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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ALXN2030-AMR-201
試驗執行中

2025-02-15 - 2028-12-31

Phase II

召募中4

一項第 2 期、雙盲、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多中心試驗,評估 ALXN2030用於腎臟移植後抗體性排斥成人患者的療效和安全性。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瑞頌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王敘涵 泌尿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許智揚 腎臟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呈旭 腎臟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李文欽 腎臟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腎臟移植後抗體性排斥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為評估 ALXN2030 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並在第 52 週時評估活動性(active)或慢性活動性(chronic active) AMR 受試者的MVI 緩解情形作為主要臨床評估指標。

藥品名稱

皮下注射劑

主成份

ALXN2030

劑型

220

劑量

160 MG/ML

評估指標

主要估計目標
•族群:患有 AMR 的成人受試者
•評估指標:第 52 週時的 MVI 緩解狀況
•治療條件:ALXN2030 和安慰劑
•並發事件的處理:
並發事件後收集的任何資料將定義為無反應者(複合策略);
○死亡
○移植腎失去功能
○在切片前 60 天內使用禁用藥物(用於抗體性排斥 [AMR] 治療或 T 細胞介導排斥 [TCMR] 治療)。
並發事件造成中止試驗治療後所收集的任何資料,都將用於分析(治療政策策略)。
族群層級摘要:第 52 週時,治療組別(彙集 ALXN2030 - 安慰劑)間的 MVI 緩解反應率差異。

主要納入條件

年齡
1.簽署受試者同意書時年齡 ≥ 18 歲至 ≤ 75 歲。
受試者類型和疾病特性
2. 在篩選前已接受腎臟移植≥ 6 個月
3. 篩選期的腎臟組織切片依據 Banff 2022 分類診斷為活動性或慢性活動性抗體性排斥 (AMR)。
•AMR 確診需中央病理實驗室報告顯示篩選腎臟切片 C4d 陽性(依據免疫組織化學染色法 (IHC),C4d > 0 或依據免疫螢光法 (IF), C4d > 1)和/或當地實驗室使用單一抗原抗體檢驗 HLA Class I 和/或 II 抗原特異性抗捐贈者 HLA 的特異性抗體 (DSA) 陽性。
•篩選期的腎臟組織切片與HLA-DSA採樣 (人類白血球特異性抗原-抗捐贈者特異性抗體)必須在篩選前 60 天內或篩選期間,並且與計畫書中所列之禁用治療完成後至少 60 天以後進行。
4. 篩選時 MVI 分數 ≥ 2(g ≥ 1 且 ptc ≥ 1)。
5.篩選時腎絲球過濾率預估值(eGFR) ≥ 30 mL/min/1.73 m2。
體重
6. 篩選時體重 ≥ 50 公斤。
性和避孕/阻隔屏障法要求
7. 出生男性或女性,包括所有性別身分。
8.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試者和具有生育能力受試者的伴侶必須遵循試驗計畫書規定的避孕準則。
臨床試驗受試者必須使用符合當地法規許可的避孕方法。
a. 男性受試者:
若受試者同意在試驗治療期間和在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 6 個月內遵循下列規定,則有資格參與:
•避免捐贈原始新鮮的精液
-避免發生性行為造成懷孕(即長期且持續禁慾),並同意持續禁慾。

-必須同意使用避孕措施/屏障法,詳述如下
○同意使用保險套與殺精劑,且也應告知其具有生育能力伴侶使用一種高效避孕方法的好處,因為在與目前未懷孕且具生育能力伴侶發生性行為時,保險套可能會出現破裂或滲漏。
○在進行任何射精行為時,同意使用保險套和殺精劑。
b.女性受試者:
若受試者未懷孕或未正在哺乳,且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則有資格參與:
•計畫書規定避孕和屏障法準則所定義為不具生育能力者。
•具有生育能力,且在試驗治療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至少 6 個月內使用一種高效(失敗率 < 1%/年)且低依賴性的避孕方法,如計畫書規定避孕和屏障法準則所述。試驗醫師應從第一劑試驗治療開始評估避孕方法失敗的可能性(例如:未遵從規定、近期才開始使用)。
•具有生育能力的受試者在第一劑試驗治療前 24 小時內其高敏感性驗孕(尿液或當地法規要求)結果必須為陰性。
-若尿液檢測無法確認為陰性(例如:結果不明確),則必須進行血清驗孕。在此情況下,受試者若血清驗孕結果呈陽性,則不得參與。
• 計畫書規定有關試驗治療期間和治療結束後驗孕的額外要求。
試驗主持人負責審查病史、月經史和近期的性行為,以降低納入早期未測得懷孕受試者的風險。
受試者同意
9. 簽署知情同意,包括遵從受試者同意書和本試驗計畫書所列的要求和限制。
其他納入條件
10. 為了降低流行性腦膜炎感染(腦膜炎雙球菌)的風險,所有受試者必須在第1天接受試驗治療前至少 14 天,但不超過 3 年,接種血清群 A、C、W、Y(和 B(若有))的流行性腦脊髓炎疫苗。不符合此項要求的受試者,將在接受第一劑試驗治療前接種流行性腦脊髓炎疫苗。若受試者在第1天接受試驗治療前 < 14 天內進行疫苗接種,將在接種流行性腦脊髓炎血清群 A、C、W、Y(和 B(若有))疫苗後接受預防性抗生素至少 14 天。若因無法產生免疫反應而在臨床上無法接種疫苗,需依照計畫書規定有關抗生素預防性治療的指引。受試者必須同意依據國家/當地準則重新接種疫苗。
11. 根據目前的國家/當地疫苗接種指引,隨機分配前必須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若因無法產生免疫反應而在臨床上無法接種疫苗,需依照計畫書規定有關抗生素預防性治療的指引。
12. 根據目前的國家/當地疫苗接種指引,隨機分配前必須接種 B 型嗜血桿菌疫苗(若有)。若因無法產生免疫反應而在臨床上無法接種疫苗,需依照計畫書規定有關抗生素預防性治療的指引。

