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1 - 2017-12-31
Phase III
終止收納8
ICD-10C50.911
女性右側乳房未明示部位惡性腫瘤
ICD-10C50.912
左側女性乳房未明示部位惡性腫瘤
ICD-10C50.919
女性乳房未明示部位惡性腫瘤
ICD-10Z51.12
來院接受抗腫瘤免疫療法
ICD-9174.9
女性乳房惡性腫瘤
Neo ALTTO (Neoadjuvant Lapatinib and/or Trastuzumab Treatment Optimisation)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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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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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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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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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 比較三個治療組在生物窗口(biological window)結束時(第6週),以及在最終手術時的客觀反應率(完全及部份);
– 比較三個治療組在手術時呈現淋巴結陰性乳癌的病人比率;
– 比較三個治療組轉成接受乳房保留手術的比率;
– 比較三個治療組從無法手術轉成接受乳房手術的病人比率;
– 比較無疾病存活期(disease free survival,簡稱DFS)及整體存活期(overall survival,簡稱OS);
– 藉由免疫組織化學法、FISH、基因以及蛋白質體(proteomic)分析,對治療有反應之腫瘤的分子特性;
– 研究治療前及治療期間的生物標誌表現(biomarkers expression),以及確定和臨床結果之間的相關性;
– 確定PET/CT、腫瘤反應以及分子變化之間的相關性,以及推測有關早期PET/CT攝影預測值的假設,用以評估對標靶抗ErbB2療法的反應;
– 追蹤研究生物製劑(Lapatinib、trastuzumab、或兩者之組合/接續給藥)對CTCs的作用;
– 追蹤研究監視乳癌患者之CTCs的預後/預測值;
– 確定CTC變化和腫瘤分子變化之間的關聯性,並且對CTCs預測值做出假設,用以評估ErbB2標靶治療的反應。
主要納入條件
1) 女性;
2) 年滿18歲;
3) ECOG體能狀態 0-1;
4) 組織學檢查證實罹患侵入性乳癌;
– 使用乳房攝影及超音波測量直徑大於2公分的原發性腫瘤
– 任何數量
– 無轉移跡象(M0) (如果涉及孤立的上鎖骨淋巴結也可參與試驗)
5) 依據以下定義,原發性腫瘤的侵入成分有HER2過度表現及/或增殖情形,且在隨機分組前經認證實驗室證實:
– 經IHC確定3+過度表現〈>30%侵入性腫瘤細胞〉;
– 經IHC確定2+或3+過度表現(不超過30%的腫瘤細胞)且原位雜交(in situ hybridization)(FISH/CISH)試驗證實HER2基因增殖;
– 經FISH/CISH證實 HER2基因增殖(每個細胞核有>6個HER2基因複本,或FISH比值[HER2基因複本對第17對染色體訊號的比值]>2.2)
整體結果陰性或不確定(FISH試驗比值<2.2、每個細胞核的HER2基因複本數<6.0),以及IHC染色分數為0、1+、2+或3+〈低於30%的腫瘤細胞〉的病人,不能參與這項試驗。
來自本地非認證實驗室的不確定結果,可以送交認證實驗室進行最後確定。
ErbB2狀態必須在隨機分組前,經本地或地區認證實驗室檢驗。如果FISH試驗由本地非認證實驗室執行,則必須使用PathVysion試驗(Vysis)或INFORM HER2/neu試驗(Ventana Inc.),但也需要經由認證實驗室確認結果。從本地取得的IHC過度表現分數,也需要經認證實驗室證實,才可認定符合參與標準。本地FISH/CISH試驗結果呈現陰性(試驗比值<1.8,每個細胞核ErbB2基因複本數<4.0),或IHC分數為0及1+的病人,不能參與這項試驗。本地FISH試驗陽性(每個細胞核ErbB2基因複本數>6,或FISH比值>2.2),或取自非認證實驗室的2/3+ IHC過度表現,都必須在隨機分組前,經認證實驗室確認;
6) 荷爾蒙受器(Hormone receptor,簡稱HR)狀態:
– 必須確認雌激素受器(Oestrogen Receptor,簡稱ER)狀態;
7) 造血狀態:
– 嗜中性球絕對數量 > 1.5 x 109/L,
– 血小板數 > 100 x 109/L,
– 血紅素至少為9 g/dl,
8) 肝臟狀態:
– 膽紅素 : 2倍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l,簡稱ULN〉,
– AST及ALT < 2.5倍ULN,
– 鹼性磷酸酶〈alkaline phosphatase〉2.5倍ULN,
9) 腎臟狀態:
– 肌酸酐 < 2.0 mg/dL,
10) 心血管:
– 經心臟超音波〈echocardiography,簡稱ECHO〉或多閘門心室功能〈Multiple Gate Acquisition,簡稱MUGA〉掃描測量基準LVEF > 50%,
11) 育齡婦女在隨機分組前2週內〈最好是7日內〉,經血清驗孕檢查結果為陰性
12) 有生育能力的病人必須使用有效避孕方式〈屏障法–保險套、子宮帽–同時配合使用殺精劑,或完全停止性生活。不允許使用口服、注射或植入型荷爾蒙避孕法〉
13) 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14) 病人同意將現有腫瘤樣本送交中央實驗室,依據本試驗計劃中描述的方式進行轉譯試驗
排除標準
受試者如果符合下列任一項標準,將無法參與這項試驗:
1) 過去曾經因為原發性侵入性乳癌接受任何治療;
2) 有其他惡性腫瘤病史。然而,如果受試者過去或近期曾經有完全切除的基底及鱗狀細胞皮膚癌,或成功治癒的子宮頸原位癌,也可以參與。
3) 診斷罹患發炎性乳癌;
4) 雙側癌症;
5) 多發性癌症;
6) 已知有無法控制或有症狀的心絞痛、臨床顯著的心律不整、鬱血性心衰竭、無法控制的高血壓〈> 180/110〉、不穩定的糖尿病、休息時呼吸困難、或需要長期接受氧氣治療;
7) 可能使受試者不適合參與試驗的共病或情況,或任何可能妨礙受試者安全的嚴重醫學疾病;
8) 因為過去接受其他研究型藥物治療,造成無法解決或不穩定的嚴重不良事件;
9) 急性或無法控制的感染;
10) 因為失智、精神狀態改變或任何其他精神疾病,使受試者無法瞭解受試者同意書內容或表達參與意願;
11) 吸收不良症候群、顯著影響消化道功能的疾病、或胃或小腸切除。罹患潰瘍性結腸炎的受試者也無法參與試驗;
12) 同時接受其他癌症輔助療法(這項試驗使用治療以外的化療、放射性療法、免疫療法、生物療法)治療;
13) 同時接受另一種研究型藥物治療,或參與另一項治療型臨床試驗;
14) 已知對trastuzumab或Lapatinib或其賦形劑的化學成分,產生立即或延遲過敏反應或特異體質反應;
15) 懷孕或哺乳婦女;
16) 同時使用CYP3A4抑制劑或誘導劑。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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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4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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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8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