
4.壞死性筋膜炎或壞疽(Necrotizing fasciitis organgrene)。
5.非複雜的皮膚和皮膚結構感染(例如:單純膿瘍、毛囊炎、小膿皰疹的損傷、癤瘡病、表層蜂窩組織炎)
6.病患有懷疑的或已知的綠膿桿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 )感染;然而依試驗主持人的判斷,最初傷口培養證明為Pseudomonas aeruginosa感染的病患可以使用研究藥品,若病患有顯示實質上與連續的臨床上的改善在日常的基礎下。
7.臨床上懷疑有壊疽性膿瘡(ecthyma gangrenosum)。
8.鄰近感染部位的骨髓炎。
9.捻髮音的蜂窩組織炎(Creptus cellulitis)(氣性壞疽)。
10.同時發生血漿分離術(plasmapheresis)或血液灌洗(hemoperfusion)。
11.已知或懷疑對tigecycline, tetracyclines, minocycline, vancomycin, aztreonam 或相關的抗生素過敏。
12.任何下列實驗室的發現:
a.嗜中性白血球減少症(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目<1000/mm3)
b.肝疾病的存在:
i.AST或ALT值 >大於10倍的正常值的上限值(ULN);
ii.Bilirubin值大於3倍的正常值的上限值(ULN);
iii.病患有急性肝衰竭或慢性肝衰竭的急性代償將被排除。
c. Calculated creatinine clearance(CLCR)小於30/mL/min,肌酸酐清除率〈Creatinine clearance〉可由下列公式計算而得:
男性: CLCR mL/min = [(140-age) x weight (kg)]/[72 x SCR (mg/dL)]
女性: CLCR mL/min = 0.85 x CLCR ,來自上述公式。
13.已知或懷疑的同時發生的感染(例如:Pseudomonas aeruginosas, anaerobes)需要額外的抗生素製劑治療。
14.病患有聽力損失的病史。
15.在本研究用藥第一劑使用前(Day 1)四週內曾使用過任何的研究用藥。
16.之前曾參與本試驗。
17.懷孕的婦女或哺乳的母親。
18.具有生育可能性的女性病患,於試驗期間不同意實行性慾節制或使用醫療上認可的避孕方法,與使用最後1個劑量的研究用藥後至少1個月。
19.病患有可藉由單獨外科手術治療的皮膚 與/或皮膚組織感染。
20.病患為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陽性且CD4>350/mm3,和不穩定的病毒讀數(viral load)。
21.免疫抑制療法包含高劑量的Corticosteroids使用(例如:40mg或更多的prednisone或與每天相同的劑量)、或任何情況或藥物將降低病患對感染的根除能力。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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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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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