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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PGOT-ov7/ ENGOT-ov80
試驗執行中

2024-04-01 - 2029-12-31

Phase II

召募中3

ICD-10C56.1

右側卵巢惡性腫瘤

ICD-10C56.2

左側卵巢惡性腫瘤

ICD-10C56.9

未明示側性卵巢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83.0

卵巢惡性腫瘤

DOVE:Dostarlimab單獨使用或與Bevacizumab聯合治療,對比非鉑類化療在復發性婦科亮細胞癌中的三臂隨機II期研究

  • 試驗申請者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魏凌鴻 婦產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王鵬惠 婦產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復發或頑固性(持續性)的卵巢、子宮內膜、宮頸、陰道和外陰亮細胞癌的患者

試驗目的

本試驗為評估評估dostarlimab單藥或與bevacizumab聯合治療相對於非鉑類化療在復發的婦科亮細胞癌患者中的療效和安全性。

藥品名稱

輸注液

主成份

Dostarlimab

劑型

27C

劑量

500mg/10ml

評估指標

疾病無惡化存活期

主要納入條件

01.
您為女性,年齡至少滿18歲。
02.
您已簽署知情同意書(ICF),並能夠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
03.
您經組織學證實,為復發或頑固性(持續性)的卵巢、子宮內膜、宮頸、陰道和外陰亮細胞癌的患者。
a.
需由婦科病理學家在當地進行複查。
b.
混合癌症情況下,卵巢癌組織中至少50%為透明細胞組織學。
c.
WT-1陰性(僅適用於卵巢癌)
注意:如果列入非卵巢透明細胞癌的病例超過 20 例,則將與贊助者討論決定是否將您納入試驗。
04.
您的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簡稱ECOG)體能狀況評分為0或1。
05.
您在完成鉑類為基礎的化療後12個月內疾病惡化。
06.
您之前接受過1-5種治療方案。
07.
您符合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RECIST版本1.1)的可測量疾病。
08.
您可提供用於轉譯研究的腫瘤組織。

提交一個正式固定石蠟包埋(FFPE)腫瘤塊(首選)或至少23張(未染色、新鮮切割、連續切片)。
09.
您同意接受新鮮腫瘤組織活檢。

至少一個病變需位於根據臨床判斷可安全活檢的位置。
注意:如果依據臨床判斷無法進行強制性活檢,需要在計畫主持人和贊助商之間進行討論是否要把您納入試驗。
10.
您有足夠的器官功能,定義如下:
a)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數(ANC) ≥ 1,500細胞/μL
b) 血小板 ≥ 100,000細胞/μL
c) 血紅蛋白 ≥ 9 g/dL或 ≥ 5.6 mmol/L
d) 血清肌酐 ≤ 1.5×正常上限(ULN)或根據Cockcroft-Gault方程計算的肌酐清除率≥ 50 mL/min(對於肌酐水準>1.5×機構ULN的患者)
e) 總膽紅素 ≤1.5× ULN(對已知有吉伯特氏綜合症的患者為 ≤2.0× ULN)或直接膽紅素≤1× ULN
f) 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2.5× ULN,除非存在肝轉移,此時必須 ≤ 5× ULN
g) 國際標準化比值或凝血酶原時間(PT)≤1.5× ULN,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1.5× ULN。正在使用抗凝藥物的參與者可能在穩定劑量下,具有治療性INR <3.5時被納入研究。
11.
您在首次接受研究藥物的72小時內需有陰性血清妊娠檢測,除非您不能懷孕。如果尿檢無法確認陰性結果,則需要血清妊娠檢測。不能懷孕的定義如下:
a)
您的年齡≥45歲,已經停經超過1年。
b)
在篩查評估中,如果您的停經時間不足2年且未接受子宮切除和卵巢切除手術,則需具有處於絕經後範圍的促卵泡激素(FSH)值。
c)
在子宮切除、雙側卵巢切除或輸卵管結紮後:

必須通過實際手術的醫療記錄或通過超音波、MRI或CT掃描進行確認已進行子宮切除或卵巢切除。

輸卵管結紮必須通過實際手術的醫療記錄進行確認。

資訊必須在試驗過程中得以適當記錄。
12.
有生育能力的您必須同意從簽下知情同意書時開始,與伴侶一起採用有效的避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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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on/Date: V1.0, Date:04-Apr-2024
法,直至最後一次接受研究治療後的
180天。

