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書編號CQGE031B2204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2336425
2015-09-30 - 2018-09-30
Phase II
終止收納3
ICD-9493.90
氣喘未提及氣喘積重狀態
一項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目的為研究使用中或高劑量吸入性皮質類固醇(ICS)加上長效型β2致效劑(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口服皮質類固醇(OCS)後控制不佳的氣喘病患接受QGE031 s.c.治療52週的療效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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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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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Audit
無
適應症
氣喘
試驗目的
在本試驗中,我們將評估不同劑量QGE031使用於氣喘病患是否產生有益作用,以及QGE031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如何。我們將評估試驗藥物的安全性與耐受性如何,也將探究人體對於肺部有何作用,以及藥物對於人體有何作用。
藥品名稱
QGE031
主成份
ligelizumab
劑型
S.C. Injection
劑量
120
評估指標
1. 主要目標 :
已經使用中或高劑量ICS加上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OCS遺傳過敏性氣喘病患,依據52週治療期間嚴重氣喘急性發作率的降低程度,評估標準治療下QGE031(24 mg、72 mg、240 mg,皮下注射,每四週一次)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2. 次要目標 :
已經使用中或高劑量ICS加上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OCS後控制不佳的所有氣喘病患(遺傳過敏性與非遺傳過敏性),依據52週治療期間嚴重氣喘急性發作率的降低程度,評估標準治療下QGE031(24 mg、72 mg、240 mg ,皮下注射,每四週一次)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已經使用中或高劑量ICS加上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OCS後控制不佳的非遺傳過敏性氣喘病患,依據52週治療期間嚴重氣喘急性發作率的降低程度,評估標準治療下QGE031(24 mg、72 mg、240 mg ,皮下注射,每四週一次)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其他次要目標:
急性發作(除上述外)
ACQ 5、6、7分數
ACD分數
FEV1、FVC、FEV1/FVC
早上與晚上的PEF
依據SABA使用情況,評估每日急救藥物的使用狀況
每日症狀總分
安全性與耐受性
遺傳過敏性氣喘與非遺傳過敏性氣喘病患之間對於QGE031反應的異質性。
已經使用中或高劑量ICS加上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OCS遺傳過敏性氣喘病患,依據52週治療期間嚴重氣喘急性發作率的降低程度,評估標準治療下QGE031(24 mg、72 mg、240 mg,皮下注射,每四週一次)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2. 次要目標 :
已經使用中或高劑量ICS加上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OCS後控制不佳的所有氣喘病患(遺傳過敏性與非遺傳過敏性),依據52週治療期間嚴重氣喘急性發作率的降低程度,評估標準治療下QGE031(24 mg、72 mg、240 mg ,皮下注射,每四週一次)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已經使用中或高劑量ICS加上LABA且併用或未併用OCS後控制不佳的非遺傳過敏性氣喘病患,依據52週治療期間嚴重氣喘急性發作率的降低程度,評估標準治療下QGE031(24 mg、72 mg、240 mg ,皮下注射,每四週一次)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其他次要目標:
急性發作(除上述外)
ACQ 5、6、7分數
ACD分數
FEV1、FVC、FEV1/FVC
早上與晚上的PEF
依據SABA使用情況,評估每日急救藥物的使用狀況
每日症狀總分
安全性與耐受性
遺傳過敏性氣喘與非遺傳過敏性氣喘病患之間對於QGE031反應的異質性。
主要納入條件
1. 主要納入條件:
年齡≥ 18 至≤ 75 歲的男性與女性成人病患。在台灣,納入條件為 20 – 75 歲
的男性或女性病患
第 1 次回診前每日接受中或高劑量 ICS 加上 LABA 治療≥ 3 個月(第 1 次回診
前至少接受 4 週固定療程)。若病患接受 OCS (如 prednisone ≤ 10 mg/day 或同
等劑量的 OCS)治療,則在第 1 次回診前應至少接受 4 週固定 OCS 療程。
第 101 回診的 FEV1 為預期正常值的≥ 40%且≤ 80%
第 101 回診與第 102 回診的 ACQ5 分數≥ 1.5
具有可逆性(FEV1 增加≥ 12%與 200 mL)或支氣管激發性(呼吸道過度活化)
資料顯示 12 個月內曾發生至少 2 次氣喘急性發作。
BMI 必須介於≥ 18 至≤ 45 kg/m2之間。
將於第 1 次回診時使用「皮膚點刺測試(SPT)」與「血液多重過敏原檢測
(ImmunoCAP Phadiatop,Phadia AB)」評估遺傳過敏性狀況。定義為:
遺傳過敏性:其中一項檢測(SPT 或 Phadiatop)為陽性。
非遺傳過敏性:兩項檢測(SPT 與 Phadiatop)均為陰性。
年齡≥ 18 至≤ 75 歲的男性與女性成人病患。在台灣,納入條件為 20 – 75 歲
的男性或女性病患
第 1 次回診前每日接受中或高劑量 ICS 加上 LABA 治療≥ 3 個月(第 1 次回診
前至少接受 4 週固定療程)。若病患接受 OCS (如 prednisone ≤ 10 mg/day 或同
等劑量的 OCS)治療,則在第 1 次回診前應至少接受 4 週固定 OCS 療程。
第 101 回診的 FEV1 為預期正常值的≥ 40%且≤ 80%
第 101 回診與第 102 回診的 ACQ5 分數≥ 1.5
具有可逆性(FEV1 增加≥ 12%與 200 mL)或支氣管激發性(呼吸道過度活化)
資料顯示 12 個月內曾發生至少 2 次氣喘急性發作。
BMI 必須介於≥ 18 至≤ 45 kg/m2之間。
將於第 1 次回診時使用「皮膚點刺測試(SPT)」與「血液多重過敏原檢測
(ImmunoCAP Phadiatop,Phadia AB)」評估遺傳過敏性狀況。定義為:
遺傳過敏性:其中一項檢測(SPT 或 Phadiatop)為陽性。
非遺傳過敏性:兩項檢測(SPT 與 Phadiatop)均為陰性。
主要排除條件
2. 主要排除條件:
過去 5 年內任何器官系統(皮膚局部基底細胞癌或子宮頸原位癌除外)曾有惡性
腫瘤病史
病患於第 1 次回診前 6 個月內曾吸菸或吸入菸草製品,或者有超過 10 包齡的
吸菸記錄。
病患在第 1 次回診前 6 週內曾氣喘發作/急性發作而需要短期增加全身性皮質
類固醇(SCSs)至少連續 3 日。
第 1 次回診前 4 週內已患有呼吸道感染的病患
過去十年內曾發生危及生命的氣喘病史
曾經或目前患有氣喘之外的慢性肺部疾病
懷孕或哺乳(授乳)婦女
具生育能力且未採取有效避孕法的女性
過去 5 年內任何器官系統(皮膚局部基底細胞癌或子宮頸原位癌除外)曾有惡性
腫瘤病史
病患於第 1 次回診前 6 個月內曾吸菸或吸入菸草製品,或者有超過 10 包齡的
吸菸記錄。
病患在第 1 次回診前 6 週內曾氣喘發作/急性發作而需要短期增加全身性皮質
類固醇(SCSs)至少連續 3 日。
第 1 次回診前 4 週內已患有呼吸道感染的病患
過去十年內曾發生危及生命的氣喘病史
曾經或目前患有氣喘之外的慢性肺部疾病
懷孕或哺乳(授乳)婦女
具生育能力且未採取有效避孕法的女性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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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12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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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4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