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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ES-CMSC01-D1101
試驗執行中

2022-12-01 - 2028-12-31

Phase I/II

召募中1

ICD-10G35

多發性硬化症

ICD-9340

多發性硬化症

一項第I / IIa期,探討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對多發性硬化症病患的安全性並探索其療效。

  • 試驗申請者

    長聖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長聖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台灣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6/02/01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郭育呈 神經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多發性硬化症

試驗目的

1.主要目的 I期 評估以靜脈輸注(IV)與脊髓腔內輸注(IT)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UMSC01)在多發性硬化症病患的安全性 IIa期 評估以靜脈輸注(IV)與脊髓腔內輸注(IT)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UMSC01)在多發性硬化症病患的初步臨床療效 2.次要目的 探討以靜脈輸注(IV)與脊髓腔內輸注(IT)異體臍帶間質幹細胞(UMSC01)在多發性硬化症病患的療效與安全性

藥品名稱

N/A

主成份

stem cell

劑型

N/A

劑量

MILLION CELLS

評估指標

1.主要評估指標:
I期
試驗期間嚴重不良事件(SAE)、疑似與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SUSAR)以及不良事件(AE)的發生率
IIa期
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第10次回診的擴展殘疾狀態量表變化量

2.次要評估指標:
I期
療效性指標:
1.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擴展殘疾狀態量表(EDSS)變化
2.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核磁造影(MRI) T2-FLAIR累積次數變化
3.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核磁造影病灶顯影變化
4.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腦部體積(灰質與白質)變化,以腦部核磁造影以及體素為基礎的型態計量學或NeuroQuant軟體測量
5.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生活品質分數變化,以多發性硬化症生活品質問卷(MSQoL-54)測量
6.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下肢功能變化,以定時25英尺步行測量
7.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上肢功能變化,以九孔插棒測驗測量
8.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認知功能變化,以同步聽覺系列加法測驗與符號數字模組測驗測量
9.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視網膜神經纖維層厚度變化,以光學同調斷層掃描測量
10.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多發性硬化症功能複合量表分數變化
安全性指標:
1.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實驗室資料變化
2.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理學檢查變化
3.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生命徵象變化
4.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腫瘤標記變化,包括甲型胎兒蛋白(AFP)、癌胚抗原(CEA)、CA199、鱗狀上皮細胞癌相關抗原(SCC)、IgA、anti-EBV、β-HCG、CA125、CA153、前列腺特異抗原(PSA)
IIa期
療效性指標:
1.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以擴展殘疾狀態量表確認殘疾惡化(CDW)的時間變化,追蹤至少六個月
2.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於試驗期間的多發性硬化症每年復發率
3.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核磁造影T2-FLAIR累積次數變化
4.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核磁造影病灶顯影變化
5.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腦部體積變化(灰質與白質)的CFB,以腦部核磁造影以及體素為基礎的型態計量學或NeuroQuant軟體測量
6.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生活品質分數變化,以多發性硬化症生活品質問卷(MSQoL-54)測量
7.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下肢功能變化,以定時25英尺步行測量
8.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上肢功能變化,以九孔插棒測驗測量
9.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認知功能變化,以同步聽覺系列加法測驗與符號數字模組測驗測量
10.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視網膜神經纖維層厚度變化,以光學同調斷層掃描測量
11.相較於對照組,試驗組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 的多發性硬化症功能複合量表分數變化
安全性指標:
1.試驗期間嚴重不良事件(SAE)、疑似與非預期嚴重不良反應(SUSAR)以及不良事件(AE)的發生率
2.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實驗室資料變化
3.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理學檢查變化
4.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生命徵象變化
5.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腫瘤標記變化,包括甲型胎兒蛋白(AFP)、癌胚抗原(CEA)、CA199、鱗狀上皮細胞癌相關抗原(SCC)、IgA、anti-EBV、β-HCG、CA125、CA153、前列腺特異抗原(PSA)
探索性指標(I期和IIa期):
1.從基線至追蹤期 (第6 - 10次回診)的免疫學標記變化,包括CD3、CD4、CD8表面標記、IgG、IgM、抗HLA抗體,以及在全血中進行群組反應性抗體分析

