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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219231
試驗執行中

2024-08-01 - 2027-12-31

Phase II

召募中2

ICD-10B18.1

慢性病毒性B型肝炎未伴有D 型肝炎病毒

ICD-9070.32

慢性B型病毒性肝炎,未提及肝昏迷,未提及delta型肝炎

一項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針對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之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和慢性B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參與者,評估使用Bepirovirsen治療之療效和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荷商葛蘭素史克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蔡宏津 感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和慢性B型肝炎病毒感染

試驗目的

本試驗旨在針對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慢性B型肝炎(HIV/HBV)合併感染並接受HBV和HIV活性抗反轉錄病毒療法(ART Anti-Retroviral Therapy)的族群,評估每週bepirovirsen 300 mg (加上負載劑量)持續24週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安全性和藥物動力學(PK)概況。

藥品名稱

預充填式注射劑
預充填式注射劑

主成份

Bepirovirsen
9600079500

劑型

230
230

劑量

MG/ML
%(W/V)

評估指標

療效:針對患有慢性HIV/HBV合併感染、接受HBV和HIV活性ART,且基線期HBV表面抗原(HBsAg) ≤ 3000 IU/mL的參與者,評估24週bepirovirsen加上負載劑量在治療後36週達到HBV病毒學反應的治療效果

主要納入條件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必須至少年滿18歲。
2.在篩選前,具有≥ 12個月有慢性HBV感染紀錄和HIV-1感染紀錄
3.必須曾接受持續>12個月未中斷的ART治療,其中至少需含有TDF或TAF加上3TC或FTC,並且在試驗期間沒有改變該穩定療程的計畫。
•在篩選前≥ 6個月允許因為與HIV或HBV未獲控制無關的原因而轉換ART (例如處方改變、耐受性、副作用)。
4.在篩選前12個月內至少需要2次血漿HIV-1 RNA測量值< 50 copies/mL的證據紀錄:1次在篩選前6至12個月內,而另1次在篩選前6個月內。
5.血漿或血清HBV DNA濃度必須受到充分抑制,定義為血漿或血清HBV DNA < 90 IU/mL。
6.血漿HIV-1 RNA濃度必須為檢測不到,定義為血漿HIV-1 RNA < 50 copies/ mL。
7.CD4計數 ≥ 350 cells/mm3。
8.丙胺酸轉胺酶(ALT) ≤ 2倍正常值上限(ULN)。

主要排除條件

1.肝硬化病史或疑似肝硬化,和/或有肝硬化證據。
2.可能與HBV免疫病況有關之肝外疾病史(例如腎病症候群、任何類型的腎絲球腎炎、結節性多發性動脈炎、冷凝球蛋白血症、未獲控制的高血壓)。
3.與下列合併感染:
a.C型肝炎病毒(HCV) ,在篩選時具有陽性C型肝炎病毒(HCV)抗體並且可偵測到HCV RNA。
i.HCV治療應在篩選前> 12個月完成。
ii.針對患有未曾接受過治療,並且在篩選時HCV 抗體呈陽性而HCV RNA檢測不到的HCV,必須與醫療監測員討論是否符合資格。
b.D型肝炎病毒(HDV) ,定義為陽性或無法判定的HDV抗體,無論HDV RNA濃度為何。
4.除了病史中HIV-1感染和慢性HBV感染之外臨床上重大的異常(例如慢性HBV/HIV之外的中重度肝臟疾病、在篩選前6個月內的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在篩選前3個月內的重大手術、重大/不穩定的心臟疾病、未獲控制的糖尿病、出血傾向凝血異常),或臨床上重大的理學檢查結果。
5.未經治療的梅毒感染(篩選時快速血漿反應素檢測(RPR)陽性而不具有明確的治療紀錄)會被排除,除非他們在篩選期間和隨機分配前7天完成治療。
6.在過去5年內有惡性腫瘤史,但經手術切除治癒的特定癌症除外(例如皮膚癌)。正在評估是否可能患有惡性腫瘤的參與者不符合資格。
7.血管炎病史或有潛在血管炎症狀和徵象(例如,血管炎皮疹、皮膚潰瘍、尿液中反覆偵測出原因不明的血液)、當前或過去的自體免疫疾病,或是過去/當前有可能與血管炎疾病相關的其他疾病(例如全身性紅斑性狼瘡、類風濕性關節炎、復發性多軟骨炎、多發性單神經炎)。
8.在試驗主持人的判斷下,有自殺或自我傷害重大風險的參與者。
9.酒精或藥物濫用/依賴
10. 目前正在使用,或在篩選前3個月內曾使用任何免疫抑制藥物(例如prednisone),短期的治療(≤ 2週)或局部/吸入性類固醇則不在此限。
11.使用免疫抑制治療(包括治療性類固醇劑量) 此類禁用藥物的參與者,其不應考慮參加試驗。
12.目前正在使用,或在篩選前12個月內曾使用任何含有干擾素的療法。
13.需要抗凝血療法(例如warfarin、凝血因子Xa抑制劑)或抗血小板藥物(包括但不限於clopidogrel或阿斯匹靈)的受試者,除非在試驗主持人的判斷下可以在整個試驗藥物用藥期間安全地停用該治療。允許偶爾使用。
14.在篩選的90天內,接受HIV-1免疫治療疫苗。
15.先前在第一次用藥日前12個月內使用任何寡核苷酸或小干擾核糖核酸(siRNA)進行治療。
16.先前使用bepirovirsen進行治療。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8 人

  • 全球人數

    1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