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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DSP-5336-101
NCT Number(ClinicalTrials.gov Identfier)NCT04988555

2023-06-01 - 2025-12-31

Phase I/II

召募中3

一項第1/2 期、開放性、劑量遞增、劑量擴展試驗,評估DSP-5336 用 於帶有或未帶有混合譜系白血病(MLL)-重排或核仁磷酸蛋白1 (NPM1) 突變的成人急性白血病患者

  • 試驗申請者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百瑞精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吳尚儒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曾慧恩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試驗主持人 陳彩雲 內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召募中

適應症

帶有或未帶有混合譜系白血病(MLL)-重排或核仁磷酸蛋白1 (NPM1) 突變的成人急性白血病患者

試驗目的

第1 期:劑量遞增 主要目標 • 評估 DSP-5336 單一療法用於患有復發性或難治性急性骨髓性白血病 (AML)、急性淋巴球性白血病 (ALL)、譜系不明確急性白血病之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還評估用於患有高風險復發性或難治性骨髓發育不良症候群 (MDS) 或復發性/難治性多發性骨髓瘤 (MM) 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僅在美國) • 根據產生最大生物和臨床效果的 DSP-5336 最低劑量或最大耐受劑量 (MTD),確定 DSP-5336 的第 2 期建議劑量 (RP2D),以較低者為準 • 確認 DSP-5336 與 venetoclax/ azacitidine 併用對復發性或難治性AML成人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與 RP2D • 確認 DSP-5336 與 gilteritinib 併用對復發性或難治性 AML 成人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與 RP2D 次要目標 • 描述 DSP-5336 的藥物動力學特性,包括在併用選定 azole 類藥物,即:posaconazole、voriconazole 或 fluconazole 時的藥物動力學特性 • 評估食物(高脂飲食)對 DSP-5336 藥物動力學/曝藥量的影響 • 評估 DSP-5336 對 midazolam 藥物動力學/曝藥量的影響 • 評估 DSP-5336 與 venetoclax 及 azacitidine 併用的藥物動力學特性 • 評估 DSP-5336 與 gilteritinib 併用的藥物動力學特性 • 評估 venetoclax與 DSP-5336 併用的藥物動力學特性 • 評估 gilteritinib 與 DSP-5336 併用的藥物動力學特性 • 評估 DSP-5336 單一療法用於患有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球性白血病、譜系不明確急性白血病之成年患者的初步臨床活性,還評估用於患有高風險復發性或難治性 MDS 或復發性/難治性 MM 患者的初步臨床活性(僅在美國) • 評估 DSP-5336 與 venetoclax/ azacitidine 併用的初步臨床活性 • 評估 DSP-5336 與 gilteritinib 併用的初步臨床活性 • 透過 12 導程安全性和密集心電圖監測,以及在 azoles 類藥物存在下透過 12 導程安全性心電圖監測,判定 DSP-5336 作為單一藥物給藥的心臟安全性 第2 期:劑量擴展 主要目標 評估 DSP-5336 用於患有混合譜系白血病重排 (MLLr) 和/或核仁磷酸蛋白 1 突變 (NPM1m,依據試驗主持人評估) 之復發性/難治性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患者的臨床活性 次要目標 由中央評估,評估 DSP-5336 的臨床活性 進一步評估 DSP-5336 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藥品名稱

DSP-5336

主成份

DSP-5336

劑型

Tablet

劑量

20mg

評估指標

第1 期:劑量遞增
安全性:
‧ 依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常見不良事件評價標準(NCI CTCAE) 第5.0 版評估的劑量限制毒性
‧ 治療中出現的不良事件(TEAE) 和嚴重不良事件(SAEs)
‧ 生命徵象、臨床實驗室數值(血液學、臨床化學、尿液分析)、心電圖(ECG)參數、心臟超音波(ECHO) 參數的變化
耐受性:
‧ 劑量中斷、劑量調降和/或劑量中止
生物性療效:
‧ 請參閱藥物動力學(PK) 和臨床活性的對應次要指標
‧ 請參閱生物標記的對應探索性指標(基因表現量)

第2 期:劑量擴展
完全緩解(微量殘存疾病-)(CR(MRD-));完全緩解(CR);完全緩解伴隨部分血液學恢復(CRh);完全緩解伴隨血液學未完全恢復(CRi);部分緩解(PR);形態學無白血病狀態(MLFS);完全緩解(微量殘存疾病-)(CR(MRD-)) + 完全緩解(CR);完全緩解(微量殘存疾病-)(CR(MRD-)) + 完全緩解(CR) + 完全緩解伴隨部分血液學恢復(CRh);整體反應(OR)(=完全緩解(微量殘存疾病-)(CR(MRD-))或完全緩解(CR)或完全緩解伴隨血液學未完全恢復(CRi)或形態學無白血病狀態(MLFS)或部分緩解(PR));反應持續時間(DOR);達到發生反應的時間;達到完全反應(CR)前所經時間;輸血獨立性(TI);整體存活期(OS);無事件存活期(EFS);無復發存活期(RFS)

