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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K-3475-06D
試驗執行中

2024-04-20 - 2031-02-28

Phase I/II

尚未開始3

召募中1

ICD-10C16.0

賁門部惡性腫瘤

ICD-10C7A.092

胃惡性類癌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51.0

胃賁門部惡性腫瘤

一項第1/2期開放標示、傘式平台設計試驗,評估MK-2870合併Paclitaxel作為二線治療罹患晚期/轉移性胃食道腺癌的受試者的安全與療效性:06D子試驗。

  • 試驗申請者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白禮源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陳明晃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試驗主持人 顏家瑞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徐志宏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晚期/轉移性胃食道腺癌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1)安全性導入期:評估MK-2870加上化學治療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BICR)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1.1版(RECIST 1.1)進行評估,針對選定的劑量估計客觀反應率(ORR)。

藥品名稱

注射劑
注射劑

主成份

MK-2870
PACLITAXEL

劑型

270
270

劑量

200 mg/Vial
100 mg/16.7 ml

評估指標

(1)安全性導入期:評估MK-2870加上化學治療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由盲性獨立中央審查(BICR)依據實體腫瘤反應評估標準第1.1版(RECIST 1.1)進行評估,針對選定的劑量估計客觀反應率(ORR)。

主要納入條件

主要的納入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經組織學和/或細胞學確診為先前治療過的第2線(2L)(曾接受過第1線[1L]治療)胃腺癌、胃食道交接處(GEJ)腺癌或食道腺癌
•患有轉移性疾病或局部晚期、不可切除的疾病
•在使用含有任何鉑類/fluoropyrimidine雙藥的1L治療(合併或不合併免疫療法)期間或之後,曾發生過有記錄的客觀放射影像或臨床疾病惡化
•患有非人類表皮生長因子受體2(HER2)/神經原癌基因(neu)陽性的胃食道腺癌
•已提供庫存腫瘤組織檢體,或最新取得且先前未經照射之腫瘤病灶的粗針、切開性或切除性組織切片
•由於先前的抗癌療法而出現不良事件(AE),必須為≤第1級或基期(掉髮和白斑除外)。發生內分泌相關AE並接受荷爾蒙補充充分治療是可以接受的。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體能狀態為0或1
•有至少3個月的預期壽命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陽性的受試者如果已接受B型肝炎病毒(HBV)抗病毒治療至少4週,並且在隨機分配前檢測不到HBV病毒量,則符合資格
•有C型肝炎病毒(HCV)感染病史的受試者,如果在篩選時無法測得HCV病毒量,則符合資格
•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的受試者必須在接受抗反轉錄病毒療法(ART)後,HIV獲得良好的控制

主要排除條件

主要的排除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患有鱗狀細胞或未分化胃食道癌
•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3個月內體重減輕>20%
•紀錄證實有嚴重乾眼症、嚴重瞼板腺疾病和/或眼瞼炎,或阻礙/延遲角膜癒合的角膜疾病之病史
•患有≥第2級的周邊神經病變
•患有需要免疫抑制藥物的活動性發炎性腸病,或先前有發炎性腸病的病史
•隨機分配前28天內具有嚴重或不癒合的傷口、消化性潰瘍或骨折
•有腸阻塞病史,過去或目前有發炎性腸病變或大範圍腸道切除(半結腸切除或大範圍小腸切除且有慢性腹瀉)
•患有未受控制的重大心血管疾病或腦血管疾病
•在隨機分配之前6個月內有任何動脈血栓事件,包括心肌梗塞、不穩定型心絞痛、腦血管意外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
•有未受控制的動脈高血壓≥150/≥90 mm汞柱(Hg)
•在納入前2週內出現胸膜、腹水或心包膜液積聚,需要引流或使用利尿藥物
•在隨機分配前28天內接受過重大手術,或在隨機分配前7天內放置中央靜脈通路裝置,或計劃在開始接受試驗治療後進行重大手術
•受試者正在接受warfarin、低分子量肝素或類似藥物的抗凝血治療
•正在接受非類固醇抗發炎藥物(NSAID)或其他抗血小板藥物的長期療法
•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有深部靜脈血栓、肺栓塞或任何其他重大血栓栓塞病史(人工血管座或導管血栓或淺靜脈血栓不被視為「重大」)
•在進入試驗前3個月內有重大出血疾患、血管炎,或者有胃腸(GI)道的重大出血事件
•隨機分配前6個月內有GI穿孔和/或瘻管病史
•患有卡波西氏肉瘤和/或多中心卡斯爾曼病病史之HIV感染的受試者
•先前接受過滋養層細胞表面抗原2(TROP2)標靶抗體藥物複合體(ADC)、含有第一型拓撲異構酶抑制劑的ADC、和/或含有第一型拓撲異構酶抑制劑的化學治療之治療
•先前曾接受任何以血管內皮生長因子(VEGF)或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VEGFR)訊息傳遞路徑為標靶的全身性治療
•先前曾在第一劑試驗藥物治療前4週內接受過全身性抗癌療法,包括試驗性藥物
•在試驗治療開始前2週內曾接受放射治療,或放射線的相關毒性需要使用皮質類固醇
•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30天內曾接種活性或活性減毒疫苗。允許接種不活化疫苗
•在試驗治療之施用前4週內曾接受研究性藥物治療或曾使用研究性醫療器材
•已知在過去3年內患有正在惡化或需要積極治療的其他惡性腫瘤。患有皮膚基底細胞癌、皮膚鱗狀細胞癌或原位癌(不包括膀胱原位癌)且已接受潛在治癒性療法,不予排除。
•已知患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CNS)轉移和/或癌性腦膜炎
•患有需要全身性療法的活動性感染
•同時有活動性B型肝炎(定義為HBsAg陽性和/或可偵測到HBV去氧核糖核酸[DNA])和C型肝炎病毒[HCV](定義為抗HCV抗體陽性且可偵測到HCV核糖核酸[RNA])感染
•有需要使用類固醇治療的(非感染性)肺炎/間質性肺病之病史,或者目前患有肺炎/間質性肺病
•對MK-2870、其任何賦形劑和/或另一種生物療法嚴重過敏(≥第3級)
•尚未從重大手術充分復原或具有持續的手術併發症者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約24 人

  • 全球人數

    約9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