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6 - 2009-12-31
Phase III
尚未開始1
終止收納12
一評估Indacaterol (150與300微克,每日一劑)於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患者之療效、安全性及耐受性之為期12週、多中心、隨機分配、雙盲、以安慰劑為對照組、同時進行之治療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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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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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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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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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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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收案人數
0 尚未開始
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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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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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收案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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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試驗目的
藥品名稱
主成份
劑型
劑量
評估指標
肺功能評估:在第12週的最低FEV1作為首要評估標準
肺功能評估:其他時間點的FEV1和FVC
COPD惡化:惡化次數,第一次惡化的時間
受試者紀錄日誌所列之症狀
TDI (過度期呼吸困難指數)
聖喬治呼吸問卷(SGRQ)
其他評估:
醫療資源利用
試驗結束後受試者問卷
安全性:不良反應、生命徵象、心電圖(ECG)及實驗室評估
吸入後反應
藥物動力學(PK)、藥物遺傳學(PG)
主要納入條件
1. 年齡≥ 40歲之成年男性和女性,並於任何與試驗相關之程序開始之前,已簽署受試者同意書
2. 診斷為COPD (以2005年GOLD指南分類為中度至重度COPD)並樂於合作之門診患者,而且包括:
a) 至少20包齡的抽煙歷史
b) 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後,30%預估正常值≦FEV1 < 80%預估正常值。
c) 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後,FEV1/FVC < 70%
排除條件
1. 懷孕或哺乳女性
2. 具懷孕可能性的女性;除非符合停經的定義,或是使用一種或一種以上可接受之避孕方式。
3. Visit 1前6週內因COPD發作而住院的患者;於Visit 1及Visit 3之間發生COPD發作的患者必須
自試驗中退出,但可被允許於稍後再次進入試驗(COPD發作解決至少6週後)。
4. 因慢性低血氧症而需要長時間氧氣治療一天超過15個小時的患者。
5. Visit 1前6週內有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在Visit 1和Visit 3間罹患呼吸道感染的患者,必須
中斷試驗,但或許可於日後重新被納入(在呼吸道感染結束後至少6週) 。
6. 同時存在其他肺病、肺部肺結核(除非經胸部X光確定不再具有活性)、臨床顯著之支氣管擴
張。
7. 於Visit 1前有(但不限於)以下氣喘病史狀況之患者:a) 40歲以前出現呼吸症狀 b) 曾被診
斷為氣喘。
8. 患有第一型糖尿病或控制不良之第二型糖尿病(在Visit 1測量的HbA1C >8.0 %)
9. 醫師或諾華人員判斷為具臨床意義的實驗室數據異常或臨床顯著病情的患者,如(但不限於)不
穩定的缺血性心臟疾病、心律不整(除了穩定的心房顫動之外)、控制不良之高血壓、控制不良
之甲狀腺機能低下和亢進、低血鉀症、腎上腺素過高,或任何試驗主持人認為可能影響患者安
全性或順服性、干擾評估或妨礙試驗完成的情況
10. 有肺癌或肺癌病史
11. 有進展中癌症,或無癌症的時間少於5年(無論有無局部復發或轉移的證據)。但患有皮膚局部
基底細胞瘤(無轉移)者可納入。
12. 具有心電圖QT波延長病史(或有家族病史),或Visit 1的ECG結果QTc間隔(Bazett’s)延長(男
性之QTc間隔> 450 ms而女性之QTc間隔> 470 ms)。ECG不符合的患者,不能重新進行篩檢。
13. 對任何研究藥物或具類似化學結構的藥物有過敏病史。
14. 無法保持正常作息(如夜班工人) 。
15. 在隨機分配時或在Visit 1前30天或5個藥品半衰期(視何者較長)內,曾接受研究中藥物治療。
16. 在Visit 1前30天內或在wash-out期間接種過減毒活疫苗(去活性流感疫苗、肺炎雙球菌疫苗或
其他去活性疫苗若不是在Visit 1或3前48小時內接種,則可接受)
17. 以下不可於試驗期間使用,Visit 1前wash-out天數如下
a. 長效型抗膽鹼藥物 - tiotropium:7 天
b. 短效型抗膽鹼藥物:8 小時
c. 劑量固定之乙型協同劑+吸入性類固醇組合藥物 (必須改為單方吸入性類固醇+救援藥物
salbutamol):48小時
d. 劑量固定之短效乙型協同劑+短效抗膽鹼組合藥物:8小時
e. 長效乙型協同劑:48小時
f. 短效乙型協同劑:6小時
g. 茶鹼類藥物:48小時
h. 注射或口服式類固醇:30天
i. 抗白三烯製劑:30天
18. 以下藥物/非藥物治療不應使用,除非已經持續穩定使用下列規定之時間:
a. Cromoglycate(鼻用)、ketotifen、吸入性或鼻用類固醇-Visit 1前至少一個月
b. 控制黏液藥品: Bromhexine, carbocisteine, fudosteine, erdosteine ambroxol,
acetylcysteine-Visit 1前至少一個月
c. 抗組織胺 (下列19c的藥物除外)-Visit 1前至少5天
d. 肺復原復健-Visit 1前至少一個月
19. 其他不可使用的藥物:
a. 非保鉀利尿劑 (除非與保鉀之藥物以固定劑量合併使用)
b. 非選擇性乙型阻斷藥物
c. 可能顯著延長QT間隔之藥物(不限於下列藥物):
- Class Ia抗心律不整藥物(如disopyramide、procainamide、quinidine);Class III抗心律不
整藥物(如amiodarone、dofetilide、ibutilide、sotalol)
- 巨環內酯抗生素 (如erythromycin, clarithromycin, azithromycin;允許局部使用)
- 新喹諾酮抗生素 (如sparfloxacin, prulifloxacin, moxifloxacine;允許局部使用)
- Azole類抗黴菌藥物 (如itraconazole, ketoconazole, fluconazole;允許局部使用)
- Probucol (降血脂藥)
- mizolastin (抗組織胺)
- 三環抗鬱劑類、血清-正腎上腺素再吸收抑制劑類、單胺氧化酶抑制劑類抗憂鬱藥物。
[Fluoxetine及其他選擇性血清素吸收受體抑制劑(SSRI)若在Visit 1前至少已穩定使用1個月,
而Visti 1時ECG正常,且之前沒有ECG異常,則可以使用]
20. 使用Varenicline(戒必適)戒煙的病人
21. 曾使用過indacaterol的病人
22. 無法使用乾粉吸入器或進行肺功能檢驗的病人
23. 已知對於藥物有不遵囑性病史,或是不能或不願意完成受試者日誌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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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數
5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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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人數
47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