主要納入條件

有關試驗第1 期劑量遞增部分的患者:
1.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 2022 年分類標準,確診患有難治性或復發性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球性白血病或譜系不明確急性白血病,且依據治療機構的病理學評估判定,曾以已知對於其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球性白血病或譜系不明確急性白血病有效之現有標準療法治療失敗。針對成為幹細胞移植候選人的參與者,必須提供此治療選項。
a. 難治性定義為:依據2017 年歐洲白血病網絡(ELN) 初始密集療法準則定義,患者未達到完全緩解(CR)或完全緩解伴隨血液學未完全恢復(CRi),或在以低甲基化藥物(HMA) 或低劑量阿糖胞?(LDAC) 進行初始足夠時間治療療程後,未達到完全緩解(CR)、完全緩解伴隨血液學未完全恢復(CRi)、形態學無白血病狀態(MLFS)或部分緩解(PR),其中「足夠時間療程」定義為至少4 個週期的低甲基化藥物或低劑量阿糖胞?療法,或至少2 個週期的合併療法(即:低甲基化藥物(HMA)或低劑量阿糖胞?(LDAC)併用venetoclax 或glasdegib)(Hartmut 等人,2017 年)
b. 復發性定義為:依據骨髓評估或達到完全緩解(CR)或完全緩解伴隨血液學未完全恢復(CRi)後出現周邊芽細胞而診斷的復發,依據2017 年ELN 準則定義,伴隨或未伴隨鞏固或維持,且伴隨或未伴隨造血幹細胞移植(HSCT)針對試驗第2 期劑量擴展部分的患者:
2. 依據世界衛生組織2022 年分類,由治療機構的病理學審查確認患有難治性或復發性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且曾以已知對其急性骨髓性白血病有效的現有標準療法治療失敗。針對成為幹細胞移植候選人的參與者,必須提供此治療選項。難治性和復發性的定義,請參閱條件1。
3. 資料顯示帶有KMT2A(混合譜系白血病(MLL))融合或核仁磷酸蛋白1 (NPM1)突變,包括同時存在FLT3 基因體變異和/或IDH1/2 突變者針對所有患者:
4. 年齡大於18 歲
5. 美國東岸癌症臨床研究合作組織(ECOG) 體能狀態小於2 分
6. 納入時和開始試驗治療前的白血球(WBC) 計數必須低於30,000/μL(納入前和試驗治療期間將允許使用Hydroxyurea)
7. 在納入前,任何先前的治療相關毒性均已緩解至? 第1 級,但? 第2 級掉髮或神經病變除外
8. 篩選時依據下列條件判定具有足夠的腎臟和肝臟功能:
a. 以Cockcroft-Gault 公式評估,肌酸酐清除率(CLcr) 濃度?50 ml/min
b. 總膽紅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已知患有吉伯特氏症候群的患者為?2.0倍正常值上限)
c. 天門冬胺酸轉胺?(AST) ≤3.0 倍正常值上限
d. 丙胺酸轉胺?(ALT) ≤3.0 倍正常值上限
9. 願意參與試驗計畫書要求的試驗回診
10. 根據試驗主持人的評估,估計預期壽命?3 個月
11. 若為具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則血清或尿液驗孕結果為陰性。具生育能力女性的定義為,符合下列條件的女性:(1) 已有初經且未進行絕育程序(子宮切除術、雙側輸卵管結紮或雙側卵巢切除術),或(2) 未經歷更年期(定義為持續停經超過12 個月,且不為藥物誘發,或正在接受荷爾蒙替代療法且血清濾泡刺激素>35mIU/mL)。
12. 若男性或女性患者具生育能力,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6 個月內(女性和男性均適用)使用2 種或更多種不同避孕方法(口服避孕藥/植入式荷爾蒙避孕藥*,以及屏障法*)或採取避孕措施(即:同意完全避免與異性發生性行為)
*僅適用於日本的試驗單位:植入式荷爾蒙避孕藥、含殺精劑的避孕隔膜、含殺精劑的子宮帽,以及屏障避孕法中包含的避孕海綿(殺精劑已經在避孕海綿內)尚未獲得核准,且不得在日本使用。
13. 具有適合進行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急性淋巴球性白血病(ALL)基因變異之基因體分析(例如混合譜系白血病重排(MLLr)或核仁磷酸蛋白1 (NPM1)突變)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或急性淋巴球性白血病(ALL)物質(例如骨髓或周邊血液)

