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卷

TPIDB > 搜尋結果 > 臨床試驗計畫

臨床試驗計畫

計劃書編號NN1998-1617

2007-05-30 - 2009-06-30

Phase III

終止收納3

一個52週治療期、開放式、多中心、隨機分配、平行的研究,比較餐前以AERx® iDMS胰島素裝置吸入人體胰島素與皮下注射胰島素Insulin aspart,對於糖尿病合併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的長期安全性

  • 試驗申請者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試驗委託 / 贊助單位名稱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臨床試驗規模

    多國多中心

  • 更新日期

    2025/08/20

試驗主持人及試驗醫院

試驗主持人 裴馰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盧介祥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試驗主持人 蘇矢立 內分泌科

協同主持人

實際收案人數

0 終止收納

適應症

第一型與第二型糖尿病

試驗目的

主要目的 評估餐前吸入人體胰島素與皮下注射胰島素Insulin aspart併用基礎胰島素及/或口服降血糖藥,對於糖尿病合併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的長期肺部安全性資料 次要目的 比較兩組治療組: • 経由抽血實驗數據、心電圖、眼底鏡/眼底攝影、體重、血壓與脈搏、身體檢查與不良事件,所獲得之長期安全性資料 • 低血糖事件發生率 • 測量糖化血色素(HbA1c )與空腹血糖值 (FPG)所得之血糖控制情形 • 病患的治療滿意度問卷報告 • 餐時胰島素的劑量 並並進一步: • 評估使用AERx® iDMS胰島素裝置的抱怨類型及次數

藥品名稱

Insulin human inhalation solution, insulin strip administered using the AERx® iDMS

主成份

Human insulin

劑型

Solution for inhalation

劑量

2.6

評估指標

1. 主要評估指標:
治療前與治療52週時肺功能試驗(一秒內強制呼氣體積FEV1、六秒內強制呼氣體積FEV6、強制肺活量FVC、功能性餘氣量FRC、殘餘體積RV、肺總容量TLC、與一氧化碳擴散容積DL,CO)預測值百分比之變化
; 治療52週時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病期分類(根據GOLD分類法)
; 在52週治療期間,使用吸入性及全身性藥物治療其肺部症狀(慢性阻塞性肺病用藥)的種類與頻率
; 在52週治療期間,慢性阻塞性肺病惡化的形式、持續時間與頻率,包含嚴重導致住院,與非嚴重惡化(需使用全身性類固醇與抗生素)
; 治療前與治療52週後X光的變化

2. 次要評估指標:
• 治療前與治療52週時,實驗室檢查(包含血液學、生化、尿液分析與胰島素抗體) 、心電圖、眼底鏡/眼底攝影、血壓與脈搏、體重與身體檢查的變化
• 發生不良事件的頻率與嚴重度
• 在治療最後12週內低血糖(輕度、中度、有症狀的)之發生次數。在治療最後12週內低血糖發生於夜間(晚間11點-凌晨6點)和全天(24小時)之次數
• 在治療52週後的糖化血色素與空腹血糖值
• 在治療52週後的餐時胰島素劑量
• 試驗過程中,使用St. George Respiratory Questionnaire (SGRQ)獲得之病患治療滿意度報告

