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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1404-0064
試驗執行中

2025-01-01 - 2030-01-31

Phase III

召募中11

ICD-10K74.4

繼發性膽道性肝硬化

ICD-10K75.81

非酒精性脂肪肝炎

ICD-10K76.0

脂肪肝(變化),他處未歸類者

ICD-10K76.89

其他特定之肝疾病

ICD-10R16.2

肝腫大併脾腫大,他處未歸類者

ICD-9571.8

其他之慢性非酒精性肝病

一項第 III 期、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試驗,評估每週注射一次 survodutide 使用於代償性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代謝功能障礙相關脂肪肝炎 (NASH/MASH) 肝硬化參與者的肝臟相關臨床結果和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鄭斌男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李騰裕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啟益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郭行道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俊哲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劉俊人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怡翔 消化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代償性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代謝功能障礙相關脂肪肝炎 (NASH/MASH)

試驗目的

本試驗的主要目標為,至根據複合指標(包括肝臟相關臨床結果事件和全因死亡)前所經時間的危險比(survodutide 相較於安慰劑),證明 survodutide 相較於安慰劑在代償性MASH 肝硬化參與者中的優越性。 次要目標為證明 survodutide 自基準期至第 76 週/試驗結束(EoS) 相較於安慰劑在以下方面的優越性 • 肝纖維化增強 (ELF) 分數絕對變化的平均值差異(第76 週時) • 體重百分比變化的平均值差異(第 76 週時) • 基準期時,第 2 型糖尿病 (T2DM) 參與者糖化血紅素(HbA1c) 絕對變化的平均值差異(第 76 週時) • 依據 FibroScan® 瞬時振動彈性成像 (VCTE) 評估之肝臟硬度絕對變化的平均值差異(第 76 週時) • 依據 FibroScan® VCTE 評估之肝臟硬度百分比變化的平均值差異(第 76 週時) • 至首次發生惡化至臨床上顯著的門靜脈高壓 (CSPH) 前所經時間的危險比,定義為在上消化道內視鏡檢查(UGE) 中確認形成新的「高風險」胃食道靜脈曲張(GOV)(EoS 時) • 至首次發生任何肝臟代償不全事件(腹水、肝性腦病變 [HE] 或門靜脈高壓相關上消化道 [GI] 出血)或末期肝病模型 (MELD) 分數惡化至 ≥ 15 所經時間的危險比(EoS 時) •(第一次和復發)全部全因住院的發生率(EoS 時) • 至首次發生複合指標中任何經判定成分前所經時間的危險比,這些指標成分包括心血管 (CV) 死亡、非致命性中風、非致命性心肌梗塞 (MI)、缺血相關冠狀動脈重建術,或心臟衰竭 (HF) 事件(這包括因 HF 住院[HHF]、急診室回診、緊急照護回診或緊急門診 HF 回診)(5P-MACE)(EoS 時)

藥品名稱

預充填式注射劑

主成份

Survodutide (BI 456906)

劑型

230

劑量

NA

評估指標

主要指標:
 至首次發生複合臨床指標之任何成分的時間(EoS 時),包括:
o 全因死亡
o 肝臟移植
o 肝臟代償不全事件,包括:
- 需要治療的腹水
- 需要治療的 HE
- 門靜脈高壓相關上消化道出血,包括食道靜脈曲張、胃靜脈曲張和門靜脈高血壓性胃病(PHG) 引起的出血事件
o MELD 分數惡化至 ≥ 15
o 惡化至 CSPH,定義為在 UGE 中確認為「高風險」GOV(「高風險」GOV 定義為大靜脈曲張)

主要納入條件

1. 篩選時年齡 ≥ 18 歲的男性或女性成人,或在法定同意年齡 > 18 歲的國家至少達到其法定同意年齡。
2. 身體質量指數 (BMI) ≥27 kg/m² (亞洲試驗參與者為 ≥ 25 kg/m²)。
3. 患有代償性代謝功能異常相關脂肪性肝炎(MASH)肝硬化。
4. 在篩選期間取得的磁共振成像質子密度脂肪分數(MRI-PDFF)脂肪分數 ≥ 5%,或 FibroScan® 控制衰減參數(CAP)≥ 288 dB/m,或在隨機分配前 ≤ 12 週內取得的歷史 MRI-PDFF 結果(允許 MRI-PDFF < 5% 或 FibroScan® CAP < 288 dB/m 的「隱源性肝硬化」患者除外)。此納入條件不適用於近期(隨機分配前 ≤ 12 個月)肝臟切片顯示脂肪變性/脂肪肝炎的參與者。
5. 可能適用其他納入條件。

主要排除條件

1. 目前或曾經(< 5 年)大量飲酒,定義為在 > 3 個月連續期間內,女性患者飲酒量平均每週 > 140 g,男性患者飲酒量平均每週 > 210 g,或由試驗主持人判定為無法可靠量化飲酒量。
2. 肝臟疾病引起的 MELD 分數 > 12。
3. 曾經或目前(即篩選時)發生以下任何一項肝臟代償不全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 門靜脈高壓相關上消化道出血
- 腹水
- 依據 West Haven 標準,肝性腦病 ≥ 第 1 級
4. 篩選時有下列任何實驗室檢測結果
- 白蛋白 < 3.5 g/dL (< 35.0 g/L)
- 國際標準化比值 (INR) > 1.3,除非因治療性抗凝血劑所致
- 總膽紅素 (TBL) > 1.2 倍正常值上限 (ULN)
附註: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的試驗參與者,若 TBL > 1.2 倍正常值上限 (ULN),且網狀紅血球計數在正常限值內、血紅素在正常限值內,則有資格納入,除非因慢性貧血引起且與溶血無關,且直接膽紅素 < 20% TBL。.
- 鹼性磷酸酶 > 1.5 倍 ULN
- 血小板計數(PLT) <90,000/μL (<90 GI/L)
5. 有其他慢性肝臟疾病的病史或證據,例如原發性膽汁性膽管炎、原發性硬化性膽管炎、自體免疫性肝炎或重疊症候群、威爾森氏症、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或遺傳性血色素沉著症。
6. B 型肝炎陽性(定義為 B 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陽性)或慢性 HBV 感染的病史。
7. C 型肝炎陽性(定義為 C 型肝炎病毒 [HCV] 抗體陽性且 HCV 核糖核酸 [RNA] 陽性)。
8. 血清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T) 和/或丙胺酸轉胺酶 (ALT) > 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9. 有酒精性肝病或藥物性肝病的證據,根據典型暴露和病史定義。
10. 有肝臟移植病史或列入肝臟移植名單。
11. 有經頸靜脈肝內門脈系統靜脈分流術 (TIPS) 或其他門靜脈高壓治療的放射學/手術程序病史。
12. 可能適用其他排除條件。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80 人

  • 全球人數

    159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