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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DX0159-12
試驗執行中

2024-12-01 - 2027-11-30

Phase III

召募中10

ICD-10L50.0

過敏性蕁麻疹

ICD-9708.0

過敏性蕁麻疹

一項第 3 期、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用以評估 Barzolvolimab 對接受 H1 抗組織胺治療但仍有症狀的慢性自發性蕁麻疹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 (EMBARQ - CSU1)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香港商法馬蘇提克產品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張雲亭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李志宏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邱顯鎰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譚國棟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鐘文宏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洪千惠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朱家瑜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吳南霖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吳伯元 皮膚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慢性自發性蕁麻疹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透過第 12 週的每週蕁麻疹活性量表 (UAS7) 評估 barzolvolimab 與安慰劑相比在降低蕁麻疹活性方面的臨床效果

藥品名稱

預充填式注射劑
預充填式注射劑

主成份

Barzolvolimab
Epinephrine

劑型

230
230

劑量

150 mg/mL
0.3 mg/0.3 mL

評估指標

透過第 12 週的每週蕁麻疹活性量表 (UAS7) 評估 barzolvolimab 與安慰劑相比在降低蕁麻疹活性方面的臨床效果

主要納入條件

重要納入條件
1.在試驗的性質得到充分說明後,閱讀、理解並提供書面知情同意書以及健康保險流通與責任法案 (HIPAA) 授權(如適用)。受試者必須能夠自行提供知情同意。
2.簽署知情同意書時年齡 ≥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
3.篩選前 CSU 持續時間 ≥ 6 個月。
注意:試驗主持人應根據所有可用的支持性文件,包括書面醫療記錄及與受試者先前醫療提供者的溝通記錄(如適用),確認 CSU 在上述期間内的存在。
4.難以第二代 H1AH 的穩定劑量和治療方案治癒的 CSU,定義如下:
•儘管接受 H1AH 治療,但在篩選(回診 1)之前的任何時間,出現複發性瘙癢性風疹塊,伴隨或不伴隨血管性水腫,持續時間 ≥ 6 週(與 CSU 一致的蕁麻疹應在隨機分配前由試驗主持人記錄並確認)
•受試者必須在隨機分配前已接受含有第二代 H1 抗組織胺 (H1AH) 的穩定劑量和治療方案,以核准或增加(最高達核准劑量的 4 倍)劑量作為治療 CSU 的背景療法,持續 ≥ 4 週,並且預計在整個試驗過程中保持穩定。
•在隨機分配前的 7 天期間(第 -7 天至第 -1 天)UAS7(範圍:0 至 42)≥ 16 且 ISS7(範圍:0 到 21)≥ 8。
5.願意並且能夠遵守所有試驗要求和程序,包括在篩選期間和整個試驗過程中填寫每日症狀日誌。

主要排除條件

重要排除條件
1.患有可能包含蕁麻疹或血管性水腫等症狀的疾病,例如蕁麻疹性血管炎、多形性紅斑、皮膚肥大細胞增生症(色素性蕁麻疹)、伴隨蕁麻疹病變的自體免疫症候群(例如 Schnitzler 氏症候群)和遺傳性或後天性血管性水腫(例如:由於 C1 抑制劑缺乏所致)。
2.以慢性誘發性蕁麻疹 (CIndU) 為主要表現的慢性蕁麻疹,包括症狀性皮膚劃紋症(人為蕁麻疹)、冷性、熱性、日曬性、壓力性、延遲壓力性、水源性、膽鹼性或接觸性蕁麻疹。
注意:CIndU 本身並非排除條件。
3.根據試驗主持人的臨床判定,患有任何其他會混淆 CSU 評估的活動性搔癢性皮膚病(例如:異位性皮膚炎、乾癬、類天皰瘡、皰疹樣皮膚炎、結節性癢疹、不明原因的慢性搔癢)。
4.先前接受過 barzolvolimab 或其他抗 KIT 療法。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50 人

  • 全球人數

    91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