3. 其他評估指標:
• 使用AERx胰島素裝置的抱怨類型及次數
• AERx胰島素裝置的使用狀況

主要納入條件

一、主要納入條件:
1. 在進行任何與試驗相關的步驟前取得受試者的同意書。(試驗相關步驟是指正常醫療處置下並不會進行的步驟)
2. 能夠且願意依試驗計畫書進行自我血糖監測,並紀錄日誌
3. 診斷為第一型或第二型糖尿病患者,條件如下:
• 第一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小於等於11.0% ,且持續以餐時/基礎胰島素治療(積極療法)至少六個月,或
• 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小於等於11.0% ,且持續以餐時/基礎胰島素治療(積極療法)至少三個月,或
• 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大於等於7.5%,小於等於11.0 %,且持續以基礎胰島素治療至少兩個月(合併使用口服降血糖藥物或無)(若rosiglitazone在當地未核准可與胰島素併用,則須排除),或
• 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其糖化血色素大於等於7.5%,小於等於11.0 %,且持續以一種或多種口服降血糖藥物治療至少兩個月(若rosiglitazone在當地未核准可與胰島素併用,則須排除)
4. 願意繼續先前的糖尿病治療藥物
5. 年齡大於等於30歲的男性或女性,
6. 身體質量指數(BMI)小於等於40 kg/m2
7. 臨床診斷為穩定之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的病期分類限制在GOLD分期I-III。正確的病期分類將由當地醫院負責測量肺功能試驗的胸腔科門診診斷。

二、主要排除條件:
1. 過去四週內曾參與其他臨床試驗且使用研究藥物者。
2. 過去曾使用吸入型胰島素(指使用非AERx胰島素裝置之總天數超過七天者)
3. 之前曾參加過本試驗者,指曾被隨機分配藥物者。
4. 現正規律性吸菸或於前六個月內有規律性吸菸者 (規律性吸菸之定義為每日吸一根香菸或吸入等量菸草,或尿液尼古丁試驗檢查為陽性者,除了使用非吸入性煙草製品之外)
5. 由放射科醫師判定病患的胸部X光片有臨床顯著異常(但排除因慢性阻塞性肺病產生之改變)。
6. 在篩選前三週內有上呼吸道感染未緩和的症狀和徵象,或目前有上呼吸道感染者。
7. 現有或過去有急性或慢性的肺臟疾病病史(排除慢性阻塞性肺病,GOLD分級I-III),包括氣喘、支氣管擴張、囊腫性纖維化、類肉瘤病、肺纖維化、肺癌或需要長期氧氣治療者(每天治療時間大於等於15小時)。
8. 在篩選前四週內曾使用全身性類固醇。
9. 已知為甲一型抗胰蛋白酵素缺乏症患者(alpha-1-antitrypsin deficiency)
10. 在篩選時B型肝炎抗原、C型肝炎抗體或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為陽性反應者
11. 臨床上顯著且現有(或在過去12個月內發生過)之心血管、胃腸、神經、泌尿生殖器官、血液系統上的疾病
12. 肌酸酐大於等於2 mg/dL (大於等於180 µmol/L)
13. 重度未控制之已治療或未治療高血壓(靜坐時收縮壓大於等於180mmHg及/或舒張壓大於等於100mmHg)
14. 需要立即治療之增殖性視網膜病變或視網膜黃斑部病變患者
15. 每日胰島素總劑量大於等於100 單位。
16. 在過去一年內有無自覺性低血糖病史和/或兩次以上之嚴重低血糖事件。
17. 有懷孕可能的婦女正懷孕、授乳或預備懷孕或使用不適當的避孕方式者。適當的方法包括:子宮隔膜、保險套(其伴侶使用)、試驗開始前裝置子宮內避孕器至少三個月、陰道海綿、含殺精劑之子宮帽、避孕貼片、核准之荷爾蒙植入片(例如Norplant)、試驗開始前使用口服避孕藥至少三個月、已停經或是結紮,或是合乎當地法規或醫療要求者。
18. 肝功能受損,其定義為篩選時AST或ALAT大於等於正常值上限的2.5倍 (可在一週內經中央實驗室重複檢查一次以確認檢驗結果)
19. 已知或懷疑對試驗藥品或相關產品過敏者
20. 經試驗主持人判斷,目前對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者。
21. 無行為能力、不願意或因語言障礙而無法了解或合作者。
22. 經試驗主持人判斷,任何可能影響試驗參與或結果評估的情況。

試驗計畫預計收納受試者人數

  • 台灣人數

    15 人

  • 全球人數

    225 人