主要排除條件

符合任何下列條件的患者將被排除於本試驗之外:
1. [試驗計畫書修訂刪除條件]
2. 經組織學診斷患有急性前骨髓細胞白血病
3. [試驗計畫書修訂刪除條件]
4. 在第一劑DSP-5336 前60 天內,曾接受HSCT 或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CAR-T) 療法或其他修飾T 細胞療法
5. 在第一劑DSP-5336 前28 天內曾接受捐贈者淋巴細胞輸注,或在篩選時於造血幹細胞移植(HSCT)後接受免疫抑制療法,或患有臨床活動性移植體抗宿主疾病(GVHD)或移植體抗宿主疾病而需要積極醫療介入,除了使用局部類固醇治療持續的皮膚移植體抗宿主疾病
6. 在第一劑DSP-5336 前14 天內,曾接受抗腫瘤藥物(患者在開始試驗治療前正在使用荷爾蒙療法作為乳癌或攝護腺癌的輔助性維持治療除外,以及給予hydroxyurea 以控制芽細胞者除外)
7. 第一劑DSP-5336 前4 週內曾接受全身性鈣調磷酸?抑制劑
8. 第一劑DSP-5336 前42 天或5 個半衰期(以最短者為準)內曾接受包括腫瘤疫苗和檢查點抑制劑的免疫療法
9. 第一劑DSP-5336 前4 週內曾接受其他試驗性治療
10. 第一劑DSP-5336 前28 天內曾接受重大手術
11. 患有活動性中樞神經系統白血病
12. [試驗計畫書修訂刪除條件]
13. 篩選時存在有臨床意義的心電圖(electrocardiogram, ECG) 異常,例如QT 間期延長(依據按Fridericia 公式校正的QT 間期(QTc corrected according to Fridericia’s formula, QTcF),男性校正後QT 間期(corrected QT Interval, QTc) > 450 msec,女性>470 msec)。
15. 有尖端扭轉型心室搏動過速(Torsades de Pointes)的病史
16. 根據主治試驗主持人的意見,同時患有任何可能造成不當醫療危害或干擾試驗結果判讀的病症,這些病症包括但不限於:臨床上顯著的無法癒合或癒合傷口;併發鬱血性心臟衰竭(紐約心臟協會功能性分類第三或四級;請參閱第21.7 節);併發不穩定型心絞痛;需要治療的併發性心律不整(不包括無症狀心房顫動);近期(過去6 個月內)心肌梗塞;過去6 個月內患有急性冠狀動脈症候群;顯著肺部疾病(休息時或輕度運動時呼吸短促),例如,併發嚴重阻塞性肺病,併發高血壓且無法以併用藥物控制,或糖尿病且過去6 個月內曾發生超過2 次酮酸中毒
17. 已知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或C 型肝炎的可偵測病毒量,或有B 型肝炎表面抗原的證據,全部均顯示患有活動性感染
僅適用於日本的試驗單位:若B 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 為陰性,應進行B 型肝炎核心(HBc) 抗體或B 型肝炎表面(HBs) 抗體檢測。若B 型肝炎核心(HBc)抗體或B 型肝炎表面(HBs)抗體檢測結果為陽性,應進行B 型肝炎病毒(HBV) 去氧核糖核酸(DNA) 定量檢測,以確認B 型肝炎病毒去氧核糖核酸(DNA)為陰性。
18. 患有活動性、未受控制、細菌性、病毒性或真菌性感染,而需要全身性療法
19. [試驗計畫書修訂刪除條件]
20. [試驗計畫書修訂刪除條件]
21. [試驗計畫書修訂刪除條件]
22. 已知患有嚴重吞嚥困難、短腸症候群、胃輕癱,或其他限制口服藥物攝入或胃腸道吸收的病症,包括無法吞嚥口服藥物
23. 有認知、心理或心理社會方面的障礙,而可能損害患者根據試驗計畫書接受療法的能力,或對患者遵守知情同意程序、試驗計畫書或試驗計畫書要求之回診和程序的能力造成不良影響
24. 同時接受具有狹窄安全性範圍的敏感性受質,或CYP3A4/5 的強效抑制劑或誘導劑,包括:ketoconazole、itraconazole 和isavuconazole。允許使用其他抗真菌藥物作為預防或治療感染的標準照護注意:若患者正在接受其中一種被禁用的azole 類抗真菌藥物,且可在試驗前7 天或以上轉換至允許使用的azole 類藥物(ketoconazole 和itraconazole 為?7 天,
isavuconazole 為?21 天),則該患者可在醫療監測員核准下獲准參與試驗(B 組)
25. 已懷孕或正在哺乳,或計畫懷孕
注意:正在哺乳的患者,若在第一劑任何試驗藥物前中斷哺乳,且在接受第一劑任何試驗藥物後未以擠出的母乳哺餵嬰兒,則可予以納入。在最後一劑試驗藥物後至少6個月內,不應恢復哺乳。
26. 有任何間質性肺病的病史或併發症(僅適用於日本的試驗單位)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2 人

  • 全球人數

    139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