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BO42162
試驗執行中
2020-05-31 - 2028-05-31
Phase III
召募中1
ICD-10R82.3
血紅素尿
ICD-9791.2
血紅素尿
一項第三期、隨機分配、開放標記、有效療法對照的多中心試驗,針對先前未接受補體抑制劑治療的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 (PNH) 患者,評估 CROVALIMAB 相較於 ECULIZUMAB 的療效及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中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中外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
試驗目的
這是一項第三期、隨機分配、開放標記、有效療法對照的多中心試驗,針對先前未接受補體抑制劑療法的 陣發性夜間血紅素尿症 (PNH) 患者,評估 crovalimab 相較於 eculizumab 的療效及安全性。
藥品名稱
液劑
液劑
液劑
液劑
液劑
主成份
Crovalimab (RO7112689)
crovalimab
Eculizumab
crovalimab
Eculizumab
劑型
084
084
084
084
084
劑量
170 mg/ml
340 mg/2 ml
300mg/30ml
340 mg/2 ml
300mg/30ml
評估指標
本試驗的主要療效目標為,依據下列共同主要評估指標的非劣性評估結果,評估 crovalimab 相較於 eculizumab 的療效
• 自基準點至第 25 週 (治療 24 週後) 達到輸血避免 (TA) 的患者比例
輸血避免(TA) 定義為患者未接受紅血球濃厚液 (pRBC) 輸血,且不需依據試驗計畫書指定之準則接受輸血。
• 依據乳酸脫氫酶 (LDH) ≤1.5 x 正常值上限 (ULN) 測量值,自第 5 週至第 25 週達到溶血控制的患者比例 (在中央實驗室測量) 在證實非劣性後,將評估 crovalimab 是否優於 eculizumab。
• 自基準點至第 25 週 (治療 24 週後) 達到輸血避免 (TA) 的患者比例
輸血避免(TA) 定義為患者未接受紅血球濃厚液 (pRBC) 輸血,且不需依據試驗計畫書指定之準則接受輸血。
• 依據乳酸脫氫酶 (LDH) ≤1.5 x 正常值上限 (ULN) 測量值,自第 5 週至第 25 週達到溶血控制的患者比例 (在中央實驗室測量) 在證實非劣性後,將評估 crovalimab 是否優於 eculizumab。
主要納入條件
所有組別的納入條件
所有患者必須符合下列試驗納入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必要時簽署青少年版同意書(依據患者的年齡、個別試驗機構和國家標準判定)
•篩選時體重 ≥40 kg (小兒體重 <40 kg 者,請參考計畫書 4.1.1.3)
•願意且能夠配合所有試驗回診和程序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以高敏感度流式細胞儀評估顆粒性白血球或單核球轉殖株大小 ≥ 10% 的方式確診 PNH
•篩選時 LDH 濃度 ≥2 x ULN (依據當地實驗室評估)
•篩選前 3 個月內,出現下列一種以上的 PNH 相關徵象或症狀: 倦怠、血紅素尿症、腹痛、呼吸急促 (呼吸困難)、貧血 (血紅素 <10 g/dL)、重大不良血管事件 (包括血栓)、吞嚥困難或勃起功能障礙;或曾經因為發生 PNH 而接受 pRBC 輸血
•開始試驗治療前 3 年內接種血清型 A、C、W 及 Y之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疫苗。若施打的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為血清型 B,應依據最新的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 (SOC)。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必須在施用第一劑藥物後 1 週內完成接種疫苗。試驗全程應依據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SOC),按時施打血清型 A、C、W、Y 及 B 疫苗。若針對腦膜炎雙球菌無明確的當地準則,則建議採用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 2020 準則。
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補體缺陷患者適用的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第一劑試驗藥物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依據國家疫苗接種建議 (例如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準則),接種 B 型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uenzae type B) 和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疫苗。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應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後 1 週內完成疫苗接種。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 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納入試驗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建議的 B 型流感嗜血桿菌及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患者若已接種當地核准的 SARS-CoV-2 疫苗 (部分或完整),在接種後 3 天以上可符合試驗隨機分配/納入的資格。 未接種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SARS-CoV-2) 疫苗的患者也符合試驗資格。
•篩選時血小板計數 ≥ 30,000/mm3,且實驗室檢驗的 7 天內未接受輸血支持。
•篩選時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500/μl
-實驗室檢驗的 14 天內不得使用短效型白血球生成素 (G-CSF)。
-實驗室檢驗的 28 天內不得使用長效型 G-CSF。
•接受其他療法 (例如免疫抑制劑、皮質類固醇、鐵劑、抗凝血藥物、紅血球刺激劑) 的患者,需要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前至少28天,施用穩定劑量
•足夠的肝臟功能,即篩選時ALT ≤ 3 x ULN; 沒有肝硬化的臨床徵象或實驗室/放射線檢查結果證實肝硬化
•足夠的腎臟功能,定義為肌酸酐 ≤2.5 xULN 且肌酸酐清除率 (採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30 mL/min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 同意持續禁慾 (避免異性之間的性行為) 或採用避孕措施,定義如下: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在治療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 crovalimab 後 46 週內 (約 10.5 個月)內或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3 個月內 (或依據當地藥品仿單規定的更長時間,例如在英國和歐盟,依據產品特性摘要 [SmPC] 為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5 個月),持續禁慾或採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
