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1020903
尚未開始召募

2014-01-01 - 2016-12-31

Phase I

終止收納1

自體軟骨細胞移植治療膝關節軟骨缺損

  • 試驗申請者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N/A

  • 臨床試驗規模

  • 更新日期

    2026/03/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譚台笙 骨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1.關節有嚴重疼痛或變形 2.關節面軟骨有破損現象 3.因患風濕性關節炎致關節遭受破壞 4.因患骨性關節炎致關節病變 5.曾有外傷性關節炎

試驗目的

自體軟骨細胞植入療法(Autologous chondrocyte implantation) 在國外已經有20年的歷史,在各國皆有許多成功的案例。自2000年開始接受ACI治療的病人已超過一萬例,術後療效良好者占77%;而美國FDA更是在1997准許Genzyme公司上市自體軟骨細胞產品『Carticel』上市許可。但對於國內相對小眾的病患群,卻沒有實驗室投入認證,因此也無法接受新時代的組織細胞治療法。 秀傳醫院早在15年前就已經注意到時代的趨勢所在,因此也積極的投入組織細胞的培養,在2001年曾經於實驗室成功培養軟骨細胞; 骨科部將建立有效可行的自體軟骨細胞移植手術模式,利用實驗室技術分離並培養自體軟骨細胞,再轉植到軟骨缺損處並設法防止流失,令其產製新生軟骨基質以修補關節軟骨缺損。在10年之後秀傳教研部突破萬難,成立細胞治療培養實驗室,以符合細胞優良操作規範為前提,希望為台灣的病患提供更多的治療選項。至今2012年,全世界都已經接受了自體細胞療法,認可它是一種有效的治療方法。秀傳醫院在既有的基礎上,首先提出以自體軟骨細胞植入療法治療透明軟骨缺損的人體試驗計劃案。 自體軟骨細胞植入療法,主要是將病患的軟骨取出一粒米粒大小,在實驗室中用消化酶將其溶解,將軟骨細胞釋出,在適當的培養液中,軟骨細胞可以增生一萬倍以上,再將此軟骨細胞植回軟骨缺損處。這些軟骨細胞會自行分泌基質,將缺損補起來,這項手術治療方法在國外已有20年的歷史了,也被公認為治療軟骨缺損的選項之一。因為在國內仍為一項新的手術方式。故需先做人體試驗,取得一定的好結果才能成為國內的一種常規手術。

藥品名稱

主成份

軟骨細胞

劑型

劑量

2.6×106-5×106

評估指標

*主要評估指標
(1) 功能性評估
-- VAS (Visual Analog Scale) [Designated as safety issue: Yes]
-- KSS® (Knee Society Rating System)
-- SF-36® (Health Survey Update) [Designated as safety issue: Yes]
-- IKDC
-- ICRS articular cartilage injury mapping
(2)軟骨修復評估: 核磁共振攝影(MRI)測量治療前後軟骨厚度 (cartilage thickness) 改變及其他表列於下方的評估指標 [治療前及治療後3, 6, 9, 12, 18, 24個月進行]
(3) 安全性評估:
-- 可能併發症: 關節腫漲/出血、感染
-- 過敏反應 (理學檢查): - skin rash, skin erythema, dyspenea
-- 理學檢查 (physical examination)
-- 定期監控生命體徵 (vital signs: heart rate, respiratory rate, blood pressure and temperature)
-- 臨床實驗室檢查(hematology, serum chemistry, LFT, urine-analysis, 12-lead ECG recording)

*次要評估指標
-- ICRS II scores [取得biopsy者進行: Safranin-O, Proteoglycan, Collagen-I, Collagen-II 染色]
-- WOMAC (Western Ontario and McMaster Universities Osteoarthritis) Index -pain subscale score
-- KOOS (Knee Injury and Osteoarthritis Outcome Score)
-- Plain radiograph (X-ray)

主要納入條件

1.主要納入條件:
-- 經磁振造影檢查 (MRI)確診為膝關節軟骨損傷病人
-- 性別: 男、女性均可
-- 年齡: 介於20~65歲
-- 未曾接受其他治療
-- 願意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者

2.主要排除條件:
--特定感染原篩選陽性者[B型肝炎病毒(HBV)、C型肝炎病毒(HC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
-- 年齡: 小於20或大於65歲
-- 懷孕者
-- 癌症病患

主要排除條件

1.主要納入條件:
-- 經磁振造影檢查 (MRI)確診為膝關節軟骨損傷病人
-- 性別: 男、女性均可
-- 年齡: 介於20~65歲
-- 未曾接受其他治療
-- 願意簽署受試者同意書者

2.主要排除條件:
--特定感染原篩選陽性者[B型肝炎病毒(HBV)、C型肝炎病毒(HC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
-- 年齡: 小於20或大於65歲
-- 懷孕者
-- 癌症病患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4 人

  • 全球人數

    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