主要排除條件

01.
您接受過6種以上的化療方案。並允許對復發部位進行手術治療。
02.
您之前已接受過PD-1、PD-L1或PD-L2單株抗體的藥物治療。
03.
您於接受試驗藥物前21天內;或在前一次抗癌治療之5個半衰期內,曾進行了抗癌治療(包括化療、標靶治療、荷爾蒙治療或放射治療)。
注意:在與贊助商討論後,允許在接受試驗藥物前至少7天進行小範圍的緩和性放射治療。
04.
您患有不適用於化療、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治療或抗血管生成抑制劑的禁忌症。
05.
在接受了至少2種治療方案後,如果您的3次或更多次的血壓讀數平均值顯示收縮壓≥160mmHg和/或舒張壓≥100mmHg,則您被視為患有難以控制的高血壓。
06.
您在沒有抗凝血治療的情況下,具有出血傾向或顯著性的凝血障礙。
07.
您目前有裝設腹部/盆腔廔管。
08.
您除了婦科亮細胞癌之外有其他腫瘤既往病史或併發病史,非黑色素皮膚癌除外。但任何癌症在參與研究前已被治癒3年以上則可被允許加入。
09.
您有有症狀的腦轉移或腦膜腫瘤或已知的相關病史。
注意:之前治療過的腦轉移患者可以參與,前提是它們穩定(在首次接受研究治療的前4周內通過相同的成像模式進行成像,MRI或CT掃描),沒有新的或增大的腦轉移證據,並在接受試驗藥物前至少7天未使用類固醇。癌性腦膜炎的患者則排除參與試驗,無論其臨床穩定性如何。
10.
您已知患有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HIV ½抗體)的患者。
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即使您已知為HIV患者,亦可參與研究:

CD4+細胞計數≥350/μL,病毒載量<50拷貝/毫升。

在納入試驗前12個月內沒有獲得免疫缺陷綜合症定義之機會性感染的病史。

在過去5年內沒有HIV相關惡性腫瘤的病史。

根據最新的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成人和青少年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抗逆轉錄病毒藥物使用指南》(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Antiretroviral Agents in Adults and Adolescent with HIV),若同時接受抗逆轉錄病毒治療,在進入試驗前至少提前4周開始治療。
11.
您在受試者篩選期間或在第一次接受dostarlimab治療前3個月內具有B型肝炎表面抗原或C型肝炎抗體檢測結果陽性。

如果B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的受試者其HBV-DNA水準低於機構規定的下限,仍可納入研究。

對於患有慢性B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並符合抗HBV治療標準的受試者,如果在癌症治療開始前接受了抑制性抗病毒治療,也有資格參與研究。

僅當先前曾患過C型肝炎而C型肝炎抗體檢測呈陽性的受試者,經確認C型肝炎RNA聚合酶鏈反應為陰性時,方可納入試驗。已完成治療且C型肝炎病毒載量在可檢測限度內的患者也有資格參與研究。
12.
您患有在過去2年內需要系統治療的活動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替代療法不被視為系統治療(例如,甲狀腺激素或胰島素治療)。
13.
您在接受試驗藥物治療前7天內接受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治療則會被排除試驗。但若經過贊助商討論並獲得批准後,已接受急性和/或低劑量系統免疫抑制藥物治療的患者(例如,單次用於止吐的達美松藥物(Dexamethasone)或逐步使用每天≤10毫克的普賴鬆(Prednisone)或等效的皮質類固醇)可納入試驗。允許使用吸入類固醇和礦皮質激素(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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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on/Date: V1.0, Date:04-Apr-2024
如富能錠
Fludrocortisone)。
14.
您未從先前的抗癌治療引起的不良事件中康復(Grade ≤1)。
注意:對於神經病變≤2級、脫髮≤2級或疲勞≤2級的患者,可作為例外符合資格。
15.
您在開始治療前仍未從除診斷目的以外的大型手術之不良事件或併發症中充分恢復。
16.
您已知對癌思停®或dostarlimab之成分或賦形劑過敏。
17.
您目前正在參與並接受其他試驗的治療,或在治療開始前4周內參與了一項試驗用藥的研究並接受了研究治療或使用研究設備。
18.
您因嚴重、未受控制的醫學疾病、非惡性全身性疾病或需要全身治療的活動性感染而被為認為參加試驗可能會影響您的安全、或導致無法配合試驗需求,或影響試驗結果的評估。具體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活動性、非感染性肺炎;未受控制的心室心律不整;近期(90天內)心肌梗塞;未受控制的重大癲癇症狀;不穩定的脊髓壓迫;上腔靜脈綜合症;或任何可能影響遵守試驗要求(包括獲得知情同意)的精神疾病或物質濫用障礙。
19.
您已知有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目前患有肺炎。
20.
您在接受試驗藥物第一劑前28天內使用以下免疫調節劑:

干擾素

介白素

活性疫苗
注意:活性疫苗包括但不限於:麻疹、腮腺炎、風疹、水痘/帶狀皰疹、黃熱病、狂犬病、卡介苗和傷寒疫苗。mRNA和腺病毒為主的COVID-19疫苗被視為不活化疫苗,不在排除範圍之內。季節性流感注射疫苗通常是活性減病毒疫苗,如果在接受試驗藥物第一劑前至少2週完成接種,則允許使用;但是,鼻腔注射流感疫苗(例如FluMist®)是活性疫苗,不允許使用。
21.
孕婦、或正在哺乳中,或計畫在試驗期間內懷孕、哺乳,或在最後一次接受試驗藥物後180天內懷孕或哺乳。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30 人

  • 全球人數

    198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