女性患者如果初經來潮、尚未達到停經後狀態 (≥連續 12 個月無停經以外之原因造成閉經)、未因手術 (亦即移除卵巢、輸卵管及/或子宮) 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的其他原因 (例如苗勒氏管不發育) 導致永久不孕,則視為具有生育能力。具有生育能力的定義可能依當地準則或規範而修改。
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絕育、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劑、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含銅子宮內避孕器。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和患者偏好的日常生活習慣,評估禁慾的可靠度。不接受安全期避孕法 (例如週期法、排卵期測量法、基礎體溫法、排卵後期避孕法) 和性交中斷法等避孕方式。如果依循當地準則或規範的要求,將在當地受試者同意書中說明當地認可的避孕方式,以及禁慾可靠度的相關資訊。
隨機分配組別患者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隨機分配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 歲
敘述性組別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述性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 2 至< 18 歲且體重 ≥5 kg。
所有患者必須符合下列試驗納入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必要時簽署青少年版同意書(依據患者的年齡、個別試驗機構和國家標準判定)
•篩選時體重 ≥40 kg (小兒體重 <40 kg 者,請參考計畫書 4.1.1.3)
•願意且能夠配合所有試驗回診和程序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以高敏感度流式細胞儀評估顆粒性白血球或單核球轉殖株大小 ≥ 10% 的方式確診 PNH
•篩選時 LDH 濃度 ≥2 x ULN (依據當地實驗室評估)
•篩選前 3 個月內,出現下列一種以上的 PNH 相關徵象或症狀: 倦怠、血紅素尿症、腹痛、呼吸急促 (呼吸困難)、貧血 (血紅素 <10 g/dL)、重大不良血管事件 (包括血栓)、吞嚥困難或勃起功能障礙;或曾經因為發生 PNH 而接受 pRBC 輸血
•開始試驗治療前 3 年內接種血清型 A、C、W 及 Y之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疫苗。若施打的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為血清型 B,應依據最新的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 (SOC)。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必須在施用第一劑藥物後 1 週內完成接種疫苗。試驗全程應依據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SOC),按時施打血清型 A、C、W、Y 及 B 疫苗。若針對腦膜炎雙球菌無明確的當地準則,則建議採用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 2020 準則。
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補體缺陷患者適用的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第一劑試驗藥物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依據國家疫苗接種建議 (例如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準則),接種 B 型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uenzae type B) 和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疫苗。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應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後 1 週內完成疫苗接種。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 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納入試驗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建議的 B 型流感嗜血桿菌及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患者若已接種當地核准的 SARS-CoV-2 疫苗 (部分或完整),在接種後 3 天以上可符合試驗隨機分配/納入的資格。 未接種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SARS-CoV-2) 疫苗的患者也符合試驗資格。
•篩選時血小板計數 ≥ 30,000/mm3,且實驗室檢驗的 7 天內未接受輸血支持。
•篩選時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500/μl
-實驗室檢驗的 14 天內不得使用短效型白血球生成素 (G-CSF)。
-實驗室檢驗的 28 天內不得使用長效型 G-CSF。
•接受其他療法 (例如免疫抑制劑、皮質類固醇、鐵劑、抗凝血藥物、紅血球刺激劑) 的患者,需要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前至少28天,施用穩定劑量
•足夠的肝臟功能,即篩選時ALT ≤ 3 x ULN; 沒有肝硬化的臨床徵象或實驗室/放射線檢查結果證實肝硬化
•足夠的腎臟功能,定義為肌酸酐 ≤2.5 xULN 且肌酸酐清除率 (採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30 mL/min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 同意持續禁慾 (避免異性之間的性行為) 或採用避孕措施,定義如下: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在治療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 crovalimab 後 46 週內 (約 10.5 個月)內或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3 個月內 (或依據當地藥品仿單規定的更長時間,例如在英國和歐盟,依據產品特性摘要 [SmPC] 為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5 個月),持續禁慾或採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
