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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CKAZ954A121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237649
試驗已結束

2020-03-02 - 2023-09-15

Phase I

尚未開始1

一項開放標記、多中心第I/Ib 期試驗,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ZV930 或NIR178 併用,治療晚期實體腫瘤患者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林家齊 血液腫瘤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適應症

晚期實體腫瘤

試驗目的

主要目標 探討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 、NIR178 或 NZV930 併用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擴展期的最高耐受劑量/ 建議劑量。 次要目標 目標1: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NZV930 併用的初步抗腫瘤活性。 目標2:探討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NZV930 併用的藥物動力學及免疫原性。 目標3: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NZV930 併用時,腫瘤PD-L1 表現程度與治療反應之間的關係。

藥品名稱

輸注液
膠囊劑
輸注液
膠囊劑

主成份

KAZ954
PDR001
NZV930
NIR178

劑型

27C
130
27C
130

劑量

150 mg
100 mg
40, 80, 160 mg

評估指標

療效評估:
RECIST 1.1 版及iRECIST 定義之整體治療反應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無惡化存活期(PFS)。

藥效學評估:
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 NZV930 併用的藥效學作用,依據腫瘤中的基因及/或蛋白質表現(如ENTPD2、CD73) 評估。

藥物動力學評估:
PK:血漿/血清藥物濃度相對於時間的特性,以及藥物動力學參數。
免疫原性:有/無抗藥物抗體及其濃度。

主要安全性評估:
僅遞增部分:
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 NZV930 併用,在劑量限制毒性階段的劑量限制毒性發生率。
遞增及擴展部分:不良事件(AE) 及嚴重不良事件(SAE) 的發生率和嚴重程度,包括實驗室檢驗值、生命徵象、心電圖(ECG) 等變化。
耐受性:
停藥、減少劑量和劑量強度

其他評估項目:
• 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NZV930 併用時,腫瘤PD-L1 表現程度與治療反應之間的關係。
• 評估藥物動力學/藥效學與療效/安全性之間的關係。
• 評估KAZ954 單一療法以及與Spartalizumab、NIR178 或NZV930 併用,對於血液中免疫細胞標記調節的作用。
• 評估尿液和血液中的治療反應生物標記
• 評估血液/腫瘤中的免疫反應生物標記

主要納入條件

重要納入條件
1. 進行標準照護以外的程序之前,必須先完成受試者同意書簽署。
2. 年滿 20 歲以上的男性或女性。
• 微衛星穩定 (MSS) 的結直腸癌:經由組織學聚合酶鏈鎖反應 (PCR) 確認,或經由免疫組織化學法確認,沒有缺少非配對錯誤修補 (MMR) 蛋白質表現;並經由腫瘤檢體的標準檢測,確認其 RAS 基因型 (依據當地實驗室檢驗結果)。受試者必須已接受兩線 ( 但不超過三線) 含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 的療程 (包括 cetuximab 或panitumumab),帶有野生型 RAS 基因 (WT RAS) 的轉移性 /晚期腫瘤。
• 膽管癌:經組織學檢查確認為膽管癌 (肝臟內或肝臟外)。受試者必須已接受一線含 gemcitabine 的療程 (但不超過兩線),治療晚期/轉移性疾病。
• 胰臟癌:經組織學檢查確認為胰臟腺癌。受試者必須已接受一線含 gemcitabine 或 fluoropyrimidine 的療程 (但不超過兩線),治療晚期/轉移性疾病。
• 食道癌、食道胃交界癌 (EGJ) 或胃癌:經組織學檢查確認為食道腺癌、食道胃交界腺癌或胃腺癌。受試者必須已接受一線含 fluoropyrimidine 及 cisplatin 或 oxaliplatin 的療程
(但不超過兩線),治療晚期/轉移性疾病。罹患 HER2 陽性胃癌或 食道胃 交界 癌的受 試者, 必須 已接受過trastuzumab 治療。曾依照當地標準照護使用抗 PD-1 藥物的受試者,符合資格。
3. 必須有一處疾病部位可進行組織切片,且依據治療之試驗機構的準則,適合接受腫瘤組織切片。受試者必須願意在篩選期和治療期間,接受新的腫瘤組織切片。

主要排除條件

重要排除條件
1. 出現有症狀或無法控制的腦部轉移,需要同時接受其他治療,包括但不限於手術、放射線治療、皮質類固醇。有症狀的腦轉移且曾接受治療的受試者,必須在治療後到納入試驗前4 週已達到神經學穩定,且在試驗治療開始前接受prednisone 每日劑量≤ 10 mg 或等效藥物至少2 週。
2. 受試者先前曾接受任何抗癌免疫治療,但不包括胃癌、食道胃交界癌(EGJ) 或食道癌受試者
3. 過去2 年內有病歷記錄或目前疑似患有自體免疫疾病,但以下情況除外:
4. 目前患有發炎性腸道疾病,或有這類病史(例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
5. 篩選期間和第一劑試驗藥物之前,受試者的實驗室檢驗值超出範圍。實驗室檢驗值超出範圍,定義為:
o 絕對嗜中性白血球計數(ANC) <1.0 × 109/L
o 血小板<75 × 109/L
o 血紅素(Hgb) < 9 g/dL
o 血清肌酸酐>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以Cockcroft-Gault 公式計算的肌酸酐清除率< 40mL/min
o 總膽紅素> 1.5 倍ULN;但吉伯特氏症候群受試者為> 3.0 倍ULN 或直接膽紅素> 1.5 倍ULN
o 天冬胺酸轉胺酶(AST) > 3 倍ULN
o 丙胺酸轉胺酶(ALT) > 3 倍ULN
o 在適當補充後,血清電解質仍≥ 第2 級。
6. 心臟功能不全或具臨床意義的心臟疾病,包括下列各項:
o 具臨床意義/控制不良的心臟疾病,例如需要治療的充血性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學會分類≥ 2 級),控制不良的高血壓,或具臨床意義的心律不整。
o 篩選時心電圖檢查顯示,受試者依Fredericia 校正法的校正QT (QTcF) > 470 msec (女性) 或> 450 msec (男性),或患有先天性QT 間期延長症候群
o 參加試驗前3 個月內曾有急性心肌梗塞或不穩定型心絞痛
o 需要治療的中風或暫時腦缺血病史
o 跛行症狀
7. 感染:
o 感染HIV
o 活化性HBV 或HCV 感染(依試驗機構準則)。慢性HBV 或HCV 在抗病毒治療後已受控制的受試者,允許參加劑量擴展部分,但不可參加劑量遞增部分。
o 已知有結核病病史
o 需要全身性抗生素治療的感染。受試者如需使用全身性抗生素治療,必須在試驗篩選前完成治療。
8. 第一劑試驗治療前7 天內,接受過全身性長期類固醇療法(prednisone > 10 毫克/天或等效藥物) 或免疫抑制療法,但腎上腺素不足的類固醇補充療法除外。允許使用局部、吸入、鼻用或眼用類固醇。
9. 其他任何病症,依試驗主持人判斷可能導致安全性疑慮、影響受試者配合臨床試驗程序或試驗結果判讀,因此不適合參加本臨床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25 人

  • 全球人數

    21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