主要納入條件

1. 您願意簽署知情同意。
2. 您簽署同意書當天年齡介於20至65歲之間。
3. 您患有復發-緩解型多發性硬化症(過去12個月內≥ 1次臨床上復發紀錄、過去24個月內≥ 2次臨床上復發紀錄、過去12個月內≥ 1個釓強化病灶(Gadolinium-enhancing lesions)或T2新病灶);或是活動性次發-漸進型多發性硬化症(過去12個月內的擴展的殘疾狀態量表(EDSS)增加≥ 1.0分(基線EDSS ≤ 5.0)或≥ 0.5分(基線EDSS ≥ 5.5),以及≥ 1次臨床復發或≥ 1個釓強化病灶。(多發性硬化症的診斷是依據2017年McDonald訂定的標準,而復發-緩解型多發性硬化症及次發-漸進型多發性硬化症的診斷則是依據2014年Lublin等人訂定的標準。)
3. EDSS(The Kurtzke Expanded Disability Status Scale)是一個評估多發性硬化症患者之運動失常及疾病發展程度的評分方法。評分方法是針對八種神經功能的表現來加以評估,再依評估級數分為 0~10 分)。
4. 您於加入試驗前,經診斷為多發性硬化症已有至少2年,且EDSS分數介於2.0至6.5之間。
5. 您具備適當的以下條件進行腰椎穿刺術:
-凝血酶原時間、部份凝血活酶時間≤ 1.5倍正常值上限。
-血小板大於每微升 100,000顆。
-進行腰椎穿刺術7天內無使用抗凝血劑。
-無穿刺部位局部感染。
-無顱內病灶併腦壓升高徵兆。
6. 在加入試驗案前,您曾經進行至少一種多發性硬化症治療達6個月以上而治療失敗,治療方法包含如藥物(β型干擾素、Glatiramer acetate (Copaxone)、Dimethyl fumarate (Tecfidera)、Teriflunomide (Aubagio)、Fingolimod (Gilenya)、Ozanimod (Zeposia)、Cladribine (Mavenclad)、Siponimod (Mayzent)、Ofatumumab (Kesimpta)或Natalizumab (Tysabri));治療失敗定義為以下任一情形:≥ 1次復發、≥ 1個新T2病灶、≥ 1個釓強化病灶或EDSS惡化。
7. 在施打UMSC01前,您已穩定接受以下治療至少一個月以上,治療方法包含如藥物(Interferon-β, Glatiramer acetate (Copaxone), Dimethyl fumarate (Tecfidera), Teriflunomide (Aubagio), Fingolimod (Gilenya), Ozanimod (Zeposia), Cladribine (Mavenclad), Siponimod (Mayzent), Ofatumumab (Kesimpta), 或Natalizumab (Tysabri))。
8. 自篩選期開始至UMSC01治療期間以及接受最後一劑UMSC01後一年內,所有男性病患以及具生育能力的女性病患(介於青春期與停經後2年)應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主要排除條件

1. 您目前為懷孕、哺乳,或未懷孕但不願自篩選期至UMSC01治療期間,與接受最後一劑UMSC01治療後一年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2. 您患有糖尿病且未獲控制(空腹血糖> 250 mg/dL)。
3. 您的肝功能和腎功能不足:肝指數(AST、 ALT) >正常值上限3倍;腎絲球過濾率(eGFR) < 50 mL/min。
4. 您因任何原因無法進行腦部核磁共振造影檢查。
5. 您患有具臨床活性的惡性腫瘤、周邊神經病變、肌肉病變或其他臨床顯著神經疾病等醫療病史,且會影響本試驗評估結果。
6. 您在接受UMSC01治療前的6個月內曾出現會使免疫功能低下的病況,或已知有多發性硬化症以外的臨床顯著自體免疫病況,或正接受多發性硬化症治療以外的免疫抑制治療。
7. 您正處於感染狀態需要做全身性治療。
8. 您在接受UMSC01治療前的6個月內曾被診斷患有肺栓塞。
9. 您在接受UMSC01治療前的1個月內曾參與其他使用試驗藥品的臨床試驗。
10. 您在接受UMSC01治療前的1個月內曾接受細胞毒性藥物治療。
11. 您在接受UMSC01治療前的1個月內多發性硬化症曾復發。
12. 您在接受UMSC01治療前的6個月內曾使用抗CD20單株抗體療法,例如rituximab。
13. 您經試驗主持人判定不適合參與本試驗。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41 人

  • 全球人數

    4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