女性患者如果初經來潮、尚未達到停經後狀態 (≥連續 12 個月無停經以外之原因造成閉經)、未因手術 (亦即移除卵巢、輸卵管及/或子宮) 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的其他原因 (例如苗勒氏管不發育) 導致永久不孕,則視為具有生育能力。具有生育能力的定義可能依當地準則或規範而修改。
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絕育、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劑、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含銅子宮內避孕器。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和患者偏好的日常生活習慣,評估禁慾的可靠度。不接受安全期避孕法 (例如週期法、排卵期測量法、基礎體溫法、排卵後期避孕法) 和性交中斷法等避孕方式。如果依循當地準則或規範的要求,將在當地受試者同意書中說明當地認可的避孕方式,以及禁慾可靠度的相關資訊。
隨機分配組別患者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隨機分配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 歲
敘述性組別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述性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 2 至< 18 歲且體重 ≥5 kg。
主要排除條件
所有組別的納入條件
所有患者必須符合下列試驗納入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必要時簽署青少年版同意書(依據患者的年齡、個別試驗機構和國家標準判定)
•篩選時體重 ≥40 kg
•願意且能夠配合所有試驗回診和程序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以高敏感度流式細胞儀評估顆粒性白血球或單核球轉殖株大小 ≥ 10% 的方式確診 PNH
•篩選時 LDH 濃度 ≥2 x ULN (依據當地實驗室評估)
•篩選前 3 個月內,出現下列一種以上的 PNH 相關徵象或症狀: 倦怠、血紅素尿症、腹痛、呼吸急促 (呼吸困難)、貧血 (血紅素 <10 g/dL)、重大不良血管事件 (包括血栓)、吞嚥困難或勃起功能障礙;或曾經因為發生 PNH 而接受 pRBC 輸血
•開始試驗治療前 3 年內接種血清型 A、C、W 及 Y之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疫苗。若施打的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為血清型 B,應依據最新的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 (SOC)。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必須在施用第一劑藥物後 1 週內完成接種疫苗。試驗全程應依據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SOC),按時施打血清型 A、C、W、Y 及 B 疫苗。若針對腦膜炎雙球菌無明確的當地準則,則建議採用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 2020 準則。
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補體缺陷患者適用的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第一劑試驗藥物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依據國家疫苗接種建議 (例如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準則),接種 B 型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uenzae type B) 和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疫苗。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應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後 1 週內完成疫苗接種。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 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納入試驗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建議的 B 型流感嗜血桿菌及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患者若已接種當地核准的 SARS-CoV-2 疫苗 (部分或完整),在接種後 3 天以上可符合試驗隨機分配/納入的資格。 未接種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SARS-CoV-2) 疫苗的患者也符合試驗資格。
•篩選時血小板計數 ≥ 30,000/mm3,且實驗室檢驗的 7 天內未接受輸血支持。
•篩選時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500/μl
-實驗室檢驗的 14 天內不得使用短效型白血球生成素 (G-CSF)。
-實驗室檢驗的 28 天內不得使用長效型 G-CSF。
•接受其他療法 (例如免疫抑制劑、皮質類固醇、鐵劑、抗凝血藥物、紅血球刺激劑) 的患者,需要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前至少28天,施用穩定劑量
•足夠的肝臟功能,即篩選時ALT ≤ 3 x ULN; 沒有肝硬化的臨床徵象或實驗室/放射線檢查結果證實肝硬化
•足夠的腎臟功能,定義為肌酸酐 ≤2.5 xULN 且肌酸酐清除率 (採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30 mL/min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 同意持續禁慾 (避免異性之間的性行為) 或採用避孕措施,定義如下: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在治療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 crovalimab 後 46 週內 (約 10.5 個月)內或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3 個月內 (或依據當地藥品仿單規定的更長時間,例如在英國和歐盟,依據產品特性摘要 [SmPC] 為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5 個月),持續禁慾或採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
女性患者如果初經來潮、尚未達到停經後狀態 (≥連續 12 個月無停經以外之原因造成閉經)、未因手術 (亦即移除卵巢、輸卵管及/或子宮) 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的其他原因 (例如苗勒氏管不發育) 導致永久不孕,則視為具有生育能力。具有生育能力的定義可能依當地準則或規範而修改。
