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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YTB323K12201
試驗執行中

2024-01-02 - 2030-01-02

Phase II

召募中1

ICD-10M34.0

進行性全身性硬化症(硬皮症)

ICD-10M34.1

肢端硬皮症候群

ICD-10M34.2

藥物或化學製劑導致之全身性硬化症(硬皮症)

ICD-10M34.89

其他全身硬化症(硬皮症)

ICD-10M34.9

全身性硬化症

ICD-9710.1

全身性硬化症

一項第II 期、多部分、五年、隨機分配、開放標籤、評估者盲性、活性對照、多中心試驗,在罹患重度難治型瀰漫型全身性硬化症的參與者中,評估rapcabtagene autoleucel 相較於rituximab 治療的療效和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適應症

在第52 週時,依據rCRISS50 定義達到治療反應。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目的,是在罹患重度難治型瀰漫型全身性硬化症的參與者 中,評估靜脈注射rapcabtagene autoleucel(淋巴細胞清除後給藥一 次)相較於靜脈注射rituximab 的療效、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靜脈輸注液

主成份

YTB323

劑型

246

劑量

12.5 x 10^6 CAR-Positive viable T Cells

評估指標

在第52 週時,依據rCRISS50 定義達到治療反應。

主要納入條件

重要納入條件:
•參與者必須符合 2013 年美國風濕病學會/歐洲抗風濕病聯盟的全身性硬化症分類標準 (van den Hoogen et al 2013),並符合 LeRoy等人 (LeRoy et al 1988) 對dcSSc 子群體分類。
•罹病時間必須為篩選回診前 7 年內(定義為從首次出現可歸因於 SSc 之非雷諾氏症狀,例如:手掌浮腫、硬皮症、手腳指潰瘍、關節痛、呼吸困難)。
•患有重度進行性全身性硬化症,定義為符合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進行性全身性硬化症相關間質性肺病
•重度進行性全身性硬化症皮膚疾病
•篩選時,存在有臨床意義且心臟相關侵犯的全身性硬化症

主要排除條件

重要排除條件:
•篩選期間有任何狀況,經試驗主持人判定可能阻礙試驗計畫書所要求之藥物完全洗除,或可能使參與者沒有資格接受抗 CD19 CAR-T 療法和進一步參與試驗。
•對 rapcabtagene autoleucel 的賦形劑或對 rituximab 有過敏病史的參與者。
•試驗主持人認為在臨床上,不適合接受 rituximab 治療的參與者。
•有任何與 SSc 無關的醫療狀況,經試驗主持人認定會危害參與者耐受淋巴細胞清除和抗 CD19 CAR-T 細胞療法的能力。
•篩選時患有 dcSSc 以外的風濕性疾病(繼發性修格連氏症候群或硬皮症肌病變可參與本試驗),包括限制型全身性硬化症 (lcSSc) 或基本型硬皮症 (sine scleroderma)。
•原本即患有肺高壓的參與者。
•篩選時罹患有意義的腎臟病變
•篩選時患有控制不良的第 II 期高血壓的參與者。
•曾在隨機分配前 6 週內接種活性減毒疫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 人

  • 全球人數

    96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