主要排除條件

疾病狀況
1. 篩選時組織切片含有以下任何診斷:
•依據 Banff ≥ 1 級,T 細胞排斥反應 (T-cell mediated rejection, TCMR) (註:臨界 TCMR 之受試者有資格參加試驗)
•多瘤性病毒腎病變
•嚴重栓塞性微血管病變
•腎絲球腎炎
2. ABO血型不相容的移植。
3. 篩選時有下列任何異常實驗室檢測結果:
•uACR > 2200 mg/g 表示腎病範圍蛋白尿
•血紅素 < 8 g/dL
•血小板 < 100 × 109/L
•白血球 < 3 × 109/L
•嗜中性白血球 < 1.5 × 109/L
4. 接受多器官移植(先前的多次腎臟移植除外)或接受細胞移植(胰島、骨髓、幹細胞)者。
5. 隨機分配前 14 天內曾患有活動性全身性細菌、病毒或真菌感染。
6. 若受試者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 (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 病史且未接受抗反轉錄病毒治療,或若正在接受治療,在篩選前 1 年內已知仍測得到病毒量。
7. 篩選時依據下列條件有感染 B 型肝炎或 C 型肝炎的證據:
•HBsAg (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測結果為陽性,或
•篩選時,B 型肝炎核心抗體 (HBcAb) 檢驗結果為陽性且反射性檢測顯示 B 型肝炎去氧核醣核酸 (HBV DNA) 高於當地或中央實驗室的定量下限 (LLOQ)。
•篩選時或 3 個月內的 C 型肝炎抗體檢測結果呈陽性,除非當地或中央實驗室記錄的 C 型肝炎核糖核酸 (HCV RNA) 檢測呈陰性。
8. 先天性免疫缺陷。
9. 有無法解釋的反覆性感染病史。
10. 已知疾病或心理狀況,包括物質濫用或由試驗主持人認定的危險因子,其可能干擾受試者參與完整的試驗、對受試者造成任何額外風險,或混淆受試者的評估或試驗結果。
11. 對試驗治療中所含的任何成分過敏,包括對寡核苷酸(oligonucleotide)或N-乙醯半乳糖胺 (GalNAc) 部分過敏的病史。
12. 過去 5 年內曾患有任何惡性腫瘤,但皮膚基底細胞或鱗狀上皮癌已切除且3 年內無疾病轉移者除外。
先前/合併療法
13. 在篩選前 <90天內,預計進行或近期接受針對急性排斥反應、AMR(包括血漿分離術、血漿置換、IVIg、B 細胞消除療法、IL (白血球介素) 抑制劑、蛋白酶體抑制劑、高劑量皮質類固醇 [遞減劑量除外])、TCMR(包括 T 細胞消除療法)的治療,其不包括允許且應在整個治療期間維持穩定的標準治療 (SoC)。必須排除未採用含鈣調神經磷酸酶抑制劑的免疫抑制方案的受試者。
先前/目前的臨床試驗經驗
14. 在篩選前 90 天內或在該試驗性產品的 5 個半衰期內(以時間較長者為準)曾參與另一項試驗治療或使用任何實驗性療法,或是在本試驗期間計劃參與或使用。
其他排除條件
15. 懷孕、正在哺乳,或計畫在最後一劑試驗治療後 6 個月內受孕。
肝臟安全性
16. 丙胺酸轉胺酶 (Alanine transaminase, ALT) 或天門冬胺酸轉胺酶 (Aspartate Transaminase, AST) > 2.0 × 正常上限值 (upper limit of normal, ULN) 或當 ALT 或 AST 異常時,AST/ALT 比值 > 0.8(如果異常的 ALT 或 AST 介於 ULN 與 2 × ULN 之間,可重新檢測)。
17. 總膽紅素 > 2 × ULN, (可納入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 (Gilbert’s syndrome)的受試者,若其總膽紅素 > 2 × ULN且直接膽紅素 ≤ 1.5 × ULN)。
18. 患有現存或慢性肝臟疾病,例如:代謝性脂肪性肝炎、脂肪肝或酒精性肝炎。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6 人

  • 全球人數

    4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