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絕育、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劑、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含銅子宮內避孕器。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和患者偏好的日常生活習慣,評估禁慾的可靠度。不接受安全期避孕法 (例如週期法、排卵期測量法、基礎體溫法、排卵後期避孕法) 和性交中斷法等避孕方式。如果依循當地準則或規範的要求,將在當地受試者同意書中說明當地認可的避孕方式,以及禁慾可靠度的相關資訊。
隨機分配組別患者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隨機分配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 歲
敘述性組別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述性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 18 歲
所有患者必須符合下列試驗納入條件:
•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必要時簽署青少年版同意書(依據患者的年齡、個別試驗機構和國家標準判定)
•篩選時體重 ≥40 kg
•願意且能夠配合所有試驗回診和程序
•隨機分配前 6 個月內,以高敏感度流式細胞儀評估顆粒性白血球或單核球轉殖株大小 ≥ 10% 的方式確診 PNH
•篩選時 LDH 濃度 ≥2 x ULN (依據當地實驗室評估)
•篩選前 3 個月內,出現下列一種以上的 PNH 相關徵象或症狀: 倦怠、血紅素尿症、腹痛、呼吸急促 (呼吸困難)、貧血 (血紅素 <10 g/dL)、重大不良血管事件 (包括血栓)、吞嚥困難或勃起功能障礙;或曾經因為發生 PNH 而接受 pRBC 輸血
•開始試驗治療前 3 年內接種血清型 A、C、W 及 Y之腦膜炎雙球菌 (Neisseria meningitidis) 疫苗。若施打的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為血清型 B,應依據最新的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 (SOC)。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必須在施用第一劑藥物後 1 週內完成接種疫苗。試驗全程應依據當地準則或適用於補體缺陷患者的標準照護(SOC),按時施打血清型 A、C、W、Y 及 B 疫苗。若針對腦膜炎雙球菌無明確的當地準則,則建議採用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 2020 準則。
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補體缺陷患者適用的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第一劑試驗藥物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腦膜炎雙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依據國家疫苗接種建議 (例如預防接種諮詢委員會準則),接種 B 型流感嗜血桿菌 (Haemophilus infuenzae type B) 和肺炎鏈球菌 (Streptococcus pneumoniae) 疫苗。如果先前未曾接種或已超過效期,應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後 1 週內完成疫苗接種。如果在試驗治療開始前 2 週內或開始後完成疫苗接種,則從第一劑試驗藥物起,持續到完成疫苗接種後至少 2 週,需採用適當的抗生素預防治療,或採用當地標準照護,以較長時間為準。 如果在篩選期間接種疫苗,且未採用抗生素預防治療,則疫苗接種必須與納入試驗間隔至少 2 週。 拒絕接種建議的 B 型流感嗜血桿菌及肺炎鏈球菌疫苗的患者,不符合參加試驗的資格。
•患者若已接種當地核准的 SARS-CoV-2 疫苗 (部分或完整),在接種後 3 天以上可符合試驗隨機分配/納入的資格。 未接種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冠狀病毒 2 (SARS-CoV-2) 疫苗的患者也符合試驗資格。
•篩選時血小板計數 ≥ 30,000/mm3,且實驗室檢驗的 7 天內未接受輸血支持。
•篩選時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 (ANC) > 500/μl
-實驗室檢驗的 14 天內不得使用短效型白血球生成素 (G-CSF)。
-實驗室檢驗的 28 天內不得使用長效型 G-CSF。
•接受其他療法 (例如免疫抑制劑、皮質類固醇、鐵劑、抗凝血藥物、紅血球刺激劑) 的患者,需要在首次施用試驗藥物前至少28天,施用穩定劑量
•足夠的肝臟功能,即篩選時ALT ≤ 3 x ULN; 沒有肝硬化的臨床徵象或實驗室/放射線檢查結果證實肝硬化
•足夠的腎臟功能,定義為肌酸酐 ≤2.5 xULN 且肌酸酐清除率 (採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 ≥30 mL/min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 同意持續禁慾 (避免異性之間的性行為) 或採用避孕措施,定義如下: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必須在治療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 crovalimab 後 46 週內 (約 10.5 個月)內或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3 個月內 (或依據當地藥品仿單規定的更長時間,例如在英國和歐盟,依據產品特性摘要 [SmPC] 為最後一劑 eculizumab 後 5 個月),持續禁慾或採用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
女性患者如果初經來潮、尚未達到停經後狀態 (≥連續 12 個月無停經以外之原因造成閉經)、未因手術 (亦即移除卵巢、輸卵管及/或子宮) 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的其他原因 (例如苗勒氏管不發育) 導致永久不孕,則視為具有生育能力。具有生育能力的定義可能依當地準則或規範而修改。
每年失敗率 <1% 的避孕方式,包括雙側輸卵管結紮、男性絕育、抑制排卵的荷爾蒙避孕劑、釋放荷爾蒙的子宮內避孕器、含銅子宮內避孕器。
應依據臨床試驗持續時間和患者偏好的日常生活習慣,評估禁慾的可靠度。不接受安全期避孕法 (例如週期法、排卵期測量法、基礎體溫法、排卵後期避孕法) 和性交中斷法等避孕方式。如果依循當地準則或規範的要求,將在當地受試者同意書中說明當地認可的避孕方式,以及禁慾可靠度的相關資訊。
隨機分配組別患者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隨機分配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18 歲
敘述性組別的額外納入條件
患者必須符合下列額外的納入條件,才符合述性組別的資格: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 18 歲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 人
-
全球人數
2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