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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MK-0616-015
試驗執行中

2023-10-02 - 2030-09-30

Phase III

召募中11

ICD-10I25.10

自體的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心臟病未伴有心絞痛

ICD-9429.2

心臟血管疾病

一項第3期、隨機分配、安慰劑對照臨床試驗,評估MK-0616用於有高心血管風險之受試者減少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的療效與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美商默沙東藥廠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楊鎧鍵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鄭正一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夏建勳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柏勳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羅秉漢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施志遠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葉宏一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黃群耀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林宗憲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蔡宗能 心臟血管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動脈粥狀硬化、高膽固醇血症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以延長發生包含冠狀動脈心臟病(CHD)死亡之多項重大心血管不良事件(MACE)的首次事件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次要目的 1. 以延長發生3項MACE的首次事件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2. 以延長發生包含心血管(CV)死亡之多項MACE的首次事件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3. 以延長發生冠狀動脈心臟病死亡或MI其一的首次事件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4. 以延長發生心血管死亡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5. 以延長發生所有原因死亡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6. 以延長主要評估指標中個別項目的首次事件前所經時間,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療效: -冠狀動脈心臟病死亡 -MI -缺血性中風 -急性肢體缺血或重大截肢 -緊急動脈血管重建 7. 以第52週時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脂蛋白酵素元B、非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non-HDL-C)和脂蛋白(a)自基期以來的百分比變化,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效果。 8. 評估MK-0616相較於安慰劑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錠劑
錠劑

主成份

MK-0616
Placebo

劑型

110
110

劑量

20 mg
0 mg

評估指標

包含CHD死亡之多項MACE定義為下列任一項:冠狀動脈心臟病死亡、心肌梗塞(MI)、缺血性中風(致死性和非致死性)、急性肢體缺血或重大截肢,或緊急動脈血管重建(冠狀動脈、腦血管或周邊動脈)

主要納入條件

•符合下列其中一項:
1.年齡≥18歲且有重大動脈粥狀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事件的病史,定義為下列中至少1項:心肌梗塞(MI;由於斑塊破裂或侵蝕而推測為第1型)後≥30天;缺血性中風(推測起因於動脈粥狀硬化)後≥30天;或由於動脈粥狀硬化而進行周邊(頸動脈或下肢)動脈血管重建手術(手術或血管腔內)或重大(腳踝或以上)截肢成功後≥30天;或
2.具有發生首次重大ASCVD事件之高風險,定義為下列中至少1項:年齡≥50歲且有冠狀動脈疾病的證據;年齡≥50歲且有動脈粥狀硬化性腦血管疾病的證據;年齡≥50歲且有周邊動脈疾病的證據;或年齡≥60歲且患有糖尿病並有下列至少一項:微血管疾病或第1次回診前6個月內尿液白蛋白-肌酸酐比值≥30 mg/mmol、每天使用胰島素,或糖尿病持續時間≥10年
•第1次回診(篩選)時具有如下的空腹脂質數值(由中央實驗室評估):
1.有重大ASCVD事件的病史: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LDL-C)≥70 mg/dL(1.81 mmol/L)或非HDL-C≥100 mg/dL(2.59 mmol/L)
2.具有發生首次重大ASCVD事件之高風險:LDL-C≥90 mg/dL(2.33 mmol/L)或非HDL-C≥120 mg/dL(3.11 mmol/L)
•第1次回診(篩選)時以中度或高強度statin(±非statin降血脂療法[LLT])進行治療
•第1次回診(篩選)前正在使用的所有背景LLT(包括statin和非statin藥劑)均為穩定劑量至少30天,並且在參與本試驗期間未計劃進行藥物或劑量變更

主要排除條件

•有同型接合子家族性高膽固醇血症(FH)(根據遺傳或臨床標準)、複合異型接合子FH或雙異型接合子FH的病史
•患有紐約心臟學會第IV級心臟衰竭、或曾透過任何造影方法所得最後已知的左心室射出分率≤25%,或在第1次回診(篩選)前3個月內曾經因心臟衰竭住院
•在隨機分配前3個月內反覆發作心室性心搏過速
•規劃進行動脈血管重建手術
•正在接受或在第1次回診(篩選)前3個月內曾接受過LDL-C分離術程序,或計劃開始LDL-C分離術程序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20 人

  • 全球人數

    1455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